本網站的讀者應該記得,筆者在今年五月十七日曾經貼上一篇題為〈「還港於民」定係「還港於軍」?你不知道的解放軍軍艦碼頭〉的民間報道,披露我們從立法會圖書館裏找到的中環解放軍碼頭設計圖。該個長一百五十米、闊二十米的軍用碼頭將會在中環第三期填海計劃的新海濱中央興建。
上星期日﹝零七年九月三十日﹞,筆者應邀參加保護維港行動一場幾乎沒有市民參加、只有區議員來撐場的論壇﹝圖﹞,討論中環第三期填海區的規劃。筆者明知這種論壇根本難以引起市民關注,但因為知道有規劃署助理署長趙達萊﹝圖中右三﹞出席,便決定帶着兩個問題赴會,希望問個明白。
第一個問題是,政府在五月初至六月底以工作坊及問卷方式,調查市民對於保留皇后碼頭方案的看法,調查至今已過了三個月,政府為何遲遲未公布調查結果?
第二個問題是有關解放軍碼頭的。我問政府的文件中明明說解放軍碼頭在不使用時是會開放給公眾的,但據我們找到的設計圖,碼頭將會被三米高的圍欄包圍,並置有多部閉路攝影機,保安森嚴;一個保安如此森嚴的地方,又有何可能容許市民隨便進去?
趙達萊先生一直迴避第一個問題,不斷說政府還在整理結果再諮詢,在與會者一再催迫下,趙也沒有透露調查結果,只說「意見很分歧」。這就是政府的行事手段了,「諮詢」永遠只是由政府指揮的大合奏的一部分,啱聽就公布,不啱聽就收起來。大家還記得,去年市建局在觀塘做的重建諮詢,竟然可以在諮詢期結束當天向傳媒發放結果嗎?一個調查拖了三個月也不見公布結果,我們大概可以猜得出是什麼回事了。
至於第二個問題,趙達萊倒是答得坦白,坦白得令人震驚。他說:按照中環﹝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圖,解放軍將會在海邊興建軍事碼頭。由於是軍事碼頭,因此不會開放給公眾,但規劃署會確保「解放軍不使用碼頭的時候,海濱公園其餘部分的運作不會受阻礙。」因為我在此問題上做了一些資料搜集,因此聽到他這樣說就特別震驚。我坐他旁邊,說OZP根本不是這樣講,你講大話!講大話!當然,由於現場沒有人有文件在手,所以大家都「奈佢唔何」,座談會就這樣結束,到場的記者翌日也沒有寫到這點。
回到家,馬上拿中環﹝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圖﹝S/H24/6﹞來看。一看,原來我自己記錯了,難怪趙達萊如此氣定神閒!大綱圖的說明書只提到:「現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大廈及其鄰近地區,已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軍事用地」地帶。這幅土地現時是解放軍駐港總部的所在地,其北面建有一個長 150米的碼頭,預留作軍事用途。為方便解放軍車輛來往碼頭與解放軍駐港總部之間,該處會設有訊號燈,在解放軍車輛經過時指示在P2路的其他車輛停止行駛。在海濱長廊內亦會闢設特別行人系統,以劃定解放軍車輛通道,並同時讓行人暢通無阻地經過,當局會在稍後階段就解放軍使用通道的情況設計一套行人安全系統。」﹝城市規劃委員會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
在大綱圖這份唯一與具體規劃意向相關的法定文件內,根本沒有講明興建中的解放軍碼頭將會在不使用時開放給公眾。但我明明記得政府提過很多很多次,哪是誰講的呢?
一查INMEDIA和立法會網站就找到:
一﹞房屋規劃及地政局在二零零四年四月公布的〈引用終審法院訂立的「凌駕性公眾需要」測試準則檢討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指出,「與解放軍磋商後,他們表示碼頭必須建於中環軍營前面。除了150米長的碼頭之外,還需要在碼頭兩端預留兩條各75米長而直的進出口航道,以便必要的軍艦在靠泊時可以安全操作。議定的解放軍碼頭是根據一項規劃意向而設計的,構思是把擬建的軍事碼頭與中環及灣仔填海區的海濱長廊,在景觀上融為一體。當碼頭不是作軍事用途時,可讓市民進入其範圍。」﹝2.9.2段、政府在七月一日改動行政局職權後,很多原來的網上連結都不再適用,要重新找出來﹞
二﹞二零零三年八月立法會環境事務及規劃事務委員會上,「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表示,《1994年中英防用地協議》(“用地協議”)訂立了多項規定,其中訂明,“在中環及灣仔填海計劃藍圖中,香港政府須於威爾斯親王軍營附近預留150米最後永久海旁,供1997年後興建軍事碼頭之用”。政府當局打算在中環填海工程第III期的合約下,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興建已承諾的碼頭設施。當局與解放軍磋商後,亦確定碼頭必須建於中環軍營前面。議定的解放軍碼頭是根據一項規劃意向而設計的,構思是把擬議的軍事碼頭與中環及灣仔填海區的海濱長廊,在景觀上融為一體。碼頭範圍不作軍事用途時,可讓市民進入。」
三﹞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當筆者披露了解放軍碼頭設計的文件後,立法會議員作出了口頭質詢,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說過以下的話: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們理解到在大綱草圖上,中區和灣仔海濱的休憩用地共有14.63公頃,面積是非常大的。如果將來碼頭須用作軍事用途,大約會佔用0.3公頃土地,所以對整體布局的影響很輕微。這是第一點。至於第二點,正如我剛才在主體答覆所說,軍事碼頭只會在進行軍事用途時才使用,在無須用作軍事用途時,根本可以完全開放給市民使用。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主席,我在主體答覆已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英國政府於19 94 年簽署的《軍事用地協議》,確認了有這樣的需要,這是兩國之間所簽署的協議,而且主要是以香港本身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為根據。該法律訂明香港有責任支持駐軍履行防衞香港的責任。所以,如果以前有這樣的協定,說了有這樣的責任,我們便認為無須就這問題再進行磋商。此外,我剛才也說了,大家在這方面已有共識,當碼頭無須用作軍事用途時,是完全可以開放給市民使用的。我明白大家在這方面的憂慮,但我可以保證,在大部分的時間裏,我們這個願望是可以達成的。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主席,我說的話很簡單,並沒有蔡素玉議員剛才所說的內容。她所展示的圖畫,我不知道她是從何得來,至於敏感的裝置,我也不知道她是從何處看到的。主席,我的主體答覆完全沒有提及,我不知道蔡議員從何得到那些資料和結論。不過,就我本身來說,對於主體答覆的內容,我並沒有補充。﹝筆者按:蔡素玉當時是拿着筆者給她的設計圖和模擬圖﹞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正如我剛才在回答第一項補充質詢時所說,海濱長廊其實是很寬闊、很大的,不會被軍用碼頭完全佔據。軍用碼頭所佔的比例其實很小,面積大約是2%,所以並不存在使用海濱長廊的市民須繞道行走的情況。不過,當軍用碼頭要用作軍事用途時,附近的地方當然不可以開放,因為須用作另一個用途。我再說一次,當普通市民使用長廊時,是不會因為該處有軍事碼頭而對他們構成任何其他影響的。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們的構思是可以容許市民在碼頭平時無須用作軍事用途時,可以一直走過去。
不斷說解放軍碼頭會在不使用時開放給市民的,是房屋及規劃地政局。現在真正負責制訂法定圖則的規劃署高官當這些承諾冇到,按照分區計劃大綱圖說出了另一個版本。我坐在電腦面前,啞口無言:幾年後,我們將目睹一個戒備森嚴的解放軍碼頭橫亙在海濱中央,到時候,當年負責說謊的官員早已退休加盟地產集團去了。
這篇報道已經長得過分,立此存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