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西九項目烏雲集結

陸恭蕙沒有出席牛棚的會議,但一如過往,陸恭蕙的文章總是充滿理性思辯的意味,而且是實話實說。西九是一個大問題,但其實與它相提並論的數碼港,本身不也就是一項還未了結的糊塗帳嗎?---

...............

批評西九龍文娛藝術發展區的人說,西九會為特區政府帶來另一場災難,因為他們把西九視為數碼港和《基本法》二十三條的混合體。但這是否持平之論?西九與數碼港的確有相似之處,因為兩者都是地產項目。然而,將西九與關於國家安全法的二十三條相提並論,又會否過份上綱?

..........

讓我們重溫數碼港一事。九九年,科網熱潮尚未爆破。行政長官董建華意欲將香港發展為資訊科技中樞。在未經正規招標程序下,政府將薄扶林一幅土地的發展權批予單一發展商。政府這樣做的理由是若花時間進行招標,香港會落後於人。當時,董先生認為盈科數碼動力是科網公司中的佼佼者。

現在,數碼港已接近完成。這個發展項目看來十分奪目,但重提當年政府批出項目的原意,難免令政府尷尬。事實證明,數碼港是一個地產項目,而非資訊科技項目。只有百分之十七樓面面積用於商業用途,其餘百分之七十六均為住宅用途。九九年時,政府予人的印象是,數碼港項目會有三分二用地作商業用途。

即使至今,市民對政府和數碼港發展商間訂定了甚麼財務安排,仍然知之甚少。我們只知道,政府擁有商用部份,以及有權攤分住宅部份的盈利,但攤分盈利的比率為何,始終無人知曉。有關方面也從未發表核數報告。

對於政府是否應與私營發展商以聯營方式,以公家土地和資源進行這個項目,當時大家都無權置喙。假如政府當年計算過機會成本,或可將資源用於其他地方,對公眾或更有利;但九九年時,政府決定要有一個萬眾矚目的資訊科技項目。顯然易見,數碼港的決策,過程輕率,政府最高層對科技更是愚昧無知。當時的宣傳資料,把數碼港形容為全世界最新穎的電訊港。

...........

請曾司長原諒大家半信半疑,因為同樣的說話,大家早已聽過。數碼港事件仍然歷歷在目。曾司長形容反對者為「無良心」,以這個形容詞形容這件事,實在奇怪。若有關西九的爭議,衍化為另一場「世紀風暴」,政府實在毋須驚訝。隨著公民社會組成西九聯席,明顯可見烏雲集結。政府應該往後撤,從頭開始。建議邀請書(即俗稱標書)的做法,確保政府即使往後撤,也毋須承擔法律後果。

陸恭蕙  思匯政策研究所行政總監

詳見蘋果日報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