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可不可以向法庭提出相反的意見?
黃成智當然有一大班蘇穎智的恩福堂基督右派來寫信支持,同理我們也可以一人一信來寫相反的意見,讓法官看清兩面的陳述後再作決定,主張道德的人行為是不可以其身不正的,如果社民連粗言穢語教壞細路,年青人看了他可以冒充社工資格又有什麼影響?能不令人擔心嗎?
香港freedom of speech言論自由Hong Kong明光社淫審條例同性戀家庭暴力條例家暴條例黃成智蘇穎智蔡志森網絡廿三條香港政治GLBT互聯網基督右派christian rightSociety of Truth and Light道德泛民主派恩福堂domestic violence ordiance宗教霸權梁燕城morality家庭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