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2日,本港天文台由凌晨開始連續發出12小時黃色暴雨警告。由於連續暴雨關係引致港島西半山般咸道正街交界發生一宗觸目驚心的「意外」,一棵已列入「古樹木名冊」的細葉榕巨樹倒塌,導致兩名傷者受傷,包括一名菲藉女士頭部受輕傷,一名在附近經營報紙檔二十多年的報紙檔東主『球哥』嚴重受傷及壓毀一部路經的運魚貨車,幸好司機剛好駛過巨樹塌下的位置,巨樹只壓住貨車尾部貨斗,因此司機逃過大難沒有受傷。
大約中午時分報檔東主『球哥』坐在其報檔正打算用膳,突然巨響一聲,球哥突然感到頭上有東西壓下,他本能地用手一格,同時感到頭上劇痛,感覺頭頂像給劈開兩邊一樣,他用手一摸頭頂發現已經血流如注、頭痛欲裂,更發現自己完全給樹葉樹枝重重包圍住,全身不能動彈。當時球哥以意志力提醒自己要保持清醒,等待救援。
事情原來是球哥報檔對開隔著一條雙行車線的對面行人路上一棵石牆巨樹突然塌下,先擊中對面馬路的大廈睡房窗口更令該戶的二部冷氣機從4樓墮下幸好沒有擊中途人,同時巨樹壓在大廈旁邊新落成的扶手電梯上蓋,再壓在球哥報檔,如果不是巨樹先撞上大廈及扶手電梯上蓋卸去大部分力量,加上報檔上方的蓬頂是以鋼鐵製成,否則以巨樹塌下這數十噸的撞擊力,球哥後果不堪設想。
當消防員到場時仍未得悉球哥被困當中,因從外面根本已看不到報檔的存在,只能看到大樹倒下綠綠的樹葉。幸好附近的髮型屋東主聽到巨響後馬上奔出,發現報檔被大樹吞沒,因此盡量靠近被壓在樹下的報檔,大聲呼喊球哥,收到球哥的回應令髮型屋東主得悉球哥被困在內,即時通知消防員進行救援,否則球哥可能因為延救而導致性命危險。
這次「意外」導致報檔東主球哥嚴重受傷,其中主要傷勢包括頭頂開始伸延至耳後一條8吋長傷口,傷口更插入多塊玻璃碎片,需要手術取出碎片及縫上12針、胸骨破裂、左手手臂由於在等待救援期間有一段時間被巨樹壓住,導致出現手臂有肌肉萎縮跡象、頸部更有其中一條血管壞死情況及身體多處瘀傷及割損。昨日瑪麗醫院負責為球哥醫治的主診骨科醫生經檢閱球哥的X光片、磁力共振報告以及留院一日觀察後,認為球哥已無生命危險,不過需要長時間休息及物理治療去康復。至於會否有後遺症及對日後球哥在工作方面做成影響,骨科醫生坦言由於受傷非輕,康復後亦不可能回復未受傷前的狀態能力。由於經營報檔生意經常要付出龐大勞動力,球哥得知自己情況後表示日後唯有無奈地結束經營了二十多年的報檔生意,眼中不禁流露出前路茫茫,不知所措的神情‧‧‧
「意外」發生後政府多方部門回應
康文署表示巨樹由於已列入其轄下的「古樹木名冊」,已承諾承擔由該巨樹倒塌所造成的任何損失。
路政署外判的美亞樹藝服務公司的樹木專家兼董事總經理則指出,巨樹本身沒有倒下,而是擋土牆倒塌,擋土牆本身理應可以有能力承受巨樹,不過近日有工程在附近進行或因此令混凝土鬆脫,擋土牆早於多月前已經出現裂痕,加上連場大雨令巨樹重量增加,加上有關部門沒有對擋土牆問題作出任何修補,所以導致今次事件發生。
中西區區議員陳捷貴回應其實多月前報檔東主球哥兩次向其提出古樹出現樹洞,經常有雀鳥在樹洞吃虫,擔心古樹可能因有虫蛀出現倒塌危險。陳捷貴議員稱當時亦有即時向路政署反映。後來路政署回覆陳捷貴議員已檢查該樹,發現根本沒有倒塌危機。此後陳捷貴亦沒有再跟進……
有「樹博士」之稱的香港大學地理學系講座教授詹志勇,下午到達塌樹現場。他對大樹倒塌感到詫異,因為樹身和枝幹都無問題,相信意外是因為根部不夠紮實,扶持不足。詹更表示,見到樹木後方地下有混凝土和柏油,有「五代」石屎,相信近期被人開坑建新水喉或進行維修,「一代石屎即是掘過一次坑,掘過一次坑即是斷過一次根。」他解釋,出事的樹屬於「石牆樹」,唯一可以給樹木抓緊、取水和養份的地方只有其後方位置,但當局仍容許在後面開坑簡直是「攞佢命」。在一棵古樹下容許開坑,更要不止一次,覺得「好可悲」,如果當局細心照料古樹,應該可以避免今次意外。
大家看過以上報導,有否留意筆者將今次事件稱為「意外」?「意外」是筆者刻意用括號的,原因是筆者根本認為這次事件其實根本不是意外,所謂意外是指意料之外的事情,但是次事件其實根本是可以預計及避免的。那麼究竟筆者會何出此言呢?如果不是意外那麼應該是由誰人該負擔起負任呢?以下是筆者一些看法……
首先第一個問責的應該是天文台,相信近年來很多市民都對當局發出危險天氣警告的處理手法相當不滿,原因是當局好像多次於惡劣天氣下都遲遲不肯發出黑雨或8號強風信號,就算是發出上述等級警告都會盡量拖到下班時候,令市民感覺當局似乎關注商家企業成本及金融市場利益多於市民安全。就以今次事件為例,很多市民都會問為何長達12小時的黃雨警告都不提升警告級別?當局回應是由於非廣泛地區而只是個別地區有連續大雨,所以沒有提升警告級別。那麼筆者想問在那些所謂個別地區的市民就不會有危險?還有為什麼只是黃雨級別的話這12小時內為何多處都有樹木倒塌、水浸、翻船等事件發生?
第二個問責應該是路政署,原因是以今次事件為例,為什麼一個報檔東主憑自身經驗而非專業觀察就發現到古樹有問題,而所謂「專業」的路政署職員竟然經過「專業檢查」後可以回覆沒即時危險?結果如何大家有目共睹!還有發現近月來發生多少宗大樹倒塌?平時路政署究竟在做什麼?以下是近5年來大樹倒塌引致死傷的例子:
- 2015年7月20日 中區下亞厘畢道舊政府總部對開斜坡15米高的細葉榕雨中倒塌,一對途經「姊妹花」被擊中,姊傷妹無恙。
- 2015年7月11日 南區淺水灣泳灘斜坡10多米高的石栗樹突塌下擊傷1途人,壓毀私家車,幸女司機無傷。
- 2014年10月5日 元朗馬棠路樹齡20年的榕樹,枝幹遭侵蝕斷開塌下,壓傷7途人,1女子重傷。
- 2014年8月14日 羅便臣道斜坡塌10多米高的印度橡樹,令1孕婦重傷身亡,幸腹中男嬰被救活。
- 2013年8月15日 男子在荃灣光板田村清理神功戲棚,被一棵12米高的大樹塌下擊中後腦命危。
- 2012年10月11日 大埔塘面村細葉榕塌樹椏,擊中一輛貨車,南亞裔男乘客慘死,司機受傷。
- 2010年6月14日 沙田圓洲角一棵盾柱木受真菌感染腐爛折斷,壓斃踏單車50歲男子。
以上例子都不是發生在人煙罕至的地方,同時大家留意到以上7宗有6宗發生在雨季時間,為何路政署沒能在高危日子加強巡查及早發現問題樹木而令災禍避免發生呢?如「樹博士」詹志勇所言,為何路政署會批准在該樹附近進行掘坑工程呢?路政署根本是責無旁貸!
原圖:巴士的報
第三方面要問責應該是多名中西區區議員,因為今次事件發生不久之前,中西區附近就發生過3宗嚴重大樹倒塌事故:2014年8月羅便臣道一棵印度橡樹令一名孕婦死亡、今年4月19日英皇書院對開一棵黃葛樹壓中一架私家車,司機及其太太困於車內,幸而沒有受傷。7月20日下亞厘畢道一棵細葉榕倒下壓傷一名女工。其實中西區有很多值得注意的大樹生長,該區議員似乎完全沒有因前3次大樹倒塌事故產生危機意識去要求及監察有關部門加強巡查檢測,以致悲劇不斷發生‧‧‧希望中西區各位議員能吸取先前「沒作出實際有用行動」的教訓,能夠在月底舉行的會議認真去檢討這方面的危機處理。
最後要問責是康文署及漁農自然護理處,今次事故的百年古樹既然已納入「古樹木名冊」,為何納入該名冊的幾百棵的樹木沒有受到加強保護呢?百年樹木成長實在得來不易,有關部門對納入名冊的樹木加強巡查保護是理所當然的,因為百年歷史的樹木遇有損毀不但對歷史遺物是一種損失,更重要是對市民生命及財產都會構成重大威脅。
筆者認為今次事故發生後,有關部門都一如以往,有事才後知後覺去加強巡查,經巡查後發現中西區其實有多棵大樹已經出現問題,如受真菌感染、根部腐爛等,尤其以醫院道為嚴重地區。其實相關部門對樹木保育並不應有事故發生才加強巡查,而是在應該在平時就以持之以恆,以用心的工作態度去處理該方面工作。
或許每次有樹木倒塌,都會有人說為什麼不早早將有問題的樹木切除?其實有病的樹木如人一樣需要及早醫治,但樹木本身不會主動發聲,因此除了要靠政府相關的部門主動去探究外,還要靠熱心市民舉報相關資料,才可以讓人和樹達至人賺安全、樹賺健康這個雙嬴局面。
其實樹木倒塌事件都是近年才才經常發生,以前的樹木幾十年甚至過百年都相安無事,為何會這樣呢?其實是否相關方面人手不足,出現青黃不接的情況呢?如是者,政府是否應該在出現斷層情況前去招攬或培育與樹木工作相關人才呢?畢竟這是對保護市民的生命財產有直接關係,而筆者相信利用資源在這方面比起無故搞個什麼清潔香港運動更有意義得多。
另外據筆者一位資深記者朋友透露,有樹藝師表示現時政府經常外判斬樹工程給他們,斬完樹後並不會在原位重新種植樹木,都會在原位灌上水泥等,有多幅擋土牆其實相當危險,遇上嚴重惡劣天氣,山泥傾瀉問題就會嚴重的多,由於沒有大樹阻擋,當有大塊石頭滾下,勢必做成更大的災害。
最後筆者來個總結,般咸道塌樹事件已告一段落,倒塌的擋土牆已經重新灌好,重傷報檔東主球哥亦已慢慢轉好。事件可算是不幸之中大幸,沒有付上人命這個嚴重代價。筆者在此祝球哥早日康復及得到應得的賠償,並希望政府相關部門能夠以此為鑑,別再因疏忽大意引致下一次「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