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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商在中國與越南的工廠管理的比較

上世紀七十年代,世界一度把目光投向「東亞奇蹟」的新興工業化國家(Newly Industrializing Countries)。臺灣、韓國、日本和香港更被冠冕「亞洲四小龍」之名,成為亞洲經濟增長的強大引擎。然而,到了八十年代中後期,隨著不少社會主義國家(如中國大陸和越南)重回世界經濟體系,令這些新興工業化國在全球生產鏈(global production chain)上重新定位,不再進行本土生產,反而將不少生產工序遷移到新興的發展中國家。

時至今日,臺資、港資和韓資的工廠在中國大陸和越南如雨後春筍。其中,臺商和韓商更一直以「嚴厲」和「處分」(disciplinarian approach)的工廠管理模式見稱,令不少發展中國家的打工仔女聞風色變。

在解釋發展中國家的政府縱容外資在其管轄範圍橫行(如苛刻的工作條件和屢犯當地勞工法)時,一貫的假設都是:由於發展中國家的政府需要依賴外資來帶動經濟增長。故此,為「擬造有利的營商環境」以吸引外資,發展中國家的政府常會「隻眼開、隻眼閉」,任由外資使用嚴苛的工廠管理模式和漠視勞動法的行為。

可是,這種「隻眼開、隻眼閉」的假設近年受到挑戰。臺灣國立中興大學王宏仁教授和澳洲國立大學陳佩華教授指出:臺商在中、越的工廠管理模式有天壤之別,其中臺商在越南採取的工廠管理模式比在中國大陸的寬鬆得多。以工作時數為例,在廣東省的臺資工廠平均每周工作時數為80小時;而在胡志明巿的臺資工廠平均每周工作時數只是48小時。此外,在趕工的季節,在廣東省的臺資工廠平均每天工作時數為14至18小時;而在胡志明巿的臺資工廠平均每天工作時數只是12小時。故此,王、陳二人均認為利用「隻眼開、隻眼閉」的一刀切假設來解釋政府的經濟發展政策和外資的管理行為是錯的。

其中,王、陳二人提出四個原因來解釋臺商在中、越兩地迥異的管理模式:

   1.戶口註冊制度的不同:在中國大陸和越南,政府均有設立戶口註冊制度來分開農村和城巿的公民;民工從農村跑到城巿工廠打工,事先必須由所聘用的工廠老闆代為申請「臨時城巿戶籍」。根據王、陳二人的考察,雖然中、越均設有戶口註冊制度,然而,兩地政府對此制度的實際執行卻大大不同。中國政府採取較嚴厲的政策打擊沒有申請臨時戶籍的黑工,使得民工不得不乖乖聽從工廠老闆的指示,以免工廠老闆不再為自己申請臨時戶籍。這使得在中國大陸的廠商便差不多擁有了命定民工去留的權力。反之,越南政府則不太嚴厲執行戶口註冊制度,亦故廠商也不能擁有命定民工去留的權力。

   2.居住安排:在中國大陸的工廠內通常都設有民工宿舍。反之,在越南打工的工人多是在工廠以外的住宅區租住房屋居住。「廠內留宿」的制度使中國大陸的工廠管理層有更大的空間去干涉工人工作以外的生活空間,以及能在趕工的季節強迫工人加班。

   3.中國與越南的工會:雖然中國和越南均有國家轄下的官方全國工會,然而越南的工會卻比中國的工會擁有較大的自主性;而且,越南的工會一方面較願意具體的落實勞工法例,另一方面亦很願意將越南的勞動條件迎合世界性的要求;而不像中國大陸的工會某程度上仍依賴工廠的資助,因而沒有自主性。

   4.國家的角色:但王、陳二人認為最重要分別的還是國家的角色。由於在地理上,越南的面積只差不多等於中國一個省的面積,故此越南政府能以較中央主導的方式來有效監控外資的管理手法。然而,由於中國地大脈搏,中央雖想親自監控亦有心無力,唯有依賴地方政府對外資的監控。可是,在「每個地方政府都想吸引外資到其管轄範圍內投資,以跑贏其他地區」的心態下,不少地方政府都會與外資建立千絲萬縷的關係。在這些地方政府的心態和地方政府與外資的密切關係下,中央政府就算想加強對外資的監控,亦愛莫能助。

簡言概之,外資到一個發展中國家所使用的工廠管理模式並不能單純根據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狀況來決定;反之,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政策、地理條件和政府結構均是影響外資使用何種工廠管理模式的重要因素。

參考資料:
Anita Chan and Hong-zen Wang (2005): “The Impact of the State on Workers' Conditions – Comparing Taiwanese Factories in China and Vietnam” in Pacific Affairs, Volume 77, No. 4 – Winter 2004/ 2005, Page 629-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