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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義、社會民主主義與當代中國“問題”

秦暉這篇文回顧了當前中國的左右之爭, 在實質政治下, 很多意識型態之爭都是虛偽的, 有一些關於共公資產私營化的討論, 使人聯像到香港的領匯事件... 難怪批判政府在領匯的處理手法的人, 反而是由自主義者, 因為我們具體面對的處境, 從根本上超越了左與右...

  一

  近年來,“主義”之爭在中國成為一個重要的話題,但我認為,目前在中國語境中的“新左派”、“老左派”和自由主義、社會民主主義都和它們在西方語境中有很大的不同,因而,在討論之前有必要把這些概念梳理一下。

  在改革以前我國施行的是一種類似於史達林模式的體制,而在西方有它的左派思潮,“新左派”這個概念是相對于“老左派”而言的。在歐美的話語系統中,他們講的“老左派”指的是共產黨和社會黨,但是西方大部分國家中共產黨的勢力都不如社會黨,因此“老左派”在很大程度上是指社會黨。比如說在美國,“老左派”指的是以哈靈頓為代表的社會黨人,就是後來的民主社會主義共和人民黨。這樣哈靈頓就被認為是美國“老左派”的代表。所謂“新左派”就是與社會民主主義傳統不同的另外一種(在美國帶有一種雅皮士式的)左派。在歐洲話語中“新左派”指社會民主主義的自由主義化傾向,包括現在的布雷爾、吉登斯等標榜的第三條道路。他們所說的第三條道路實際上是社會民主主義與自由主義之間的道路,用他們的話說,就是既不要福利國家,也不要自由放任。他們講的“老左派”是以社會黨國際為代表,在西歐、北歐執政的社會黨的理念為代表的那種思潮。

  與此同時存在的是西方的自由主義(在歐陸叫自由主義,在美國叫保守主義。美國主流學術話語中的保守主義是和歐洲話語中的保守主義不同的,美國的保守主義就是歐洲的“自由主義”。它要“保”要“守”的是個人自由,而歐陸的“保守主義”在美國被稱為“托利主義”,它要“保”要“守”的正是美國革命革掉的那些東西:貴族傳統等等。),目前這幾年在歐美話語中流行的“新左派”也就是90年代社會黨國際中流行的“社會自由主義”(布雷爾提出“新工黨”理念,就是自由主義化的工黨理念)。與此不同,中國90年代以海外華人學者崔之元等宣導的所謂“新左派”立場實際上是在中國原有的史達林體制和西方的社會民主主義思潮中取一個折中。這表現在他們一方面在中國非常強調在改革以前的體制中吸取資源,比如說,認為“人民公社”是經濟民主的典範,“文革”是政治民主的典範,等等。當然他們也講了一些西方社會民主的內容,如伊索普模式(雇員持股計畫)等等。在這個意義上他們與過去正統的理論有所不同。另外他們吸收的思想資源有很大一部分並不是來自社會民主主義,而是來自西方從“西方馬克思主義”到“新馬克思主義”的思潮。這種思潮與社會民主思潮有很大的不同。許多中國人都誤認為“西馬”和社民黨差不多,實際上這兩者之間的差別非常大。“西馬”就其產生的思想理路來說,它發源於已經與第二國際社會民主傳統決裂後的第三國際內部的一支異端,以葛蘭西、盧卡奇、科爾施等為代表,雖然與第三國際正統有異,但與社會民主傳統卻沒有因此接近。葛蘭西等人當初與俄國人的分歧主要是形而上的,即反對唯物主義,更強調文化自覺、階級意識等類似“主觀戰鬥精神”的思想。顯而易見,這裏潛藏著一些比俄國人更“左”的苗頭,因此他們中一些人對中國毛澤東式的主觀浪漫主義感興趣,並不完全是對我國現實的隔膜,也有形而上的根源。這在歐美自由社會中作為一種批判的聲音自有其價值,但這些資源再被傳入中國後,它和史達林體制之間的距離要近於它和社會民主主義之間的距離。他們的思想可以說是在史達林體制和“西馬”之間,而不是在史達林體制和社會民主主義之間,當然更不是在社會民主主義和自由主義之間。這就是中國話語中的“新左派”。顯然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到一個基本點:中國的“新左”和西方的“新左”有很大的不同。

  就中國的情形看,這兩種“新左派”我們都不能接受。我們顯然和中國“新左”不同,與他們在種種事實上有不同的判斷,對他們承繼的兩種資源也持否定的看法。另一方面,我們與西方的“新左”也有明顯的不同點:西方的“新左”取一種既不同於古典社會民主主義,也不同於古典自由主義的立場。中國目前面臨的問題與他們完全不同,中國現在不是自由放任太多,也不是福利國家太多,因此我們不是既不要自由放任又不要福利國家的問題,而是恰恰相反,既要更多的自由放任又要更多的福利國家。也就是說,在我們國家的現實生存環境中,不僅自由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有其基本的價值重合,而且古典自由主義和古典社會民主主義也有明顯的價值重合。

  在自由秩序建立之前的時代,古典自由主義與古典社會民主主義有很大的價值重合面,它們共同對付反自由主義反社會民主的價值民粹主義與專制主義,而自由主義贊同而社會民主派反對的價值與社會民主派贊同而自由主義反對的價值這兩部分都很小。這裏講的價值重合面主要就是公民權利、自由與程式正義。必須強調的是,這些價值是“自由主義與社會民主主義的共同底線”,而並不是什麼兩個主義“之間”的“第三”立場。最近《天涯》雜誌發表了我的《田園詩與狂想曲》一書韓文版序,這篇文章原題就是:《自由主義與社會民主主義的共同底線》。但編輯部沒有改動文章內容,卻未經我同意把題目改為“我的第三條道路”。兩個主義重合的那些基本價值決不等於兩個主義之外或“之間”的“第三”立場。古典自由主義與古典社會民主主義的價值重合部分,在縮小而兩者價值歧異,觀點對立的部分,在擴大,同時作為兩個“主義”之共同敵人的(民粹主義與專制主義)也逐漸退出了歷史自由主義與社會民主主義完全分離,這時才可以說兩者之間的“第三條道路”,即比自由主義“左”而比社會民主“右”的那種立場才有了發展餘地。而我們現在的立場用語言表述就是,我們贊成自由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都認同的那些基本價值,而反對自由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都反對的那些價值。在中國的環境中,自由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存在著主要的重疊之處。我們就是站在這些重疊之處的人。我認為這也是代表著人類文明發展方向的基本價值。而我們反對的是自由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都不贊成的那些東西,即民粹主義與專制主義。

  至於自由主義贊同而社會民主主義反對的價值或者社會民主主義贊同而自由主義反對的價值,我們認為對目前中國人來說還是假問題。比如說,自由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爭論的一個重要點就是關於工會權利問題。在西方話語中,最典型的自由主義者哈耶克認為威脅個人自由的危險之一來自工會(這裏指的當然是民間工會,而不是官辦工會),但實際上正如我們以前在東歐看到的:在一種與哈耶克所處環境完全不同的條件下,真正的工會力量的強大並不是對個人的威脅,恰恰相反,是對個人自由的一種促進。在這種情況下並不存在工會和自由個性之間的尖銳衝突。反過來講,自由主義支持而社會民主主義反對的東西,如美國那種充分競爭的規範化自由市場,在今日中國也是不存在的。他們認為自由競爭不限制就會危害“平等”,而在我們這裏危害平等的根本是另外的東西。

  這裏要指出,強調自由主義與社會民主主義共同底線的優先地位,這與所謂歷史決定論並無關係。如今有個有趣現象:一些“新左派”對馬克思的反感似乎比他們所說的“右派”還大,他們在津津樂道于文革、大躍進的同時,張口閉口批判馬克思的“西方中心論”;在津津樂道於“後學”“前沿”的同時,一提到馬克思就是“科學主義”謬誤、“歷史決定論”與“機械進化論”的過錯。有時他們甚至寧可從“保守主義”那裏借用非理性、民族性等武器,而批評“右派”沒有和馬克思劃清界限!

  葛蘭西以來的“西馬”主流與以哈耶克為代表的保守主義無論其他方面如何對立,在批判馬克思(尤其是晚年馬克思與恩格斯)的理性主義傾向方面卻存在著有趣的一致性。“西馬”以浪漫主義、哈耶克以經驗主義來抵制理性主義的僭妄,這或許反映“後現代”西方對啟蒙理性的過分擴張之反感已成為超越左、右的潮流。對此我們應當怎樣看,這是一個問題。然而中國“新左派”的反馬克思卻沒有這種後現代背景,他們的反感只在於馬克思的歷史規律論為肯定資本主義優於中世紀提供了理由。

  然而事實上,19世紀的人們,包括自由主義者與社會民主主義者,他們之敵視中世紀而嚮往公民社會,不僅是出於唯理主義,更是出於人道主義。這與“歷史規律論”是否成立,其實並沒有什麼關係。簡而言之,“交換”比“搶劫”要好,這是人道的常識,它完全不必以證明從“搶劫”發展到“交換”是“必然的客觀規律”為前提。“交換”也許並不高尚,它不是“慈善”,然而一個搶劫橫行的世道是決不會有興旺的慈善事業的,因而禁止搶劫就成了交換者與慈善家的共同底線。這與他們相信不相信歷史決定論毫無關係。沒有底線倫理,高尚道德就不可能站得住腳,如果說這也叫決定論的話,那它也是一種形式邏輯意義上的決定論,而不是什麼“歷史決定論”。因此,真正的慈善家(不論他是“新”的還是“老”的)必然比交換者更激烈地反對搶劫;而如果一個“慈善家”竟然認為“搶劫”比“交換”更可取,“交換”比“搶劫”更可惡,他當然會被懷疑為偽善,甚至被懷疑為劫匪的同謀。這與“否定的否定”無關,更不是可以“反對歷史決定論”來辯解的。

  二

  總之,在中國目前存在的是古典自由主義和古典社會民主主義共同堅持的價值和民粹主義與專制主義之間的對立。在這種狀況下,我們完全可以堅持古典自由主義的立場。用諾齊克的話說:自由競爭的自由度是不應該受限制的,也就是說,我們假定“獲取的正義”——一個人最初的財產是清白的,此後又堅持“轉移的正義”:它後來的每次交易也都是自由公正的,既沒有強制也沒有欺詐,則這個人的財富就是積累到富可敵國的地步,也無可非議,但是這個過程只要有一個環節出毛病,諾齊克認為就可非議了。他堅持“正義”是個完整鏈條,只要有一個環節不正義(比方說最初的資本是搶來的),那麼即使以後的交易都是正當清白的,都是自由交易,其結果也是非正義的,是不可接受的。他提出要以“矯正的正義”對此進行匡正。諾齊克這個觀點,受到很多批評,其中既有來自自由主義以外的,也有來自自由主義內部的,比如羅爾斯就不同意他的這種看法。羅爾斯認為,即使最初的財產是清白的,以後的積累也是光明正大以正當行為獲取的,但是積累太多了,國家還是要以二次分配來調節的。

  這種爭論我認為並不是中國當前所需要關心的問題,因為中國現在最大的問題並不是最初財產來源清白而以正當手段積累發展到相當的水準需要限制的問題,中國現在存在的問題是,不少財產的最初來源就不清白,以後財產的積累也不是按照自由競爭的公正方式建立起來的,這是現在中國面臨的很大的問題。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完全可以堅持諾齊克式的立場。羅爾斯與諾齊克之爭在目前的中國還可以算作一個假問題。中國現在的貧富分化或社會矛盾並不是完全公正致富的人與比較窮的那部分人的矛盾。在中國現實中大量存在著西方的左派和右派都不能贊成的一些東西。

  當然,我們不能一概而論,不是說西方的左派和右派都不贊成的,我們就要表示異議,當然不是如此。中國是有些完全特殊的東西。比如,在婚姻與性方面,西方保守主義是堅決反對墮胎的,左派則是堅持墮胎自由,但反對強制墮胎。而中國存在的並不是有無墮胎自由的問題,而恰恰正是如何看待強制墮胎的問題。這個事例顯然超越了西方左右派之爭的範圍。在另一方面,西方的左派在大力爭取“同性戀”自由,而西方的右派是反對同性戀自由的。但即使右派,也只是反對同性戀自由,決不會反對異性戀自由,左派就更不用說了。然而在中國不是同性戀自由的問題,就是異性戀自由也還有重重阻礙。大家知道,不久前引起爭議的“新婚姻法”修訂稿就有很強烈的呼聲,要求在“新婚姻法”中加入“配偶權”的概念,就是類似於“通姦罪”這樣的概念,等等。這又是超越了西方的左右派之爭的範圍。“激進”得連西方的左派也害怕的強制墮胎,“保守”得連西方右派也害怕的通姦罪,足以表明中國的特殊性。不是說我們要一概反對特殊,如我是堅決反對設立“通姦罪”的,但對強制性計劃生育措施,在我國當前人口危機已經亮起紅燈的情況下,就得考慮兩害相權取其輕了。

  但在多數情況下我們還是要抵制那些自由主義與社會民主主義都不能容忍的東西。例如,西方左派主張“福利國家”,西方右派是反對的,左派主張擴大工會權利,右派是反對的。可是我們現在的福利保障水準之低不是權利大小問題,而是有無的問題。在這方面,不光是社會黨的價值觀不能接受,就是保守黨的價值觀也無法容忍。最近我國的一些學者到英國去訪問,他們與保守黨人士座談。英國保守黨人士對中國下崗工人的政策提出很大的批評。他們回來以後感慨地說,且不說工黨怎麼看我們的政策,就連保守黨也覺得無法容忍。再比如農民問題,農民是我國國民的主體,他們的社會保障之少不僅超過社會黨人的想像,而且超過保守黨人的想像;而另一方面,他們的就業自由之少不僅超過自由派的想像,而且超過社會民主派的想像,在這種問題面前西方式的現代左右派之爭還有什麼意思?

  另一方面,我們一些所謂“經濟自由主義”者已嚴重突破諾齊克原則的底線,他們實際上認為“搶來本錢做買賣”也是無可厚非的。某些學者還把它上升為理論,成為一種直接與諾齊克正義相對立的觀點,叫“交易先於權利”,它的實際涵義是對於現在產權不明晰的資產是可以供有權人來任意交易的,也就是說把諾齊克的“獲取的正義”給否定了。在諾齊克那裏“權利先於交易”,獲取正義優先于轉讓的正義。首先要解決了產權的公正設定然後才能談得上自由交易。而如果產權是公共的,我作為一個掌權者,作為公共資產的看守者,我就任意拿這筆資產做交易,這從常識來說是不正當的,但卻被很多人認為是正當的,這已經超出了諾齊克正義所許可。這是因為中國自由主義話語中一些問題涉及到新制度經濟學,尤其是“交易成本”理論在中國目前的使用問題。

  反過來,中國的一些“新左派”卻明確提出對“最初資本來源清楚,其後的交易也自由公正”的致富者也要實行限制與打擊。別人不同意,他就質問你是否願意墮落到諾齊克那樣的地步!這真叫人啼笑皆非,難道他不知道在今日的中國,諾齊克的正義標準已經是高不可攀的了嗎?

  對於這樣的人,你用諾齊克式的理論去批評他是無濟於事的。因為他會說,我本來就討厭諾齊克。反過來,對那些支持“搶來本錢做買賣”的人你用福利國家理論(更不用說用馬克思的理論)去批評他,也是無濟於事的。因為他會說我本來就討厭福利國家。所以對第一種人你必須使用社會民主理論去批評他,而對第二種人你必須用自由主義(而且是古典自由主義)批評他。這樣的批評模式或許在西方人看來有些奇怪,但卻正是“中國問題意識”所要求的。

  我們完全可以提出一種既不同於中國式的“新左派”也不同於西方式“新左派”的立場。也就是我們不僅要做到自由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這兩種原則的互補,而且還可以做到古典自由主義和古典社會民主主義的互補。這是因為,不論社會民主主義、自由主義,它們最初都是作為西方國家在走出中世紀時,在爭取個性解放,實現人的自由這樣的大背景下產生的兩種思潮。這兩種思潮在早期基本上是平行發展的,而且它們在一個大方向上——反對共同體的束縛方面這兩者是完全相同的,也就是說,在走出中世紀時在相當程度上他們的價值是重合的,重疊部分以外的部分較少,隨著社會越來越向市民社會過渡,自由秩序的建立也就越來越成為現實,這兩者的距離也就越拉越開,他們之間共同重疊之處就逐漸變小。到自由秩序完全建立以後,就產生了一種話語上的兩極化;也就是否定自由秩序和肯定自由秩序已經成為一種邏輯上的緊張關係。最典型的就是哈耶克的“消極自由主義”與社會民主主義之間的衝突。哈耶克思想的主題是“自由秩序”雖有毛病,但它是人類可以建立的最好的秩序。我們現在所需要的是不要想入非非,不要做這些那些,否則我們就會失去“自由秩序”。社會民主主義者則認為“自由秩序”有很大的弊病,我們要解決它。

  三

  現在的問題是,在西方經歷了幾十年社會主義的興起和衰落以後,現在西方的自由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已經在趨同。相反,在中國目前的情況下,自由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話語倒弄得水火不容,這是一個奇怪的現象,以至於發展到中國的“新左派”批判的矛頭不僅僅一般地指向自由主義,甚至也指向社會民主主義。一個最明顯的標誌是中國“新左派”從1997年開始大量使用從西方引進的“社群主義”觀點不是批評諾齊克,而是批判羅爾斯。這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現象,中國這些所謂“左派”對羅爾斯比對諾齊克更不能容忍。

  相反,中國一些所謂“經濟自由主義”者,他們的批判對象,不是羅爾斯,不是社民黨,而是諾齊克,亦即他們批得最厲害的是自由主義中最古典的部分,人為地把張力拉得更大。因此在中國的現實生活中製造了許多偽話語。一個具體的例子,就在產權改革這個問題上,現在中國出現了兩種很奇怪的聲音:一種聲音是很多“新左派”學者主張實行所謂“民主治廠”,就是要限制產權明晰化的傾向,具體提出的模式是“鞍鋼憲法”。他們認為鞍鋼憲法中“兩參一改三結合”就是“後福特主義”。有人說“豐田公司”“沃爾沃公司”實行的就是中國的“鞍鋼憲法”。這些人主張在產權已經明晰化的資產中,在私人物品領域中實行公共選擇、公共參與。實際上在現實經濟生活中,應該說“民主化”是人類發展的趨勢,在發達國家,在民主權利意識,平等意識比較發達的國家,所有者在企業經營中徵求非所有者或叫“利益有關者”的意見已成為一個普遍現象。但是最終決定權,作為市場經濟本身的原則,應該是所有者或者所有者委託的人來負責。道理很簡單,對財產負有責任的人才能對財產行使權利。這是個權、責、利相統一的問題。在歷史上從來沒有對財產不負責任的人干預、決定財產的經營能取得好效果的例證,這不僅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即使在計劃經濟條件下也是如此。我們文革中“鞍鋼憲法”式的企業狀況就比蘇聯一長制下“馬鋼憲法”式企業狀況要糟得多。

  但是與這種對私人領域實行公共選擇的要求並存,我國又存在著很多對公共物品領域實行有權者“自由交易”的呼聲。有些人不是主張在企業經營中實行“一長制”,而是主張在產權改革過程中,也就是在把公共資產變成個人所有的過程中,也要實行“一長制”,即把“一長制”原則從經營管理泛化到產權明晰化過程中。這是任何西方國家的自由主義者都不會提出的一個概念。這個概念就等於說,現在掌握在手中的公共資產,我想給誰就給誰。這個原則一旦成立,其結果是非常可怕的。

  但是現在的確在中國產權改革中存在這兩種意見:一種認為產權改革中應該實行“一長制”,應該由一個絕對權威想給誰就給誰。據說,這樣做的好處是“交易成本”最低。而另一種意見認為,產權早已明晰的那些資產,應該是大家說了算,本來就是私人所有的那部分財產,要由一些不相干的人去插一腳。以“鞍鋼憲法”為旗號主張“民主治廠”的人,以及以“交易成本”最小化為旗號主張在產權變革中實行“一長制”的人,目前在中國大有人在。但是恰恰就是主張產權改革要民主,管理改革要集中的這種呼聲在中國是最弱的,即主張在私人物品領域自由交易,在公共物品領域民主選擇的觀點最不成氣候。其實,一方面在企業經營中尊重所有者的權利,另一方面在產權明晰化的過程中要實行公共決策、公共選擇。這道理並沒有什麼深奧的,原來的財產是公共的,現在的產權改革就應該是公共事務,而不是個人決策。已經明晰了,你就既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委託代理,你可以徵求“利益相關者”的意見,但決定權還在所有者個人。但如今這兩個常識都受到強烈的挑戰,這是中國目前很奇怪的現象,一方面是打著“經濟自由主義”旗號否定諾齊克正義的寡頭,另一方面是打著“左派”旗號對羅爾斯原則的否定,一方面對產權改革中的民主有很大的阻力,另一方面也有對正常市場秩序中的所有者權利的忽視。

  這些問題都是中國需要解決的問題,如果不能解決這些問題,產權改革就不能正常進行,另外改革以後的市場經濟也不能正常運營。

  四

  我常用馬克思的觀點反駁“新左派”,用古典自由主義的觀點反駁權貴資本主義者。有人認為這如何能統一?我認為這完全可以統一。我舉一個歷史上的案例。1905年以前的俄國,它的經濟,尤其是農業實行農村公社制度,實行土地公有,勞動組合,在政治上實行專制。這時的俄國思想界出現了四種思潮,一種是持當局立場的正統專制主義,即烏瓦洛夫稱之為俄國民族性的三原則:東正教,專制主義和民族主義;第二種是下層的代表反近代化的民粹派,他們認為俄國土生土長的村社是好得了不得的東西,沙皇政府的一切弊端就在於他們引進了西方自由主義瘟疫,本來沙皇政府只發揚民族傳統時,就是好沙皇,不幸的是他們引進了許多西方的歪門邪道(這就像中國一些人認為我們的政府需要批評之處,在於他們引進了西方的殖民話語)。俄國思想界的另外兩種思潮是以從民粹派中決裂出來的以普列漢諾夫為代表的社會民主思潮和以米留科夫為代表的古典自由主義思潮。1905年以前,俄國的自由主義和社會民主派形成了一種反對民粹派和專制主義的聯盟,最明顯的標誌就是1900年前後這兩派人合作編的許多書,如《俄國經濟發展狀況的資料》等等。參與者包括司徒魯威,約諾夫,列寧,普列漢諾夫,他們明確講,這是雙方的“文字聯盟”。這個“文字聯盟”就是針對俄國的民粹主義者和專制主義者的。

  這時俄國社民黨人的話語在自由主義的基本價值上和自由派沒有很大的區別。比如在經濟上社民黨1886年綱領沒有對土地私有制提出任何批評,它只提出一項要求,要求給予俄國農民退出公社的自由,在他們與民粹派進行論戰時,普列漢諾夫有一句名言:俄國人現在已分裂成兩個階級,這就是剝削者的公社和被剝削的個人。普列漢諾夫認為當時俄國的矛盾,是共同體與自由個性發展之間的矛盾。在政治方面,從車爾尼雪夫斯基以來,俄國一直有批判西方自由的強烈傳統,其理由是這種“抽象權利”不能解決貧富分化的問題,而窮人沒有錢就很難行使權利。車爾尼雪夫斯基一句名言說:言論自由有什麼用,貧窮的人上不起學,不能看報紙,言論自由就和他沒有多大關係,因此西方人所宣揚的,無非是有一個用金碗吃飯的自由,但窮人無錢買金碗,因此這個自由是沒有用的。“這是一個可以用一個銀盧布甚至更賤的價格來出賣的、沒有價值的權利。”對這種言論,包括列寧在內的社會民主主義者給予了猛烈的批評。列寧曾大罵那種“反對政治自由(據說這只能使政權落到資產階級手裏)的徹頭徹尾的民粹派思想”。普列漢諾夫更明確地講:“‘自由主義者所忙於爭取’的‘抽象權利’正是當今俄國人民最需要的”,而俄國式的所謂“村社平等”才真正是騙人的東西。

  那麼自由派和社會民主派這兩者之間的區別在何處呢?如果完全一樣,就構不成兩個不同的派別。區別在於:第一,社會民主派在體制演變過程中,更多的強調下層的利益。比如大家都主張要瓦解公社,實行自由農民和自由地產制度。但社會民主主義者主張把權貴們化公為私的那部分土地無償追回——即“收回割地”。自由主義者比較緩和,他們認為應採取贖買的方式,但是這個贖買和“收回割地”也差不多,首先不是自由講價,而是由國家定價;其次贖金不是由農民付,而是由國家付,國家用很低的價格從地主那裏把割地(不是傳統的私有土地,而是1861年改革後權貴霸佔的公社土地)拿過來,然後無償地分給農民。亦即在“公平分家然後自由竟爭”這一點上,自由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沒有區別,但在實現這一點的手段上,後者更為激進。第二,在自由秩序實現以後,自由主義認為就算盡善盡美了,社會民主主義認為做到這一點後,他們還要搞社會主義。當然這是後話。這就是兩者的區別所在。

  這一時期,也就是俄國自由主義和社民主義形成聯盟的時期,俄國的歷史發展應當說是正常的。這個發展和舊制度的衝突到了最尖銳的時期就出現了1905年革命。1905年“事件”按布爾什維克的說法是他們領導的革命,現在歷史資料證明,當時基本上是以自由派為主體的立憲運動。它的主導力量是杜馬中的自由派,用當時列寧的話說,俄國出現了“最革命”的杜馬和“最反動”的政府之間的衝突。這時杜馬是由立憲民主黨領導的,它在經濟上要搞自由小農經濟,政治上要搞憲政民主。在這一點上俄國社民党和自由派差別不大,只不過社民黨更強硬些。1905年“革命”被沙皇鎮壓下去了。在鎮壓過程中把沙皇政府中的開明派——維特踢了出去,換上了斯托雷平。

  斯托雷平上臺以後,把社民党和自由派都一耙打下去,當初人們認為,俄國會出現全面大倒退時期,出乎人們意料的是,斯托雷平時代在政治上是專制的反動時期,在經濟上卻發起了“最激進”、“最勇敢”、“毫不妥協”的改革。他用政府權力,用充分滿足權貴的辦法來對農村公社進行了大規模的解散。實際上就是家長(聯合“長子”)獨霸家財,把子弟們一腳踢出去,用這種辦法來瓦解大家庭。結果就使俄國的文化氛圍發生了很大變化。自由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同時走向沒落:一方面許多自由主義者基於對市場經濟的認同,發展為對過渡到市場經濟的不公正做法的認同。最典型的就是《路標》文集的出版,該文集對1905年以前的自由主義進行了反省,認為此前的自由主義太激進,老是過激的要求自由,實際上最可怕的不是政府而是人民。“我們是什麼人?我們決不敢幻想與人民結合,我們應該感謝政府用刺刀和監獄使我們免遭瘋狂人民的迫害。”文集作者之一格爾申宗這樣說,在這個基礎上自由主義已經從原來的立場退到了寡頭權貴的立場上。

  另一方面,當時的社民黨人到1905年以後,由於斯托雷平不公正改革激起的反改革思潮,形成了民粹主義的大復興。在“回到村社去”的下層運動中社會民主主義發生了最重要的分化;一部分社民黨“超民粹主義化”。最典型的代表是列寧,列寧基本上把1905年以前的社會民主主義來了個大顛倒。1905年以前,列寧認為村社民主是最虛偽的,西方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後來他又講西方民主一錢不值,是“清談館”,而民粹派的那一套公社主張才是“民主革命的最高形式”;1905年以前列寧認為俄國最大的災難是農村公社,1908年卻不斷地強調對公社的破壞是俄國最大的災難。10月革命的“土地綱領”是拿社會革命黨的,而當時他們對社會革命黨的批評,說他們“背叛了”自己的綱領,俄國社民黨的這一派走到了比社會革命黨還要社會革命黨的地步。

  五

  這樣一來,就使俄國出現了“反公正的偽競爭刺激起了反競爭的偽公正”的現象,由權貴資本主義刺激出了“人民專制”。這場“人民專制”帶來的後果到了90年代以後,俄國又一次面臨著從“人民專制”返回市場經濟的道路。從這裏我們感覺到中國目前自由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之間的矛盾是虛假的。但是,真正的矛盾是在兩個方面:一是中國的自由主義應和“寡頭主義”劃清界限,二是中國的社會民主主義應該和民粹主義劃清界限。

  我的一個提法是:“不患寡而患不公,不患不均而患不自由”。針對寡頭主義的辯護者,我們要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公”的原則;針對民粹主義,我們要提出“不患不均而患不自由”的原則;針對寡頭主義,我們提出的是“產權改革”要民主的原則;對於民粹主義我們提出的是“管理改革”要集中的原則。

  寡頭主義反對烏托邦卻不反對強制(化公為私的強制),而我們強調舊體制的弊病不在於烏托邦,而在於強制。因此告別舊體制不是告別烏托邦,而是告別強制。反之,民粹主義反對市場,但也不反對強制(化私為公的強制),而我們認為現在的弊病,並不在於市場,仍然在於強制,因此現在不是要限制市場,而是要告別強制。在如今的改革中為市場辯護和在評價過去的體制時為烏托邦辯護,都有一個中心觀點,就是反對強制,也就是維護自由。

  反對強制的自由,是關於自由的低調理解。社會民主主義對自由的理解不限於這個低調,但仍是以這個低調為基礎的。社會民主主義承認自由不僅僅是反對濫用強制,但首先是反對濫用強制。針對寡頭主義,我們要反對強制性的化公為私,反對“權貴私有化”,而針對民粹主義,我們要反對強制化私為公,反駁“人民公社就是經濟民主”的說法。

  針對寡頭主義,我們要反對不公正的偽競爭;而針對民粹主義,我們要反對反競爭的偽公正;針對寡頭主義,我們要堅持起點平等,過程公正,而針對民粹主義,我們要對“結果平等,主人恩賜的公正”持堅決反對態度;針對寡頭主義,我們要反對以“交易優先”為由,否定諾齊克正義原則,而針對民粹主義,我們要反對以“社群主義”來否定羅爾斯正義的做法說。總之,第一,我們反對原始積累、用強權進行的積累;第二,我們要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中競爭,應當指出:由於中國現實中存在的這些真問題,因此,不管是社會民主主義理論,還是自由理論,都面臨著挑戰,中國人要有自己的理論解決自己的問題。

  一言以蔽之,中國面臨著世界上所有的國家都沒有先例的過程。第一,中國並不是在傳統私有制國家的基礎上,而是在公共資產為主的基礎上進入市場經濟的,因此對政府的要求和傳統私有制國家不同。傳統私有制下國家搞市場經濟,從自由主義的角度來說,對政府的要求就是一個有限政府。所謂有限政府就是不要多管閒事的政府,大量的事情由市場解決,政府只限於維護市場,只限於當競爭場上的守夜者,至於這個政府是不是民選的,這與市場經濟發展沒有直接的關係。有人認為民選的政府就是有限的政府,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民選的政府也可能什麼都管,世襲的政府也可能無為而治。這兩種情況我們在歷史上都見到過。對傳統私有制基礎上搞市場經濟的國家來說,只需要解決一個問題,就是建立市場競爭機制的規則,再無須解決其他問題。

  中國則不同,由於她是在公共資產高存量基礎上通過產權改革進入市場經濟的,因此除了要建立市場競爭的秩序外,更重要的是面臨產權或交易權初始配置的問題。這就意味著中國這樣的國家面臨著“賣方缺位”的問題,就是說以公共名義持有的資產要進行一場交易,而這場交易不是由所有者來進行交易,因為所有者是公眾,並不是有權的人,有權的人只是公共資產的“看守者”。嚴格地說,他們沒有交易資格,因為他們不是所有者,但是由於技術的原因,所有者——公眾不能直接參與交易,這樣就產生了代理交易的需要。在這樣的改革中,人們就不能僅僅要求政府是個少管閒事的政府,而且還要求政府與公眾之間建立一種嚴格的委託代理交易機制。第一,做這種交易,政府要取得公眾的授權。第二,政府要接受公眾的監督,只有在這兩個條件下進行的產權改革,才是公正的改革,否則就容易淪為看守者監守自盜。這種公眾選擇代理,監督交易的機制實際上就是政治民主制。在這種條件下,自由主義立場與社會民主主義立場就更易於取得一致。在傳統私有制國家,自由主義也許比較強調市場競爭的自由,而對政治民主的興趣相對較小。相反,社會民主主義在那裏要強調起點平等就有個“劫富濟貧”的問題。傳統私有制國家,在漫長的積累過程中,起點已經不平等,要從頭開始就要搞革命,人為地恢復一個“平等的起點”,在這個基礎上才能實現社民黨的“平等理念”,這一點自由主義就不會答應。

  然而在“看守者交易”的條件下就不同了,前計劃經濟國家,私人產權是從無到有產生的,並不存在著一個以“劫富濟貧”來實現“起點平等”這樣的前提,它只需要防止“搶來本錢做買賣”就可以做到起點平等。這樣,社會民主主義者就天然地更易於承認競爭自由、個人權利。反過來講,在這種條件下沒有選擇代理,監督交易就不可能有諾齊克正義,這樣,自由主義者就天然地更易於承認民主與起點平等原則。總之,這樣的條件下自由主義與社會民主主義應當比傳統私有制國家更易取得一致。而它們與民粹主義、寡頭主義的鬥爭才是轉軌過程中最大的真問題。

  作者是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教授

引到中國報道周刊37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