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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司徒華及民間電台行動

聲援司徒華及民間電台行動

各友好團體及人士:

  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及李永達、劉慧卿、李卓人、黃毓民、梁國雄、陳偉業等6名立法會議員,於2008年4月20日出席民間電台「開放大氣電波」論壇被控非法廣播案件,於11月30日在東區法院審結,將於12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時30分裁決。

  12月14日除了進行上述案件裁決,於上午9時30分,司徒華等所有因出席民間電台活動被檢控人士將出庭應訊,處理審訊安排。

  司徒華等被檢控案件歷時兩年多。電訊管理局首度引用《電訊條例》第23條針對廣播者的條文,檢控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及多名曾擔任民間電台的嘉賓。辯方以《電訊條例》違反憲法為由,申請中止聆訊,但被總裁判官唐文於10月22日駁回有關申請,案件於2009年11月30日正式開審。

  是次審訊,只處理涉及2008年4月20日民間電台「開放大氣電台」論壇的控罪。被告為民間電台召集人曾健成、海昇科技有限公司,以及7名嘉賓,包括司徒華、李永達、李卓人、梁國雄、陳偉業、黃毓民及劉慧卿。聆訊只花了半天審結,所有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12月14日裁決。

  司徒華另外四條控罪則已在早前的應訊中,同樣押後至本年12月14日提訊。

  司徒華一共收到五張告票,案件由2007年11月26日第一次上庭應訊開始,經過9次押後、6次上庭應訊、1次預審、2日聆訊、1次法院駁回中止聆訊申請及1天正式聆訊,才能就其中一條控罪完成審結。司徒華表示,當所有案件完結後,將考慮就其被浪費的時間向有關當局投訴和索償。

  誠邀各友好團體和人士於12月14日出席聲援。詳情如下──

日期:12月14日(星期一)
時間:上午9時正
地點:東區裁判法院外(西灣河太安街29號 / 西灣河地鐵站A出口步行約7-10分鐘)

支聯會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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