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收到消息,指今早十時在美孚八期,發展商會有行動,打算將待在地盤內外幾輛貨車駛進地盤,然後卸貨離去。
今早約九時半到達現場,從大家樂百老匯街路口,便見到有警車停駐,步行每百多米便有兩至三位軍裝警員巡邏,氣氛未至緊張,但必定是過份。這些警力的佈置,並非居民的安排,但卻是衝著居民而來。不單地面的巡邏,還有在地利亞中學天台,也見有三至四名不知身份的「便衣」從上監視,分分鐘鐘地記錄整個過程。
到達八期地盤位置,居民人數不多,十多人左右。他們表示,早上九時已有工人到達地盤,並開閘入內了解情況。一直等到約十時,即是事先張揚開工的時刻,居民人數也多了,約二十人左右。斯時,在地盤對開的荔枝角公園緩跑徑分別聚集有兩組人。一組是穿上反光衣的工人一字閒散地排開等著開工似的,另一組人在商討今天的行動。這組人包括貨車公司永誠基礎建設有限公司的管工、匯秀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員、孖士打律師行(Mayer Brown JSM)的律師及助理、深水埗警方指揮行動的高級警員。他們的討論內容主要是圍繞今天的安排,即永誠會將貨車駛進地盤,然後落貨,之後全部貨車會離開。討論中,警方一再重申上述的工作流程,並指出美孚新村是私人地方,對於居民可能進行的和平集會或示威,必不會干預,而永誠在進行工作時若遇到示威抗議,永誠在場保安可以處理,然而能否處理,這是另一回事;除非涉及刑法的範圍,警方才會介入。在這討論中,律師方面曾一度要求警方保持「中立」,但這所謂的中立其實是要求警方在工程人員工作時若遇到示威,警方便應向示威者、或較大聲的人士作出警告,並記下他們的身份。他們自稱也著同事們跟警方合作,隨時可以出示證件。幸而,在場督導警員也不是笨蛋,任由律師指指點點教他們做事,以玩弄假中立的修辭來扭曲意義,否則警方便再一次犯上在菜園村的惡行,被僱作打壓者的打手。
居民昨晚開會,最終決定是,若今天貨車只卸貨後離開,便讓他們離開,期間不予阻止。所以就今早的氣氛,居民甚至與地盤在下意識上保持了一段相當的距離,不越雷池。我嘗試理解居民的考慮,大概是因為本月三十日,祥達便會就上次高院暫緩祥達發展入稟禁制令不服上訴官司有關。若此刻抗爭阻止貨車出入,便有機會「幫忙」祥達有更合理的理據申請禁制令。再者,十二月份也有另一場官司,且居民亦準備進行司法覆核,在密集的官司所泡製的理性影響下,判斷自然會走向成本計算,如禁制令官司祥達勝訴,居民便要支付一百四十萬的索償,而這些索償還在可能陸續有來。
然而應當指出的是,官司的理性並非都是唯一,甚至主要的考慮。在官司理性以外,其實還有另一個道理在美孚八期事件中一直發生。試回想一下,居民在六十六天前,瞓身阻止了發電機從貨車上卸到地盤;又以同樣直覺的態度,停住了最後的重型貨車進入地盤卸下圍板用的石屎躉;還有,居民都以二十四小時全天候立體式巡守方式保護家園,這都不是以法理可以想像的,而是以年月日積累下來的歷史和社區感知化成行動直覺來驅使的。
其實今天居民容許貨車卸貨,若作為免於為祥達加添訴訟「子彈」,在邏輯上是有點矛盾的。因為無論誰勝誰負,我想居民的抗爭並不會全然消沒的。除非居民完全將自己投降於以法治所組織的理性中,並否定自己過去六十六天密集的抗爭經驗,以及長達十數年對事件不厭其煩的查根究柢。但目下的形勢也不能過份樂觀,因為居民正面對以法治之理所泡製出來的恐怖。現今不是法本身的義與不義的問題,而是有人利用法之權威意識試圖先發制人。在這種以資本驅動出來的法治權威下,居民其實很容易便陷入了一種未判先自我定罪的關口裏。以一個被強暴的女子例子為例,明明是未上法庭,明明自己是苦主,何以受強暴的女子自身反而先覺不潔與可恥?這種身份意識的懷疑,其實正是當下美孚居民所面對的法治壓力可能左右的心理走向。
美孚居民一直在爭取的,表面上是一個居住環境不受干擾;這亦是公眾對美孚抗爭的表面印象。然而我們要問,為何本來生活穩定的美孚居民要經過十幾年的辛勞,以及六十六天之久的抗爭?這不是根本地有一道無視居民權益及集體自主的力量經年累月地形成著,並重壓在他們連根本合理的訴求也要經過千山萬水般的爭取仍不果?美孚八期石油氣庫今天的結果,由港英殖民時代1974年開始醞釀、轉化、生成至今,一層一層地偷走了地積比率之餘,更偷走了居民的生活空間自主權。而這種偷竊,大概不是美孚獨有,否則今天各處大喊地產霸權便只是言過其辭及妖言惑眾。
事件來到下午有新的發展。本來說好的早上落貨後全部車離場,奈何下午卻又有兩部貨車,要將另外的圍板用石躉,及一個貨櫃箱運送到地盤內。這是明顯的得寸進尺,無視居民的反對,及違反承諾,肆意挑釁居民的情緒。幸而一些美孚朋友最終了貨車進入地盤,貨車亦見狀無法衝過居民的防線而離開。
發展商祥達在本月三十日的官司前做出今天的行動,除希望快刀斬亂麻,以官司的壓力製造無形的白色恐怖外,更以本傷人,調動警方資源、保安,為自己的偷竊行為鋪出既成事實的大道。這樣如意算盤能否打得響,關鍵仍在美孚居民能否團結一致,將過去對事件的執著延續下去,看清法治制度之有限性及可被利用之缺點,並開闢高能量生產的快樂抗爭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