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明心
近期性傾向歧視成為教會其中一個極具爭議性的議題,而有關的討論而延伸至公民社會的領域。性文化學會主席關啟文博士曾指出,「平等人權等同要制訂反歧視法例嗎?這推論甚有漏洞,不然所有曾受歧視的人(如胖子、醜八怪、口吃、口臭者、有臭狐、低IQ、低EQ者、「煙民」、嫖客)皆要立法保障,這事實上不可能,也會造成一個極度限制自由的社會,故此人權並不足以支持訂立反歧視法例。」教會作為傳揚福音與仁愛的團體,竟以如此排斥的論調回應性傾向歧視,令作為基督徒的我感到羞愧。
及至最近七一遊行,主辦團體民間人權陣線邀請同志領頭的決定被受抨擊。首先提出的是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先生。他指出「以同志帶頭等如讓他們騎劫遊行隊伍,我強烈反對這安排,並會發動友好杯葛七一遊行。」而在電台節目中,亦聽到不同的聽眾認同七一遊行被同志騎劫、參與遊行等同支持同性戀、同志行頭心裡不好受等等,反映蔡志森的動員真的很有成效。
記得二○○三年七一遊行,由基督徒領頭,當時沒有非信徒提出反對,沒有人誤會基督徒領頭等同傳福音,亦沒有人質疑遊行被基督徒騎劫,這展現了民間社會的寬容度。而去年七一遊行,由基層及婦女領頭,以強調爭取民主的同時亦要關顧弱勢,亦沒有人因而提出反對。今年七一遊行,由婦女及同志群體領頭,即帶來基督徒如斯回響,不免令外間誤以為基督徒排斥異己,有失見證。
民陣多次反覆帶出今年七一的主題為「爭取全面普選,反對官商勾結」,但亦有一些基督徒指七一應以爭取民主為為大公因數,同志領頭會令遊行主題不清晰。然而甚麼是民主?民主除了有政制的面向外,亦應尊重多元及保障少數人的權利,否則是會是多數人的暴政。因此,問題不在於主題不清晰,反而是我們對民主及人權的理解不清晰。如果我們相信民主是最大的公因數,更應爭取同志如之前其他在七一領頭的團體同樣的參與機會。
基督徒不只是面向教會,更要面對民間社會。然而,我們該採取甚麼的態度?基督徒在持守其價值觀的同時,不能漠視民間社會的價值。縱然聖經很清楚的教導拜偶像是罪,今天基督徒皆會尊重不同宗教人士的信仰自由,甚至尋求宗教間的對談及復和。可是在性傾向的議題上,基督徒的態度卻是折然不同。加上部分基督徒每每聲稱不歧視同志的同時,又指出歧視的問題不嚴重、同性戀是罪云云。足見基督徒理解聖經及處理社會議題的任意性。耶穌給基督徒最大的誡命是愛神及愛人,今天自命是信徒的我們應反省自己正在跟隨基督的道路還是法利賽人的道路?
以部分基督徒對「同志騎劫七一遊行」的理解,我亦不希望被那些基督徒「騎劫」。作為基督徒,為了彰顯上主的仁愛與公義,我會繼續支持七一遊行,並呼籲更多朋友參與遊行。
時代論壇第九三一期.二○○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