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胡露茜
近期,本港某些教會組織針對政府應否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行為深表憂慮,並以舖天蓋地的聲勢發動連串行動,包括在報章刊登聯署聲明及呼籲信徒加入一人一信行列,強烈反對設立性傾向歧視法,按他們的信仰理解,同性戀行為違反了聖經的教導,破壞了上主創造男女兩性互補及繁衍後代的計劃,因此基督徒理應反對。以上的觀點雖然反映了香港教會的主流意見,但我們不應假設這些觀點是代表了整個基督宗教對同性戀的唯一立場。
自從一九六○年代起,同性戀和基督宗教能夠正向並行的觀念逐漸萌芽。在北美洲,不同宗派教會為了回應教會內外的爭取同志平權浪潮的挑戰,於過去三十年間紛紛就同性戀議題進行相關的神學會議和研究,討論的重點主要是環繞三個向度:首先是重新認識和檢視現代人類性態及性行為對教會的啟示和衝擊,其次是教會所訴諸的權威,最後是如何在對性的多元理解和立場之間維繫教會的合一性。
縱觀北美洲教會對同性戀的態度,大致分為四類,就是完全否定、容忍、有條件接納和完全接納。以下筆者嘗試簡略介紹不同宗派教會對同性戀所抱的不同立場。首先是持否定態度的教會,包括東正教會。直到今日,東正教會理解同性戀是對上主的「侮辱」,是不道德和危險的性變態行為,所以持反對立場。此外,美南浸信會認為同性戀是罪,並且違反基督教教義,教會應加以反對,同性戀者應尋求專業輔導和治療,以改變其性傾向。至於羅馬天主教會,於近期的觀點是承認同性戀成因為多種,同性戀傾向作為心理及生理失調是可諒解的,但同性戀行為則是內在錯亂和道德邪惡,因同性戀行為破壞了上主創造男女成就生育的心意,故他們反對同性戀行為,要求同性戀者守獨身。事實上,羅馬天主教會傳統上極推崇獨身主義,視之為比婚姻更高尚。
至於持容忍和有條件地接納同性戀者的教會則有聯合長老教會、聯合循道會及聖公會,他們承認人類的性態是多元和複雜的,同性和雙性是人類經驗的一部份,同性之間的愛是好的,他們願意接納同性戀者為會友,但拒?按立同性戀牧師,亦反對承認同性婚姻。然而,美國聖公會繼一九九一年議決由個別教省自行決定是否按立同性戀者之後,已有不少同性戀者受按為牧師,去年,更有同性戀者當選為主教。
最後,持全面開放態度的有美國聯合基督教會及加拿大聯合教會,他們認為多元的性態和性行為是上主創造的美意,因此他們堅持同性戀與異性戀者應享有同等的權利及待遇──包括按立、同性婚姻、受洗和領受其他聖禮。而最早對同性戀抱持完全接納態度的是貴格會,他們不但肯定同性戀是正常的,更接納和祝福同性戀的長期關係。
以上的不同態度,好像不同顏色的光譜,有助我們明白基督宗教對同性戀的立場?不是統一的。教會因著對自己所訴諸的權威的不同理解,而選擇了不同的立場。
從北美洲教會對同性戀議題的回應,我們大致可歸納為以下三種態度:一、傾向高舉聖經的?對權威,要求教會採取統一反對的立場;二、考慮聖經在歷史中的不同詮釋(包括近代詮釋學中的女性主義和同志的觀點)、參考人類社會的多元經驗及近代科學研究所歸納的對性的知識,容許教會內存在不同的意見和立場;三、選擇聆聽被主流教會及社會排斥的群體的聲音,肯定差異中的平等,以消除性傾向歧視為教會合一的目標。
今天當香港一些教會組織按傳統教義,一面倒地判定同性戀行為是罪,並加以拒?和排斥,其他同屬基督肢體的信徒是否可以創造更正面和積極的空間,幫助基督徒和同志進行理性和健康的對話?況且,性傾向議題所牽涉的範疇亦觸及教會對性、性別、婚姻、家庭,以致對聖經詮釋等的理解和分析,所以要徹底認識同性戀的課題,我們必須跳出教條主義的思維框框,與不同的觀點和經驗保持開放的對話,重新審視傳統神學教義的不足,從而尋找上主給予教會的新的啟示和靈感。
筆者在此特別介紹澳洲聯合教會的一項嘗試,相信對今日香港教會在回應同性戀議題的爭議有建設性的參考。澳洲聯合教會為了對「性」這個複雜的議題作更認真和深入的探討,特別在一九九一年成立了一個工作小組(Sexuality Task Group),以六年的時間,專責研究和整理一份報告,目的是幫助信眾透過聆聽、學習和健康的對話,重新認識現代人類的多元性態和關係,並尋求人類整全關係的復和與醫治。
為了達至真正的對話,小組特別強調教會必須學習聆聽一直處於教會和社會邊緣的性少眾的經驗和聲音,了解他們的真實處境和掙扎,從而反省教會如何為他們提供適切的牧養;此外,小組亦建議教會毋需強求確立一種統一和?對的立場或規條,因為立場與規條並不是基督宗教的終極關懷,小組認為更重要的是弟兄姊妹之間的相愛和互相接納。
為了真正達致聆聽的果效,小組特別將一九九四年定為聆聽年(Year of Listening),鼓勵會友學習聆聽來自教會內不同弟兄姊妹的聲音,聆聽對聖經、教會傳統、神學及倫理的不同詮釋;聆聽來自不同社區、文化族群的觀點,以及聆聽近代心理學、社會科學等科研的見解。最後小組在一九九七年完成了一份長達七十多頁的報告書"Uniting Sexuality & Faith"(「連結性與信仰」),內容涵蓋的範圍包括:
一、歷代及近代神學對性及人類關係的分析與反省;
二、探討不同社會/文化及家庭對性關係的討論;
三、性與靈性的關係;
四、性別研究的角度;
五、性傾向與性態的多元呈現;
六、教會在性教育、牧養的角色。
筆者特別提出澳洲聯合教會這個經驗作為一種參考,希望香港教會在關心和回應同性戀議題時,可以考慮採取更開放和包容的態度。教會應首先幫助會友探索和理解人在性及情慾方面的多元表達及發展的可塑性,認識性乃是上主創造的整全的人性的一部份;繼而透過聆聽、學習和真誠的對話,讓會友重新認識上主在同志身上所施行的奇妙的作為。願主祝福香港的教會,在彼此的差異中學習包容異己,以愛相待,繼續尋求和實踐合乎上主心意、道成肉身的見證。
(編按:本文曾於今年六月三十日在《信報》刊登)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8.7.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