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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我的七一遊行Blog

By: 女傳道

To walk or not to walk

(六月廿五日凌晨)

  電台朋友叫我講一下去七一的原因,我只用SMS跟她分享了幾句。

  昨日剛收到《時代論壇》,是七一專題。訪問的牧者對今年的七一比較保留,我有點失落,似乎大家對同志站在遊行隊伍耿耿於懷。

  我一直等待七一,第一年是突然其來的亢奮,第二年是參與一種集體堅持,今年行與不行,要做多一點思想預備功夫。

  我一早決定行,後來知道發生了同志領頭的風波,也不為所動,我只擔心小風波變成一次大摧毀。

  兩年都是與丈夫一起出發,今年七一的時候,小兒已經十四個月大,我準備與他一起遊行,希望當日不要下雨。

  在遊行中,最大的驚喜是遇見多年不見的老朋友。原來又是同路人。

  驀然回首,就只有那位同路人的目光令人繼續前行,所以,我也渴望成為別人的同路人,特別是那些沒有發言權的人,被剝削的人,無權無勢的人。

  走在街上的,都是帶著自己或別人的訴求。人群中,陌生人之間不多交談,但置身其中,才會令人領會抽離與投入的種種。

  七一是我們民眾力量的傳統(雖然這個力量微不足道,卻是沒有力量的力量),雖然這個傳統只有很短的日子,卻是很壯烈的開始,我願意這個傳統持續下去,因為這個世界仍有很多受傷受苦受欺壓的人。

  Walk for the voiceless, walk for the powerless. 如此而已。 

Inherit the wind 

(六月廿五日晚上)

  今日在《基督教週報》中讀到江大惠的文章,他提醒我原來較早前引述的一句話:‘Inflict the comfortable, and comfort the inflicted’是出自一九六○年的電影《承受清風》(Inherit the wind)。

  電影內容是著名的Monkey case,我一直希望看這齣電影,但又捨不得在網上訂購,今次聽聞香港上演,但看來例必錯過,惟有繼續等待,或者可以在香港買得到影碟。

  我想看這齣戲,其中一個原因是想知道戲名何以引用箴言的經文,偏偏又是一節如此詩意的經文。我說經文詩意,其意思卻是現實的慘情。「擾害己家的,必承受清風。」(箴十一:29)

  近日七一遊行不遊行的紛爭,竟也有承受清風的影子,而江大惠先生這篇文章也是回應這次政治事件。他提議由不同的信徒扮演祭司或先知角色,而最主要的觀點是教會不宜站在社會或政治問題的前線,教會應專注祭司的職務,集中教會的四幅牆內,以牧養會眾為主,而社會運動則由爭取民主的前線基督徒去負責。這個建議似乎是要避免教會捲入政治旋渦。江先生算是用心良苦,但當中涉及的一些理念、神學及實際的問題,我仍未能想得通。暫時我有保留。

七一.第三年

(七月一日)

  昨晚稍為向老友記表態今日會去七一遊行。今年七一遊行的氣氛冷淡,實在要多一點決心。第一年激情佔大部分,第二年理性的堅持加上延續一點政治浪漫,所以也不太難,而且比第一年更勇,因為我們甘心走入維園接受等候出發的煎熬。我相信大家都渴望民心未冷。我記得,七一之後跟一班記者朋友相聚,大家都誠心相信上年的人數比第一年多,結果?主觀感覺的五十三萬對客觀統計的若干萬。

  今年?

  都說政治氣氛好轉,何必再上街?

  但我畢竟一家三口走到街上,小兒則是第一次。我們四時半乘坐隧巴來到灣仔區,在巴士上見到遊行隊伍的前排,最吸引我的,是身穿紅衣的外籍傭工,可惜趕不及追上她們,否則,我一定插入她們的隊伍中間,呼應她們的訴求。

  落車後,大約在四時五十分,我們由軒尼詩道近柯布連道加入遊行隊伍。剛好前後左右都被一些我認為政治立場較偏激的旗幟包圍,我推著嬰兒車不斷往前走,直至金鐘人群較疏落的位置才可擺脫他們。遊行就是這樣的,除非你十分著意自己的步伐或決意迴避,你總會不經意落入非我族類的範圍。

  天陰,有涼風,一切很好。我對於自己來了三年,是有點自豪。在遊行時,我在心裡再問自己一次:「為甚麼要來?」這是我當時心中的說話:「我曾經走出一個歷史,歷史總要有人行出來。」劉慧卿站在高臺上呼籲市民明年再來,明年?我不知道,因為我不知道心裏面還剩餘幾多兩年前的情感,但我在這次遊行中,在看見紅衣傭工之外,我聽到很多大大小小NGO的不同訴求。如果你要聽到民間的各種聲音,這是一個很好的場合,很值得來觀摩學習的地方。

  最近我正研讀夏甲與以實瑪利的經文。耶和華聽見夏甲的苦情,更看顧夏甲,夏甲對於上帝的經歷,就是她看見耶和華的看顧,於是,她的兒子起名叫以實瑪利,意思就是上帝聽見(創十六:4-16)。布格曼說,夏甲與以實瑪利的故事肯定了一點,就是上帝的作為並不局限於應許及揀選之內,在揀選之外,他仍有熱情與關懷。

  在今天的政治裡,究竟誰是應許之子,我卻知道大地之上,耶和華聽見了人的苦情。

(原文來自作者個人網誌〔Weblog〕的三篇文章,
作者同時張貼於本報網站回應區。
蒙允准轉載。)


第九三二期.二○○五年七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