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這故仔, 有部份資料是 inmedia 提供的, 因為我們有一名民間記者, 親眼看到警察開搶, 之後有韓農中槍, 被扶走.
昨天拿著一仔的報導, 於韓農集會中與當天負責醫護的朋友聊天, 他說在17號晚, 律敦治醫院已經有醫護人員證實有韓農被橡膠子彈(大概因為沒有表面傷痕, 而大家又不知甚麼是布袋彈)所傷, 幾乎所有被子彈所傷的韓民, 當晚為了逃避警察的追捕, 都逃離了醫院, 現在回到韓國.
昨天, 我的電郵恢復正常, 終於收到南韓朋友寄來的照片, 收到六個中彈韓民的照片, 與警方公開聲明中所說的 "開了六槍" 竟然如此一致! (之前我收到一張時, 他們向壹週刊承認開了一槍!)
照片顯示, 警方使用布袋彈的方法, 完全忽視示威者的安全, 所謂的布袋彈是以布包著的鐵/鉛珠, 若射中頸的位置, 可以致命, 射中生殖器官則可以不育, 所以國外的指引說, 使用布袋要對準上半身胸堂的位置, 但照片所見, 所有的傷口都是在大腿上的.
其實警方亂用武器的情況又何只布袋彈, 楜椒噴霧的指引說, 只能瞄準胸口, 而不是眼睛, 而且要保持一段距離才能使用, 但整個世貿週, 警方都是以 "顏射" 的方法對準示威者; 電視鏡頭中所謂的車鐵碼一段, 是韓民為了與警察保持距離而堆成的一個屏障. 難道要讓警察的楜椒照頭淋才叫和平示威?
此外, 警方在混亂的情況下開槍, 幾個韓民於劇痛中倒下, 而當時並不知道究竟自己的同志所中的是什麼槍傷, 在這情況下, 拿起木棍難道不是人之常情嗎? 究竟混亂和暴民是怎樣 "造成" 的? 警方與香港政府的做法難道不可恥?
當民間團體和救護員跟媒體說, 有韓農中了橡膠子彈, 很多記者的反應是民間團體在 "說謊" 在 "搞煽動", 而不去追求真相. inmedia 則花了一星期, 與南韓的朋友到處搜集證據, 主流媒體, 究竟你在為誰服務?!
其他照片一
其他照片二
其他照片三
其他照片四
其他照片五
其他照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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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2005-12-29
新聞耳目
警方承認開槍鎮壓韓農
本月十七日韓農示威事件中,前線警員不眠不休執行命令,成功維護了香港治安,並獲得大部分市民的掌聲。
有關警員曾使用了何種程度的武力,一哥李明逵卻沒有講出事實的全部真相,包括PTU曾開槍發射豆袋彈(布袋彈),及部分警員不慎跌下佩槍。
本刊根據警員提供的資料,向警察公共關係科查詢,最後得到證實。
在整場韓農示威風暴中,前線極小部分警員亦表現情緒失控,包括毆打本刊記者。
本月十七日晚,一哥李明逵在記者會上言之鑿鑿說,警方只用了十多枚手掟的催淚彈和胡椒彈來驅散示威者,並表示採取了最低的武力,且並未有提及使用布袋彈(豆袋槍)。
其實,警隊內部分警員卻踢爆一哥講大話。
發射過布袋彈
有警員向本刊透露,十七日晚約六時許,在警方和示威者混戰期間,近灣仔中環廣場的一條警察防線,防守該處的西九龍機動部隊(PTU)的第四連隊警員,曾向示威者近距離開槍發射了布袋彈(豆袋槍),前後開了多槍。據警察內部指引,警員受到主動攻擊時,可由現場指揮官下令使用布袋彈,但事後一定要即刻向上級報告。而按當時警方的部署,沙展級以上才獲配真槍,機動部隊使用的武器則包括豆袋槍和催淚彈。
布袋彈是由布包裹多粒鋁彈,射出後以較大面積撞在人身上,造成重擊效果,但又可避免子彈射入人體。
「可能槍聲唔係好大聲,所以冇記者知,催淚彈係驅散一班人,豆袋槍就擊退單一進攻示威者。」當晚在中環廣場附近執勤的警員阿超,還說事後因有同僚讚賞布袋彈的威力,故開槍一事便這樣在警隊內流傳開去,但他不明一哥為何沒公開此事。
經本刊連番查證,警察公共關係科終於本週一才承認確有此事,並表示當日中槍的韓農不知所終,故無法跟進,並表示只開過一次槍,更拒絕回覆有關使用布袋彈的詳細準則,如是否在催淚彈及胡椒彈也無法控制場面後才使用,更沒有解釋為何一直沒公布曾使用過布袋彈。
民間組織「香港獨立媒體」記者葉宏謙也透露,當日在事發現場,他亦有見到警方以「手臂咁長」的槍,向手持木方的韓農開槍,槍聲有點像氣槍,其後催淚彈煙霧四起,他已無法再見到中槍者傷勢如何。
而一名身處韓國的農民,就向本刊作出投訴,並展示自己腳部受傷的照片,根據過往在韓國示威的經驗,他認為當時自己中了塑膠子彈,但照片中傷勢呈紅腫一片,似中了布袋彈更合理。
「因為裝備點算需要時間,所以處長在當晚記者會上來不及公布。」警方發言人竟這樣解釋說,但據一些警員透露,開槍這麼大件事,肯定會即時上報的。
威力足以致命
雖然警方發言人一直不肯透露本港警方是使用哪一類型的布袋彈,不過以國際間警方慣常使用的布袋彈(豆袋彈)看,近距離發射,對身體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傷害,外國甚至有四十五歲的男子,中了警方發射的豆袋彈後,因內出血過多而死。
而中西區區議員何秀蘭早於七月時在中西區區議會上,指出國際專家已證實,豆袋槍可導致中槍者失明及不育,並曾要求警方在世貿會議前訂出豆袋槍的使用指引,不過警方卻一直未有回應。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認為,警方當初輕視了示威者的破壞力,「世貿前開會,話過唔用水炮,因會傷害到人,最後又咪用,至於布袋彈,用應該要公布,不過佢(警方)可以賴傳媒無問到。」
除了開槍外,當日部分警員也相當手騰腳震,一名駐守灣仔的便衣沙展更連佩槍也跌落地下,事後要勞煩同僚執起,而據知一些機動部隊(PTU)成員,更曾跌過催淚彈發射槍於地下。
據警方發言人接受本刊查詢時表示,跌掉的配槍若由同僚自行拾回,一般是不用呈報及向外公布,所以無法證實消息。
打傷本刊攝記
除此外,前線部分警員還狂打記者。十七日晚上約近八時,為數近十名的防暴警察便在灣仔警署附近,無故以警棍及拳腳追打本刊攝影記者,雖然攝記早已表明身份及身上掛有相機,再加上當時位置已遠離示威群眾,但警員照衝過來,並不由分說把攝記按在地上狂打,最後幸得趕來的沙展拉開橫蠻無理的同僚,不過攝記雙腳已有了明顯瘀傷,而就此事,本刊亦已向警察投訴科作出投訴。
近日一哥曾說會就今次示威作出檢討及研究,不過完成後的報告未必完全向公眾披露。希望將來的報告書,一哥不要再玩今趟隱瞞伎倆,如實向公眾交代警方曾使用過武力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