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究竟誰在說謊?

壹週刊這故仔, 有部份資料是 inmedia 提供的, 因為我們有一名民間記者, 親眼看到警察開搶, 之後有韓農中槍, 被扶走.

昨天拿著一仔的報導, 於韓農集會中與當天負責醫護的朋友聊天, 他說在17號晚, 律敦治醫院已經有醫護人員證實有韓農被橡膠子彈(大概因為沒有表面傷痕, 而大家又不知甚麼是布袋彈)所傷, 幾乎所有被子彈所傷的韓民, 當晚為了逃避警察的追捕, 都逃離了醫院, 現在回到韓國.

昨天, 我的電郵恢復正常, 終於收到南韓朋友寄來的照片, 收到六個中彈韓民的照片, 與警方公開聲明中所說的 "開了六槍" 竟然如此一致! (之前我收到一張時, 他們向壹週刊承認開了一槍!)

照片顯示, 警方使用布袋彈的方法, 完全忽視示威者的安全, 所謂的布袋彈是以布包著的鐵/鉛珠, 若射中頸的位置, 可以致命, 射中生殖器官則可以不育, 所以國外的指引說, 使用布袋要對準上半身胸堂的位置, 但照片所見, 所有的傷口都是在大腿上的.

其實警方亂用武器的情況又何只布袋彈, 楜椒噴霧的指引說, 只能瞄準胸口, 而不是眼睛, 而且要保持一段距離才能使用, 但整個世貿週, 警方都是以 "顏射" 的方法對準示威者; 電視鏡頭中所謂的車鐵碼一段, 是韓民為了與警察保持距離而堆成的一個屏障. 難道要讓警察的楜椒照頭淋才叫和平示威?

此外, 警方在混亂的情況下開槍, 幾個韓民於劇痛中倒下, 而當時並不知道究竟自己的同志所中的是什麼槍傷, 在這情況下, 拿起木棍難道不是人之常情嗎? 究竟混亂和暴民是怎樣 "造成" 的? 警方與香港政府的做法難道不可恥?

當民間團體和救護員跟媒體說, 有韓農中了橡膠子彈, 很多記者的反應是民間團體在 "說謊" 在 "搞煽動", 而不去追求真相. inmedia 則花了一星期, 與南韓的朋友到處搜集證據, 主流媒體, 究竟你在為誰服務?!

其他照片一
其他照片二
其他照片三
其他照片四
其他照片五
其他照片六

--------------------------------------------------------------
壹週刊
2005-12-29

新聞耳目
警方承認開槍鎮壓韓農

本月十七日韓農示威事件中,前線警員不眠不休執行命令,成功維護了香港治安,並獲得大部分市民的掌聲。

有關警員曾使用了何種程度的武力,一哥李明逵卻沒有講出事實的全部真相,包括PTU曾開槍發射豆袋彈(布袋彈),及部分警員不慎跌下佩槍。

本刊根據警員提供的資料,向警察公共關係科查詢,最後得到證實。

在整場韓農示威風暴中,前線極小部分警員亦表現情緒失控,包括毆打本刊記者。

本月十七日晚,一哥李明逵在記者會上言之鑿鑿說,警方只用了十多枚手掟的催淚彈和胡椒彈來驅散示威者,並表示採取了最低的武力,且並未有提及使用布袋彈(豆袋槍)。

其實,警隊內部分警員卻踢爆一哥講大話。

發射過布袋彈

有警員向本刊透露,十七日晚約六時許,在警方和示威者混戰期間,近灣仔中環廣場的一條警察防線,防守該處的西九龍機動部隊(PTU)的第四連隊警員,曾向示威者近距離開槍發射了布袋彈(豆袋槍),前後開了多槍。據警察內部指引,警員受到主動攻擊時,可由現場指揮官下令使用布袋彈,但事後一定要即刻向上級報告。而按當時警方的部署,沙展級以上才獲配真槍,機動部隊使用的武器則包括豆袋槍和催淚彈。

布袋彈是由布包裹多粒鋁彈,射出後以較大面積撞在人身上,造成重擊效果,但又可避免子彈射入人體。

「可能槍聲唔係好大聲,所以冇記者知,催淚彈係驅散一班人,豆袋槍就擊退單一進攻示威者。」當晚在中環廣場附近執勤的警員阿超,還說事後因有同僚讚賞布袋彈的威力,故開槍一事便這樣在警隊內流傳開去,但他不明一哥為何沒公開此事。

經本刊連番查證,警察公共關係科終於本週一才承認確有此事,並表示當日中槍的韓農不知所終,故無法跟進,並表示只開過一次槍,更拒絕回覆有關使用布袋彈的詳細準則,如是否在催淚彈及胡椒彈也無法控制場面後才使用,更沒有解釋為何一直沒公布曾使用過布袋彈。

民間組織「香港獨立媒體」記者葉宏謙也透露,當日在事發現場,他亦有見到警方以「手臂咁長」的槍,向手持木方的韓農開槍,槍聲有點像氣槍,其後催淚彈煙霧四起,他已無法再見到中槍者傷勢如何。

而一名身處韓國的農民,就向本刊作出投訴,並展示自己腳部受傷的照片,根據過往在韓國示威的經驗,他認為當時自己中了塑膠子彈,但照片中傷勢呈紅腫一片,似中了布袋彈更合理。

「因為裝備點算需要時間,所以處長在當晚記者會上來不及公布。」警方發言人竟這樣解釋說,但據一些警員透露,開槍這麼大件事,肯定會即時上報的。

威力足以致命

雖然警方發言人一直不肯透露本港警方是使用哪一類型的布袋彈,不過以國際間警方慣常使用的布袋彈(豆袋彈)看,近距離發射,對身體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傷害,外國甚至有四十五歲的男子,中了警方發射的豆袋彈後,因內出血過多而死。

而中西區區議員何秀蘭早於七月時在中西區區議會上,指出國際專家已證實,豆袋槍可導致中槍者失明及不育,並曾要求警方在世貿會議前訂出豆袋槍的使用指引,不過警方卻一直未有回應。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認為,警方當初輕視了示威者的破壞力,「世貿前開會,話過唔用水炮,因會傷害到人,最後又咪用,至於布袋彈,用應該要公布,不過佢(警方)可以賴傳媒無問到。」

除了開槍外,當日部分警員也相當手騰腳震,一名駐守灣仔的便衣沙展更連佩槍也跌落地下,事後要勞煩同僚執起,而據知一些機動部隊(PTU)成員,更曾跌過催淚彈發射槍於地下。

據警方發言人接受本刊查詢時表示,跌掉的配槍若由同僚自行拾回,一般是不用呈報及向外公布,所以無法證實消息。

打傷本刊攝記

除此外,前線部分警員還狂打記者。十七日晚上約近八時,為數近十名的防暴警察便在灣仔警署附近,無故以警棍及拳腳追打本刊攝影記者,雖然攝記早已表明身份及身上掛有相機,再加上當時位置已遠離示威群眾,但警員照衝過來,並不由分說把攝記按在地上狂打,最後幸得趕來的沙展拉開橫蠻無理的同僚,不過攝記雙腳已有了明顯瘀傷,而就此事,本刊亦已向警察投訴科作出投訴。

近日一哥曾說會就今次示威作出檢討及研究,不過完成後的報告未必完全向公眾披露。希望將來的報告書,一哥不要再玩今趟隱瞞伎倆,如實向公眾交代警方曾使用過武力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