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沒有時間看報,單看電視新聞,真的無法認識世界,電視台寧願花幾分鐘報導不知哪個國家有人賣心型朱古力加鑽石戒子,也不會報導香港周遭一些重要事情。
馬來西亞朋友告訴我,最近該國政府決定增加七大道過路費,因為要保證營運公司有足夠利潤,結果,引起多次大型示威。
一月二十一日,大量示威者在蕉賴區集會,卻遭警察驅散,約有二十名示威者被捕,包括不少反對黨成員,當中有曾多年前因安華案被捕的蔡添強(Tian Chua),他曾在香港的NGO工作,他現在是公正黨宣傳局主任;此外,Malaysiakini.com的記者Andrew Ong也被捕,因為警察要搜查他相機內的照片。
二月四日,六百名示威者在白蒲的101商場抗議,再次有十五人遭警察逮捕,五百多人到警察局要求放人。
馬來西亞政府調高首都吉隆坡周邊五條大道的過路費,其中白沙羅蒲種大道的過路費暴漲60%,其餘四條大道蕉賴加影大道、莎阿南大道、牙直利走廊大道及加叻大道,過路費漲幅則介于20%至50%。
政府跟大道公司簽署的特許經營權合约完全注重後者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却被持續性的邊緣化。它指在簽署合约時,就已定下大道33年的過路費,把人民血汗錢送進大道公司口袋。可是,大道公司其實没有虧損,政府卻處處維護它們。例如白沙羅蒲種大道公司在2006年取得8000萬令吉盈利,比2005年增加43%,卻獲准調高過路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