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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融樂會回應平機會歧視條例檢討報告

香港融樂會回應平機會歧視條例檢討報告

香港融樂會一直為香港少數族裔爭取種族平等,歡迎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今天向政府提交有關改革《種族歧視條例》的建議。

香港融樂會認為平機會提出以下改革,極需要被納入《種族歧視條例》保障範圍之內:

  1. 明文規定政府在執行職能及行使權力時受種族歧視法例約束。
  2. 建議政府應進行公眾諮詢,然後在《種族歧視條例》加入保障國籍和公民身份免受歧視。
  3. 廢除於教育機構和職業訓練範疇有關教學語言的豁免。
  4. 政府應以身作則,在行使權力和職能時堅守種族平等原則。目前,《種族歧視條例》沒有條文規定政府在執行職能及行使權力時受種族歧視法例約束,是四條歧視條例中唯一有此漏洞的條例。

目前種族歧視條例並不適用於國籍和公民身份。例如,多年來不斷有銀行拒絕為持某些護照的少數族裔開設銀行戶口,或需時很久才為這些少數族裔開設戶口。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及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已經表明關注這個問題。 本會希望政府盡早就國籍和公民身份納入為《種族歧視條例》的保護特徵,進行公眾諮詢。

本會多年來一直倡議少數族裔應與華裔學生一樣擁有平等學習中文和英文這兩個官方語言的機會,以保障他們平等的升學和就業權利。《種族歧視條例》中的豁免條款使學校和職業訓練機構不需為任何種族群組的人作教學語言上的調節。很多職業訓練課程,因為不提供英語課程,令某些少數族裔因此無法接受訓練;而英語是當前少數族裔更為成熟悉的官方語言。

本港歧視條例的問題一再受聯合國批評,顯示修例的迫切性。平等是民主法治的基本原則,政府應盡快修改香港充滿缺陷的歧視條例,令香港更具包容性,才與「國際都會」這個名銜相稱。本會希望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會就檢討結果採取積極行動,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出修訂條例草案。諮詢已明確顯示改善歧視條例的迫切性,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應積極為修正法例設置行事時間表,讓立法會可以盡快就修訂草案作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