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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校長馬斐森教授代表中央管理小組致港大成員的訊息

香港大學校長馬斐森教授代表中央管理小組致港大成員的訊息

攝:柯愷欣

香港大學校長馬斐森教授代表中央管理小組致港大成員的訊息

各位港大成員:

我們在7月29日已就校園發生的事件作出初步回應。大學現仍就7月28日校務委員會會議舉行前後和期間所發生的連串事件整理事實報告,在此我們希望就目前情況作如下説明:

1. 我們一再重申,我們譴責任何一方在任何情況下的暴力行爲,我們亦希望所有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爲負責。如果我們找到任何刑事證據,我們定當向警方舉報;同樣,任何人擁有這些證據,亦應該直接向警方舉報。

2. 7月28日校委會會議的安排,我們已依照「818」調查報告**内建議的原則,包括:我們在尊重言論自由的同時須保障人身安全;絕不容忍任何人非必要地使用武力; 必須盡量避免肢體衝突;任何擾亂秩序的事件須先由校内保安人員處理,惟在不能維持安全和秩序的情況下才尋求警方協助等等。7月28日當日涉事者和校外團體人員的數目,及其所引起的連串混亂事件,均非校内人員的能力可以應對。

3. 雖然大學保安人員和職員已在當日極度困難的情況下竭力維持秩序,惟面對緊急情況,我們必須尋求警方協助,他們因而進入校園的公衆範圍。我和其他人員當日多次懇請抗議者有序地離開會議室,但不幸遭到拒絕。校務委員亦被阻止離開,繼而導致攻擊、誹謗和恐嚇等指責。

4. 至於會否紀律處分涉事者,我們正收集資料和諮詢法律意見,以決定有否充分理據將事件提交大學紀律委員會作進一步審理。大學在完成正常程序前,不會公佈任何有關紀律處分的行動。 同時,校委會亦可獨立決定是否對其成員採取行動。

5. 我們已立即採取行動,從7月28日事件中汲取經驗,並為日後的會議制定計劃,確保所有大學成員的安全,大學的活動能如常進行。基於保安理由,我們不會就此公佈任何詳情。

6. 我們絕不容許7月28日發生的事件重演。我們將認真搜集證據,包括錄像、身份查證和目擊者報告等。我們會在必要時尋求警方協助。

最後,我們希望各方以和平、理性和有序的態度進行討論,不負大衆對大學的期許。

馬斐森教授
香港大學校長

**《2011年8月18日百周年校慶典禮檢討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