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願所有勞動者,勞動有償、有尊嚴

今天是國際勞動節,120多年前,多個歐美國家的勞動工人們用血與肉,爭取勞動者應有的生活權利——八小時工作。結果經過政府粗暴震壓,工人領袖們被追捕、收監,為工運付出沉重的代價。經過接近50年的抗爭,八小時工作才於1935年被美國列入全國性法律下。

在香港,最低工資改善了勞動者們的收入,但勞動者們的工作環境及工時卻沒有改善:

碼頭工人仍然面對長時間及惡劣的工作環境,周身工傷無人理,死左無人知!

外傭姐姐們仍不斷面對中介公司的剝削,香港政府及外傭輸出國的漠視,使她們從一開始就要與中介公司簽署不平等條約。不少印傭在無良僱主苛索下,每天工作17小時。無良地產商更建一些面積連平躺都不能的工人房,外傭姐姐們連睡覺也不得安寧。

亞視員工面對無良政府的政策失誤,公司的荒謬管理,出糧變借錢,老闆做埋放數。什麼時候有糧出,什麼時候無工開都是未知數。

醫護人員不斷面對人手短缺,有返工無放工的生活…

老師們在胡亂緊縮的教育政策下,一份人工被劏成四份,工作量就全份……還有……還有……還有被人遺忘了的性工作者。

性工作者作為勞動者的一份子,為客人提供專業服務,解決身心需要。有人以為性工作就是「沖涼、躺下、收錢」。但唔講你唔知,在香港這個性壓抑、性虛偽、性禁忌的「三性社會」裡,加上生活及工作壓力大。不少客人找性工作者並非旨在性交,更是滿足心靈及性幻想的需要。有些客人會特別找性工作者訴說心事,原因是大家都是陌生人,你唔識我、我唔識你,在隱閉的房間裡更容易釋放壓力;更有不少自覺性知識貧乏的客人,來找性工作者探索性技巧。

所以,性工作者不僅提供專業性服務,同時在扮演輔導員、演員等等的角色。性工作者用她/他們的身體、智慧及專業技術賺取生活所需,承擔起自己及家人的經濟支柱,與所有勞動者一樣。

雖然香港法例尊重成年人的性交易,可是,卻給性工作者營造一個隔絕的工作環境,承受著各種壓力;法例禁止所有人與性工作者合作,她們不能與人合伙經營,有事只能獨自承受。甚至她們請人做保安、清潔等工作都不可以。因為提供服務的人會被控「倚靠他人賣淫收入為生」,會坐監的。

因此,這個獨自工作的環境就造就了心懷不軌的匪徒,乘虛而入。偷竊、打劫、霸王餐等暴力,經常發生在性工作者身上。

甚至連警察都可以乘虛而入,有警員幫襯完性工作者後,會暗示對方收平啲。有一次,一名警員查牌完後落更,來到剛查完牌的姐姐處幫襯。完事後,向姐姐說:「你記唔記得我是剛才查牌的差人呀?」(暗示什麼?心照啦!)聰明又風趣的姐姐卻回應說:「差人呀!咁收貴D啦!人地400,你500啦!」警員問點解?姐姐說:「差人有錢嘛!梗係收貴D!」

然而,沒有身份証的外勞性工作者就不那麼勇了,因為她們只有硬食,去年就有外勞性工作者多次含屈被警員食霸王餐,最終忍無可忍,發匿名信去油麻地警署告發,最終揭發事件。

法例本應是打擊罪案,保障公民的,但現行法例卻令自食其力的性工作者更易成為罪案的受害者,得不到應有的保護。

另一個法例荒謬的例子是,一位性工作者在單位內提供性服務不違法,但出租單位給性工作者的人就違法。所以警察就可以刑事條例「准許處所作賣淫」為由,威脅業主趕走性工作者。

我做的事不違法,但租地方給我做不違法事情的人是違法?!這是什麼道理?!因此,在這些荒謬的法例下,造就了一些願意承擔風險的中間人,把房租抬高,使得性工作者要承受高昂的租金。一個60-70呎的劏房單位,月租可達$15,000。係呀!你無睇錯,係$15,000,真係貴過豪宅架!如果一個性工作者與他人合租分擔租金,咁又犯法勒!他可能被控經營賣淫場所。

唉!真係生意難做。最慘很多性工作者都有自己的孩子,如所有雙職母親一樣,要照顧家人,又要搵食,根本無法滿足一日十幾小時的工作。時間自主的性服務可能是他/她們現在最好的選擇,但就要面對不公的法律及社會的歧視與誤解。

國際勞動節記念勞動者們的抗爭,今日所有勞動者們仍在爭取合理及有尊嚴的工作環境,性工作者們也一樣。因為我們也是勞動者,與大家一樣生活在不公義的世界中。不公義的法例必須被廢除!

願所有勞動者,勞動有償、有尊嚴!

(題為編輯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