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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基金與民陣事宜

關於基金與民陣事宜

昨天網上有人問到,為何612基金要花接近二十萬在民陣的音響費用,當中涉及6月16日的大遊行與6月23日的集會費用,作為民陣副召集人,我有絕對的責任需要向公眾交代,就著事件有以下的回應:

首先向大家道歉,我認同民陣今次做法不完美,因為民陣作為有公信力的組織,向公眾交代是必須的,而且更涉及大家捐款,大家關注也是合情合理,在公眾層面上的而且確交代不清楚,令大家不滿,民陣秘書處包括我在內難辭其咎,再一次道歉,並且承諾日後必定開誠佈公向大家交代清楚不同事宜。

而希望大家理解的,就是當時決定成立基金的日子是6月14日,那時民陣邀請有成立基金經驗,而且有公信力的人開會商討,最後決定交由現有信托人成立基金,目的是協助所有被捕或有需要人士。

而因為在6月16日的遊行上,基金還未算是正式成立,所以當時民陣考慮籌款的必要性後,決議不為自己籌錢,並且呼籲所有成員團體及友好一齊為基金籌款,再在7月初正式成立基金,而當時已曾表達希望可以為6月16日的開支上扣除成本。而如果大家有印象,應該知道事實上民陣過去三個月以來,只有兩次為自己籌錢,而民陣過去發起了至少六次大遊行與集會,而舉辦一次大型遊行或集會所需要費用至少二十至五十萬,在民陣資金跌破警戒線的情況下(即未來沒有足夠資金再舉辦多一次大型遊行),我們才迫不得已向基金申請款項,而該款項事實上是希望扣除616的成本開支,而當時沒有交代清楚的主要原因,就是那次遊行是在非常緊急的情況下發起,而當時更有義士輕生,在這樣的氣氛與環境下導致沒有交代清楚,當然這不是藉口,但希望大家理解。

另外,就著對612基金的批評,也想回應一下。過去網上批評612基金的,主要是批款交代、審批程序慢,甚至有指基金不幫助前線抗爭者等等。

首先,據我所知,任何被捕人士(包括被控暴動罪),基金都會提供協助,而現時因為大部份案件還未正式進入法律程序,因此未有太大開支,但當現有的一千五百宗個案開審,將會面臨極大開支,所以不存在不協助前線抗爭者。

另外,成立基金的目的,是希望有一個安全途徑讓大家捐款,再協助有需要人士,所以當時選擇了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成立基金,再借用安全而可靠的戶口(即真普聯戶口),由知名而可靠的信托人管理(即陳日君樞機、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而肯定的是他們不會離棄前線抗爭者,但因為信托人必須緊守基金的法律,款項必須交代清楚,所以基金也盡了能力交代清楚所有事務,避免有機會被政府有關部門調查,甚至充公有關款項。而也因為以上原因,所以對於大額的申請,審批較為小心也是正常,因此有機會慢了一點,但這是為了確保大家的款項安全。

最後,希望以上回應能夠解答大家問題,也希望大家對612基金重回信心,也希望這段時間大家能夠繼續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