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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俊宇就612事件向立法會提休會辯論 要求平反612不是暴動

鄺俊宇就612事件向立法會提休會辯論 要求平反612不是暴動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今晚將向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提出就612事件作休會辯論,希望於6月19日(本週三)在立法會上進行辯論,並要求警方交代612事件前後濫用警權、暴力對待示威者、傳媒的問題,同時必須交代於醫院進行侵犯病人私隱的大搜捕等濫權行為。

對於盧偉聰最新回應,鄺俊宇批評盧偉聰說法難聽過粗口,警方所用的暴力,完全難自圓其說,「現在他指部分人暴力,大部分人和平,但當日所用的暴力卻用所有生命作賭注!實在令人憤怒!」他認為盧應立即就事件代表警方向市民向記者道歉,並收回定性暴動的決定。

同時,鄺俊宇表示,他在612事件後亦收到醫護人員及在醫院被捕者求助,他們均感到壓力及認為警方過度濫權,包括侵犯病人私隱。他將去信私隱專員公署、食衛局及醫管局要求跟進及交代有多少病人的私隱涉在未經批准後被警方偷閱。「警方在612事件中,瘋狂打人、瘋狂追捕不同學生、平民或受傷的人士,我們簡直看到執法者的暴行,如此無法無天的行為,整個警務處及林鄭也令市民所厭惡。我們會要求盧偉聰及相關人等全面交代,不能黑箱作業及繼續進行追捕行動。」鄺俊宇強烈要求政府為612平反,取消定義為暴動。

有關動議信件內容如下:

根據《議事規則》第16(2)條動議休會待續議案

大批市民在本年6月12日在立法會附近自發集會,要求政府撤回《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然而,警方使用過份武力對付集會人士及記者,並將事件定性為暴動,拘捕大量示威者,及在醫院及大學大舉搜捕參與人士。

由於政府將6月12日的公眾集會定性為暴動,而未來兩周尚有不少大型遊行及集會將會舉行,警方的處理手法備受關注,加上拘捕及搜捕行動持續,參與和平集會的市民深受威脅,事件具有急切性。

因此,本人謹根據《議事規則》第16(1)及(2)條,要求主席批准本人於2019年6月19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在質詢和議員就附屬法例/文書提出的議案之間,提出一項休會待續議案,措辭如下:

「本會現即休會待續,以就下述事項進行辯論:就市民對警方處理2019年6月12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一帶公眾集會的手法(包括與市民及記者發生衝突﹑將集會定性為暴動,以及集會後大舉拘捕及搜捕參與集會人士等)表達意見後,警方對很可能在短期內進行的大型公眾集會採取的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