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運動由9月28日開始至今已經超過一個月,滿月集合中各上台發言的有志之士 - 戰友們都紛紛表達他們的感受,其中「運動發展的方向」令人留下深刻印象及反思。本文希望透過分析現況,指出現在是參與雨傘運動的組織退場之最佳時機。
首先必然要「利申」,小弟是平平無奇的大學生,支持民主發展,留守金鐘區做義工超過大半月,亦有到過旺角爭取重奪佔領區。支於提出退場的原因,並不因為什麼擾民(根本佔比不佔好,看看那金鐘道便清楚)或者階段性勝利的因素,單純是退比不退更有意義,更有策略罷了。
退場的意義主要有二:一是退場可以給對手(即內地政府)一個進退有時的成熟的感覺,從而造就更大的對話空間;另外的是本文最希望帶出 - 「民主理念絕不能失」的概念。
先說造就更大的對話空間,這點相信不必要由小弟這位沒有權威的人解釋,各有政治的人早就表達清楚既然是運動而不是革命,就沒有必要做到all or nothing,必定要成功才收手。進退有時是策略性的表現,我們大可先退場,向當權者表達清楚「若然不能滿足要求我們定必捲土重來」之勢,對方亦有下台階可以與我們協商得到最好的共識。
另外,退場的另一好處是可以重整策略。由於可以避免每日應付佔領區內的集會和管理事務,更不用擔心不知道何時有人搞事或者清場。明顯,各大組織例如雙學、熱血甚至議員們都大量動員留在佔領區中,泛民議每晚於旺角留守羸得支持,但我們可能忽視了佔領區外仍然觀望的人。其實沒有必要繼續團結和提醒佔領人士對於民主的追求,甚至當越來越多戰友熱情開始減退,我們不是更加應該動員做好社區工作以爭取更多人留意嗎?留在佔領區提醒每日留守的高尚之士似乎不比將運動擴展到社區好!
策略性的意義可以說是老生常談,小弟亦不用一一說明,本文最希望指出的是我們應該留住爭取民主的正當性和合理性,而不是單單將運動延長至天荒地老。
運動已經造就了大量的外國傳媒留意,當權者根本不敢輕舉妄動,更不要說出動解放軍開槍等等,一個六四事件令阿爺頭痕25年,再來一次恐怕中共便要解體。可是外國勢力不會時刻都在,上了兩星期time封面的香港民主運動,早就羸得世界的支持,現今就算政府硬推方案都只會受到否,運自由黨都被過橋抽板,立法會投票結果是可以預計的,現在在世界注目下製造空間對話可以令結果更為合理,當外國朋友的熱情都減退時我們就失去了巨大支柱。
另外,戰友們的力量和信念雖然足以讓他們繼續留守,但受佔領影響的居民、每日留意事態變化而致焦慮的佔領人士,他們的力量未必可以保留到政府讓步、運動成功的一刻。如果佔領繼續會出現越來越多的內鬥,今早(10月29日)早上發生的物資站義工衝突就是最好例子。當更多更多人對運動失去信心,而發言者組織者沒有辦法阻止的時侯,退場以保戰友們的熱情是最佳的處理手法。
有一點非常希望在此提出,現今有權力有財力的反對大多為40-50歲(有的可能是深紅的六十路…),他們在25年前的六四事件中正正是15-25歲,對政治最為敏感對社會最有抱負的年紀,當他們見識權力武力可以處理民主運動、當他們見證民主運動在中國這個地方最終的結果是流血和死亡時,他們就對民主二字失去信心,繼而這刻極力反對和平理性的雨傘運動。早前中大發表的調查清楚指出15-25歲左右的年紀中有7成以上(有說更是9成)支持這次佔領運動,反映他們對這個運動抱有理想和信心,但如果最後運動的成果是在面對人民的衝突內鬥下作結的話,他們對爭取的心便會失去,到他們老了,兒女走上街頭重演今日的運動,這些人就會成為藍絲反對爭取民主,香港便沒救了!
至今運動的組織者和支持者都以運動必然會成功有腦之士必然會支持作為分析現況。然而前者並不一定正確,任何民主運動都沒有必然的成功,國父用了六年搞革命;馬丁路德金、曼德拉、甘地等等的民主鬥士窮了一生去搞運動,失敗的次數可說是天文數字,但唯一沒有失去、沒有失敗的是民主理念、一個爭取民主的心。有人說退場就等於失敗,但事實是否如此?我們喚醒了很多香港人,提醒了他們民主是必然要有的,亦羸得了世界的關注,難道真的要打倒中共打倒香港政府才收手嗎?
有識之士都清楚知道爭取民主的必要性,但我們不能將聚光燈放在他們身上將運動定性為必然成功,更值得留意的是沒有受到佔領影響的居民,那些剛醒來還在擦眼的香港市民,佔領組織更需要做的是社區工作,例如設立街站宣揚民主、定期舉辦論壇論政甚或直播那荒謬絕倫的娛樂節目-立法會會議等等,讓更多香港人醒覺了解民主的重要性,期待下次集會有更大的力量和人員,就像德國的「星期一革命」一樣,打一場絕闊的持久戰。(小弟非常願意擔任義工一職)
至於退場的考慮很多但亦不是沒有方法處理。本人建議雙學和其他政治團體、神職人員以組織身份退出運動,以表明留守者是民眾自發,沒有任何人帶領,這必然可以令約一半人左右退出(千萬不要盡信網上所謂很多人認為組織不代表他們,其實更多的是沒有方向跟組織者走的「群眾」)。一部分人一定會認定退出的組織是「左膠」是「叛徒」,所以組織的帶領者例如周永康、男神、三子、雙黃等等可以以個人身份留守,接受接下的真正「自發型雨傘運動」。
退場的組織可以做好社區工作,而不是一味留在佔領區等待政府回應,因為損失的始終不是他們而是其他市民,這點無容置疑。最後希望重申,任何民主運動都不是一次就成功,更不要幻想如始美麗和平的雨傘運動可以在短期內得到成果。我們必須保持民眾的決心和熱情,從而帶動更多的人,光佔領是沒有可能吸引更多人來,事實亦證明只有警察的暴力才會令佔領區人數上升。
運動可以「輸」,但理念不能,我們不可以冒險此時此刻運動必然會成功,更不能冒險繼續消磨爭取民主的合理性和正當性。現在退場可以說是「尊重法治」,現在不走引發的清場行動便會是一班「不尊重法治的公民抗命者」被帶走,對運動以及民主理念可謂雙重打擊,別忘記雙學提出過要修改基本法呢,被說成不尊重法治,修改基本法的高地也會失去!
結語:小弟預左俾人話左膠,寫完呢篇文亦冇資格再留係佔領區,但上面二千字都係出自內心,作為一個義工心裡所想,希望組織者可以好好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