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偉聰在記者招待會說香港警察十分克制,他認同巿民叫警察為「克警」。
日常小事令巿民不滿警隊
在1966年香港天星小輪暴動後的獨立調查報告中,大法官總結,示威者其實並不十分介意天星小輪票價加五仙,而是因為大頭綠衣(警察)平日對小巿民蝦蝦霸霸,收黑,導致低下階層巿民懷恨在心。
在香港,人權律師們都會勸告被補人士不要太寸,因為警隊條例有很多灰色地帶,克警可以利用它來整蠱被補人士。
我們在現場錄影中,清楚看到克警們亂打示威者以洩憤;見色心起,乘機鹹豬手;扯脫少女上衣;向中信大廈附近亂放催淚彈,讓無處可逃的示威者飽受催淚驚嚇迫入窄門;到醫院拘捕求診受傷人士,制造公眾恐慌。
今天衝擊最前線的,不少為青年工人,筆者到藥房購物時遇上一位年青工人,雙眼紅腫,他坦言是催淚氣做成的,他買生理鹽水,但不肯到醫院求醫。筆者勸其到急症室,他答:「明天尚要開工」。
筆者經驗
筆者在社會上有一定認識,也曾受到克警暗算、整蠱,奈何星斗小巿民呢?
筆者曾在示威場合被抬走時被一位克警扯傷手腕。另一宗是筆者因常小事與一位朋友爭執,對方報警。筆者被一位警署警長逗時,因為筆者得罪了他,被無理關在警署臭倉大半天。CID都認為不值,同情筆者。但在事後的投訴警察時,被處分的居然不是那位警署警長,而是一位與此案完全無關的警員。可見,投訴警察課往往公器私用,被利用作內部的勾心鬥角。
在612之後,更多的年青人因對警察暴力看不過眼而走出,因此,後續運動將是抗議警察暴力,特別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林鄭母鵝已被割喉,拔毛,準備充當作習近平祭品,只是不知紅燒還是鹵水而已。況且,林鄭的假道歉,確是給一些巿民消了氣。未來一段日子裡,她將潛水,很難成為社會抗議矛頭。
警務處處長則不同,警隊暴力是今次事件火上加油,加劇香港內部矛盾的主因,而且盧偉聰企硬,巿民的積怨更深,社會更為撕裂。
基本法第五十二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辭職:
(一)因嚴重疾病或其他原因無力履行職務;
(二)因兩次拒絕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而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仍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所爭議的原案,而行政長官仍拒絕簽署;
(三)因立法會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繼續拒絕通過所爭議的原案。
根據基本法52條第1款,特首若嚴重疾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職務就要辭職。所謂其他原因,即北京不喜歡她。
地利
觀察621現場,群眾聚散自如,一整天由日到夜,民氣自由遊走於警察總部示威及到太古廣場悼義士頭七。相比於政府總部外無遮無掩,烈日當空,附近無處可以涼冷氣或者補給,軍器廠街則商場林立,可以堵塞灣仔一帶,圍警察總部比圍政府總部更加容易集聚民氣,天時配合地利,只要人和,平心靜氣,各自努力,自動自發,累了就散,平安回家。只要不一鋪清袋,民主將戰勝歸來。
總結
政府總部在雨傘運動時也曾暫停辦公,它對政府運作似影響不大。警察總部則從未暫停辦公,就整它一鋪吧,創造香港抗暴歷史的里程碑。
筆者認為,運動應表現出理智,除了團堵警察總部外,還應派代表要求到警察總部內與盧偉聰見面,要他一人做事一人當,平息今次包圍警察總部的示威者的憤懣。
劉山青
201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