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買少見少的左翼暴動理論

原圖自維基百科

啦:我覺得香港搞到我好煩,成日左右不分。有人叫我用左翼角度講革命和暴動,我自己就當然好開心好興奮同好濕啦。但我開始懷疑對這個標題有共鳴的人有幾多人知道乜叫左,乜叫右。不如我地由abc開始講起好不好?講下什麼是左,什麼是右。

杰:但你首先要明白左和右是我們在學院搬出來的一套說法。在不同的時代和背景,左和右都有不同的意思。

啦:係啊,至少在大陸,香港,西歐,東歐,美國就完全講緊幾套不同的講法。就好似在美國的傳媒眼中,Obama就已經叫做左。你去到歐洲同人講Obama係左,只會比人笑到甩褲——他們會說Obama是右傾的喇。

杰:yaya,就好似在二十世紀初的歐洲,你說自己是左翼,就是支持蘇聯式的國家體制。但今時今日你在歐洲說自己是左翼,就正正代表你反對跨國組織對弱勢小國的監管,例如他們會反WTO,反緊縮政策等。

啦:由此可見,我們不應該嘗試以為可以抽空硬套一個永恆不變的左右specturm,以為有一個絕對的checklist可以背熟了,就可以拿來斷定什麼左,什麼是右。左和右的定義在歷史中是forever變動的。

杰:未完。此外,左和右更加是相對於你在跟誰說話。

啦:例如我唔覺得李卓人有幾左咯!頂多咪社民派/自由主義者(liberals)~我覺得不應該叫他做左膠,不如叫自由膠!

杰:是的,你會覺得社民派不夠左,因為你是在他們左邊的位置。但,對議會中主流的意見來說,李卓人是確實地比其他議員左。

啦:sosad,唯一能確定的是,我們是少有的極左派了。那你覺得有沒有所謂一個中間點。說過了那個中間點,我就可以說他是左還是右那樣?

杰:不覺得。因為在再右的社會中,也必有要求解放的聲音。他們的群眾運動在我們眼內是右的,但相對於該社會的運作邏輯,依然有解放性和激進性,就好似香港的本土派一樣。

啦:那我們應該如何理解香港左右不分的問題?

杰:問題不是要怪責香港人左右不分,而是要看清楚香港社會面對的矛盾,問題和群眾真正的訴求。不面對群眾的理論都一定會失敗。

啦:現在的左翼,應該立刻停止再去玩「競猜誰是右翼」此等上綱上線的分類遊戲,以為可以快快label人地是右翼就不聽人講野,dismiss別人的訴求。左翼更應該檢討自己論述的不足,明白為什麼群眾會appeal to右翼論述,而不是一味扣帽子就以為可以根本解決香港左翼論述頹廢,解釋性低的問題。

啦:我覺得我們應該從香港左翼最失語的部分開始討論:名為「暴力抗爭之必要」。

杰:討論這個問題的背景是,隨著市民(尤其是年輕人)對社會的巨大不滿,香港中的(看似)偏左的勢力(即泛民),卻處處試圖壓制暴力抗爭的情緒,批評它為不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下稱和理非非),實際上無助疏導這些情緒。而更加是以高高在上的姿態強加自己所屬階級的那套議會討論模式落到抗爭者身上,是站在了建制的一方壓制抗爭者。想想看,其實建制派對反對派的批評,正正就是反對派對暴力抗爭者的批評。

啦:我覺得,討論這個問題的背景是,現在好多人都會把行動策略和政治觀點混為一談。於是才有左膠這種以為逢左必膠的捆綁式講法。左膠的反面就好似係本土派,which好似代表了行動那樣。這樣又讓很多人以為「左=不行動」,「右=行動」。這是分不開行動策略和政治觀點的表現。我想起一個故事,話說在佔領時,一個左翼在街頭和一些佔領者打算做點比較暴力的行動。事後他們聊天,左翼問那些新認識的朋友:「heyhey你們的politics是什麼?」對方回答:「我是極右法西斯!」左翼於是回應:「那真可惜,我是極左的呢。」對方頓時大叫:「沒可能!左是不可能行動的!」這個故事signify了香港左翼的論述和行動上的不足:是因為太多自稱左傾的泛民(which我覺得他們一點也不左)只講和理非非,才會讓人以為「逢左必膠」。

杰:你這個觀察好好,我也認同今時今日自以為偏左的行動者行動力非常低。那是因為他們很多以為透過和理非非的行動就已經是一種行動,以為只需進行社區深耕就叫升級。但同時你引述的那位自稱「右翼法西斯」的觀點指向某種對暴力行動較狹窄的觀念:是不是9衝就叫勇武呢?我也不認同。在這個程度上我認為和理非非指責本土派9衝,這個指控有一定正當性。問題是是否能找到兩種行動——既深耕和9衝以外——第三種行動模式。

啦:你跳得太快。我覺得要一步步拆,首先要拆解和理非非的問題。本土派係咪9衝我地最尾再講。和理非非我是要不留情面的大力屌屌屌啊!首先,我覺得和理非非做唔到野。因為,所有可以threaten到政權和資本家的行動,都必定會被權貴指控為暴力。幻想下,你現在面前有三條路。第一條,是真係做到一只綿羊那樣:回避做任何有機會被人講成是暴力的事,好似做下苦行那樣,well,其實做一兩次我是無所謂的,但你可以幻想我們只是透過苦行-感召-再苦行-再感召-然後大家投票的無限輪迴,有可能改嚇退權貴嗎?如果議會真的有用,那所有野就可以議會搞掂啦,其實零步開始就不用抗爭。所以我斷定第一條路是死路。然後還有第二條路,就是重新定義暴力,which傳統社運人最喜歡做這味事:講到行動者的任何的直接行動都是不暴力的,自衛形式的,因為政權才是最暴力的,所謂的體制暴力(systemetic violence)就是這個意思。但這個講法並不是最好,因為這樣會講到抗爭者是受害者而已。換句話來說,抗爭者必先要講到自己好可憐才可以為其反抗賦予正當性。因此,行動正當的驅力是憐憫心而已。例子就好你去金鐘行個圈,有時候都會讓你很失望的是,佔領者未必是有什麼政治追求政治理念,純粹是覺得有學生食了催淚彈很慘而已。簡單來說就是「邊面慘就幫邊面」。講systemetic violence的危險就是在於其emphasis多是在「抗爭者被打得很慘」。若有一天抗爭者打贏了政府,說不定政府一賣可憐,被這套論述養熟的群眾大有可能突然又會支持政府,叫抗爭者不要得寸進尺,不要暴力,要以和為貴。

杰:補充你的觀點,如果是從這個描述出發,其實假裝純情羔羊的第一條路和指責制度暴力的第二條路只是異曲同工的東西:也就是說,不論是追求徹底遠離暴力的人或追求僅是「反抗式」的暴力的人(對後者來說,暴力只是反抗更大制度暴力的手段,而發動暴力的人永遠都是錯的,只有反抗和自衛是合理的),其實都是某個意義下不願面對兩個事實。一、制度暴力不是透過道德感召(第一條路)或小修小補式的反抗(第二條路)就能改變的東西,因為制度暴力不是偶然的,它其實是我們社會「正常運作」的狀態(各人根據眼前的個人利益所作出的「理性行動」)。換句話說,制度是必然暴力的,不是說是因為制度出錯,才有制度暴力,而反對了制度暴力就一天都光曬。一日既有的政治經濟制度規則沒有消除,一日都唔會天光,制度暴力還是永世長存。二、暴力行動既不只是負面的,也不是只是在更大的威脅下暴力才有正當性。避開不願意說自己要用暴力的抗爭消除制度,是對因為認為暴力是必然負面的。我不這樣認為,暴力可以是好的,暴力行動更可以是社會進步的巨大創造力。如果我們根據「暴力」這個詞在批判理論中的起源,德國哲學巨人班雅明所說的「暴力」(Gewalt)指的就是行使權力或力量(如法律就是法治制度的權力的制度暴力)。例如,今天我們所說的「政治暴力」不過是群眾行使它們在社會框架之中不被承認的權力。例如,工人罷工就是暴力,堵塞碼頭物流也是暴力,而歷史的教訓是這些針對社會運作的暴力往往最後能帶給群眾真正的權力。

啦:嗯,這就是我想說的第三條路。面對你做什麼都只會被人說成是暴力的時候,與其避開不去暴力或扭到自己不是暴力,不如選擇不要怕暴力?撇開暴力的污名的話,其實很多暴力之事或者都是可做之事。

可是,雖然說暴力之事可以是社會進步的動力,並不是說所有的暴力都是libterating的。例如強姦就好暴力,但並不解放女性(不要以為我扯得太遠,社運中發生強姦並不是新鮮事,茉莉花革命作為一個mass movement,就有很多女性在公眾場合被當場強姦。社運中若沒有足夠的對父權的批判,所謂的民主運動對一些人來說就是不民主運動)。那我們下一個challenge是,若我們不能再以舊的那套暴力觀——就是計算流了多少血/犧牲多少——作為衡量一個行動是否可行的準則;又不能再以「夠不夠慘」作為行動與否的論述基礎及號召驅力,我們應該如何斷定一個action可做不可做呢?進步不進步呢?

杰:我特別認同你說的我們不該以犧牲為衡量成功的準則。我們從來要的是人民的勝利、解放,而不是個人英雄式的犧牲。那種對個人形象的迷戀,對群眾的不信任,我認為是對解放沒有幫助的,因為那種行動是短暫性的,但改變社會的關鍵從來是在組織新的社會運作。

啦:我們要贏啊,不是要犧牲啊。記得你曾經說過:我們要做石頭,不要再做粉身碎骨的雞蛋了。

杰:但有關你的問題,我想從一些反對我們的觀點切入。

啦:是的,費時被人覺得我們離地。不如我們找三個實的的的例子來傾啦:六七暴動,法國大革命和近期的佔領運動。從六七開始說起吧,六七是其中一個最塑造到香港人對暴力的恐懼的事件。最近看了一大堆六七的資料,其實也是看到我眼濕濕,無辜被炸到沒有了雙腿的/被團體欺騙的/不知就裡入獄的/被獄卒折磨到終身傷殘的。我很明白為什麼說起暴力———特別是老一代的——會有那麼大的反感,暴力帶來的代價可以很沈重。可是,讓我最覺得沈重的並不是在暴力抗爭中沒有了雙腿什麼的,而是他們暴力的手段始終沒有被in any sense的認同。出獄後不被社會接納,背著「左仔」/「暴徒」的名字遺臭幾十年,以致好多人本來是不後悔的,都因為社會的壓力而後悔當年暴力抗爭過。歧視暴力抗爭的社會,才是比失去雙腿更加恐怖的東西。

這讓我想起,在反新界東北的時候,一個平時都會去衝的社運仔女,居然拿著mic叫人不要衝。問他為什麼,他給你的答案是:「因為群眾不知道自己其實承受不了刑責。」我同意,也不同意。同意在於:我要是知道自己暴力抗爭完被判入獄後,其他人不但沒有接力繼續暴力抗爭,反而反其道而行condemn暴力,那我不但沒有贏反而是輸了的話,我一定一定會後悔到爆,並且承受不了牢獄之苦。但我也不同意,因為如果我是知道暴力抗爭以後,我就算在牢獄內,外面還是有足夠的論述支援,革命的事業有所推進,外面的人接力抗爭,那其實炸斷了雙腿坐了監獄,又好像不是什麼問題。所以問題不在於「一個人能否承受暴力的後果」,而是問「集體可以創造一個環境,讓每個個體都可以承擔起暴力抗爭後被刑責的後果」。想起當時佔領運動有學聯人警告市民:「你地無預過要有坐牢坐十年或死的決心,就不要提升級!」現在我對這種說法的回應是:「一,暴力抗爭是要贏,不是打定輸數等被人拉,最好就是大家都不用坐牢啦;二,就算prepare for the worst,我預備了要坐十年,這十年的牢我熬不熬得過,之後出來會否被歧視在社會又生存唔生存到,所有人都有行動和論述上的責任去做繼承和support和backup。」而只有一個大家都對暴力抗爭有胸襟去理解甚至支持的社會,坐十年的牢,才可以不算是一回事。

杰:六七後,很多人認為暴力本身就是不進步的,沒有素質的。六七被認為是一場暴民運動,反而鎮壓施暴一方才是文明社會的象徵。補充一點簡化的史料,六七暴動是一個分水嶺,六七前港英政府對香港人完全是殖民者和被殖民者的關係,和六七後那是兩個模樣。六七後,英國重估了香港的戰略價值,發現除了把香港勞役到盡外,還可以加以利用。因為他們發現中共不會像支援澳門左派那樣支持香港(啦:六七時D左仔炸到拆天嚷著要回歸,中共還是沒有收回香港),英國在香港搞經濟殖民的風險就相對較低。加上地理位置的優勢,可以有助阻止東亞近六、七個國家的民族解放運動,回報很高,所以才在香港大搞民生發展,例如派福利,以駕取當時急促增長的廉價勞動力。

啦:嗯,你是覺得六七暴動成功了?

杰:錯,總的來說,六七暴動失敗了。雖然香港是六七後來才有我們現在引以為榮的福利政策:例如公屋和九年免費教育。一個暴動是失敗還是成功不是看他achieve到什麼。當我們談及社會進步的暴力,根據班雅明的理論,那種進步的暴力並非我們為了達至進步的手段,也非單純沒有意義的虛無目標。那它是甚麼呢?它是在撕裂舊社會關係之後一個新的實踐模式。

啦:所以暴力抗爭就是為了撕裂,因為在裂口中才能開花。就好像當時孫中山發起暴力革命推翻滿清政府,其實也有導致社會撕裂,當時大部份人其實是pro清政府。但若不是有撕裂,又如何可以推翻帝制,並在裂縫中生出新的共和政府的可能呢?

杰:如當代最紅的哲學家兼左翼學者齊澤克說,進步的暴力其真正的意義,在當刻往往是不明確的,只有在事後才能被理解。

啦:就好像清朝人不理解孫中山的暴力革命,我們是要今日look back才明白。

杰:法國人在兩個世紀前處死自己的國皇,其實如果不是這兩個世紀之間的西方民主的勝利,很可能今天我們會把那隨著「法國大革命」而死的二十萬人當成是政治暴亂的無辜犧牲品,當成是血腥版的「文革」,甚至把拿破崙殺的人口歸咎給巴黎街上肚餓人民的反抗,說:「最衰都係D窮鬼搞乜法國大革命推翻帝制啦,所以拿破崙先會出來,先會打仗,先會死咁多人」。但今時今日,幾乎所有人都會讚頌法國大革命的成功,將之視為西方民主自由的種子。那難道當時衝入皇宮的法國人民心裡已經有著全盤的民主政治概念才行動?即使是當中最為思想成熟、前衛的,除了幾個概念外,其實也對帝制以外的世界一無所知。可是,重點是他們看清了問題是制度而不是一兩個壞皇帝,因此廢了帝制,才在其之上走了兩個世紀路途不平的民主政治實驗。一個達至社會進步的暴力行動也是如此,它是撕裂了舊社會當中腐敗的核心,然後立即開始新的社會實驗。

啦:那左翼的暴力抗爭應該如何進行?

杰:在組織的方法上暴力地消滅那個分配不均的市場,至於之後我們該做甚麼,我是很開放的,但重點是,使到社會進步的暴力在成功以後不會重複舊社會的運作模式。好像如果我們暴力推倒一個政權但是又換上另一個同樣支持金融財閥的政權,那種暴力是沒有意思的。

啦:我認為,香港的左翼的爭應該抓住一個principle:癱瘓資本流動。香港是政商合一,癱瘓資本也是癱瘓政治。而要癱瘓資本的流動,一些concrete的例子,我覺得可以學美國一連串pro ferguson的抗爭,堵馬路,高速公路,大橋。或者有西雅圖的朋友就建議香港,其實最應該癱瘓碼頭運作。其實只要能癱瘓社會運作的,是不是暴力都不是重點喇。咪傻啦,你以為甘地之所以成功,真的是因為他和理非非?不是咯!那是因為他可以透過火燒工廠啊拒交稅款等方法阻礙殖民政府的政治上,符號上和資本上的操作。

杰:所以齊澤克說過,甘地比希特拉暴力。這看似是一個很奇怪的說法,他的意思是,縱使希特拉的暴行是可恥的,我們應該放棄那樣著迷地、驚騖地描述法西斯的暴力。首先,我們不要忘記,盟軍早在登陸之前已經非常清楚屠殺猶太人的集中營所在,但是從來沒有特別的安排打算營救他們,因此我們不要把戰爭之中抵抗邪惡的勢力自動理解為正義或是自由的支持者。(為甚麼不可以兩邊都是壞人呢?再者,以同一個邏輯說下去,難道打倒希特拉的史大林又不是另一個層面上的壓迫者嗎?)在西方,對二戰成因的研究文獻十分全面,我們都沒法否認希特拉的惡行是資本主義迫使德國人走上軍國主義的結果。在這個意義下,他的罪惡是制度迫使出來的(沒有這個希特拉,德國軍國主義的仇恨情緒不見得會減少,猶太人只是他論述之中的代罪羔羊),他是在嘗試以極端的手段去make the system works。可是,那是沒有任何激進性的,也完全沒有顛覆過德國體制內部的階級關係。相反,當甘地嘗試完全停止社會的日常運作、一切的經濟活動。也就是停止人們賴以為生的方式,以停頓生產作為抗爭的籌碼。那才是殖民者的利益關鍵所在。在那個層面的比較,英國人不得不徹走,這個狹義並特殊的比較之下,齊澤克才會說甘地比希特拉最力。我想,左翼以罷工、放棄生產、佔領工廠、甚至工人杯葛與資方組成了合作關係的工會,那種以停頓社會運作所發揮出來的暴力,是更具威脅性的。

啦:但老老實實,呢個世界越來越少「工人」被你組織。當然,左翼講工人不只是講地盤佬或工廠妹那種工人,也包括所有在雇傭勞動制下工作的人兒。可是,香港也有很多無產階級啊,例如未工作先負債的學生,例如事業的人等。剝削已經夠慘,這些人卻連「被剝削」的機會都沒有,或者是另一種意義下的更慘。他們可以如何engage入你所說的罷工之內?所以我提出除了罷工,我們也要針對著資本家暴動。我不是說暴動就一定好,事實上暴動也有好壞,例如馬來西亞的暴動就是很racist的。但我會寄望一連串的暴動,暴動生暴動,暴動搶奪回來的資源拿來餵飽群眾。同時,我們也要生出真正意義的佔領。真正的佔領是另一種暴動,因為同樣是望著looting來做的:佔資本家私有化的地,佔地產商囤積的地。佔領搶回來的資源拿來讓群眾有地可居。這是我幻想除了罷工以外,左翼現在應該去做的。當然這要面對另一個指責:包括破壞社會關係/沒有社運倫理/做了衝衝仔。

杰:你指出了很好的問題,就是傳統意義下的「工人」不足以描述真正剝削我們的制度。資本主義現在來以令到所有人負債來逃避消滅公共體制的責任。我認同你強調無產階級的概念。在此之下,我認同直接搶奪特別是土地資源,利用空間來養活、支持運動。但是,現實中尤其是英美發生的那些所謂looting都是完全沒有激進性的,更多是政治上虛無主義的人和個人英雄主義式的抗爭者想在暴動之中偷回自己認為自己值得擁有的、失去了的中產生活。基本上他們完全還是在資本主義的邏輯下運作,沒有對新社會的想像,行動也是沒有創造性的。但這不一定等於,只有跟從某一套社會關係或社會倫理的暴動方法才是正確的。我更加認同的是,在佔領以後的空間,在群眾的實踐之中產生出來的新社會關係,而不是某些自以為是的有經驗抗爭者教導人們甚麼才是正確的交流方法。如過去社運人仕說的甚麼有共悉才可以行動,我認為那是他們期望自己對運動作出種種監控,在真正的群眾運動中那種以「共悉」為名的監控是不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