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來言,問:「是否有可能制止港警使用暴力?」筆者表示:「看不到方法,一是靠外力,聯合國可否派人權觀察員.二是靠內部,和理非不單要徹底切割,還要如上次和平遊行後,派員直接制止。看來兩者都不切實際,因此我認為只有等死,如我文章『我們是否只可以等死?』所言。」話雖如,本文將解釋還是有方法的,具體而言,設立一臨時中心,邀請各國的人權組織,派駐觀察員赴港。費用由港方支付。
香港警察明顯地沒有處理大型抗議活動的手法,在不准開實彈前,唯有亂扑。警察暴力越演越烈。運動發展至今,除了警察暴力外,還出現兩派械鬥,至今三個月,沒有示威者在示威行動中直接死亡,已是萬幸。但似乎沒有人真正的想想,究竟還有甚麼可行方法限制暴力升級?至少,不要出現人命傷亡。
黃絲將自殺身死當為反送中義士,當然不妥。自殺有多種成因,特別是情緒病患者,他們容易受周邊事件的負面因素影響。將其封為義士,有吃人血饅頭之嫌,只求宣傳動員,不考慮自殺行為的渲染效應。民陣提出的二百萬加一的口號不妥。
自殘作為政治抗爭手段並非沒有,例如在泰國和西藏的僧侶自焚,愛爾蘭共和軍的接力在獄中絕食至死。
民運人士王希哲當年與筆者同獄,他抗議獄方的不人道待遇進行絕食,被強迫進食,當中的被恥辱不是當中的誇誇其談之輩所能明白。在極端的情況,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香港遠遠未到這地步。
無論如何,在未發生死人之前,我們應找些切實可行建議。
在這之前,先談何謂不切實可行。以現在的路人甲、自己友記者、社工、民間救護員在現場喝止施暴警員并不可行。
又例如,黃絲大談什麼太子站可能有死人,他們提出的理由,如為何轉傷者到另一個地鐵站出口,為何警方和消防所報的人數不同,及有救援人員目睹等等,全是口講口賠,信則有之,不信則無,爭拗這些,無補於事,不能制約警員暴力。
筆者表明,筆者不信太子站收藏死屍之說,但筆者也沒證據反駁其不可能。這是羅素對收押他的獄卒的說話。他表示自己對神是不可知論者,獄卒很有智慧地回答:「哦!這也是一種信仰!」大邏輯學者羅素立即同意獄卒對他的論斷。
香港警暴與中東、以巴對立、敍利亞化武等嚴重違反人權情況不能雙提並論,當然不能要求聯合國派出維和部隊或人權觀察員來港,但並非完全無計可施。因為西方人權組織也會作政治考慮,搞畀面派對。香港問題是當紅炸子雞。
除了聯合國外,西方還有國際紅十字會,還有不少人權組織,在目前西方同情香港反抗運動之際,香港的著名代表到外地演說時,可以聯繫他們派人權觀察員來港,鬼佬牛高馬大,對香港警察有些阻嚇作用的。況且,香港已籌了一大筆抗爭基金,拿點出來作鬼佬人權觀員的水腳也無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