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加過、組織過多次遊行,然而這是第一次以中聯辦為終點。我把過程寫下來,評語部分以粗體顯示,讓讀者作自行判斷。
三月六日的「反熊膽藥企上市遊行」,針對福建藥企歸真堂,故以中聯辦為終點。事前已聞得中聯辦沒有派代表接信的做法,我們想設計一些儀式,好讓活動圓滿結束。我們決定放心型氣球,象徵愛與希望。事後才覺著幸運:幸好想到的是放氣球﹗
參加者達一千人,在遮打花園出發,步行約個半小時到中聯辦,沿途順利。到了中聯辦一百米之外,警方架起路障,我守在隊尾,和其他人一起停下來,等了好一會(約五分鐘),仍無法知道前方發生何事。穿過擠擁的人群,我擠到前面,原來警方用鐵馬攔著前路,只打開一個能讓兩個人通過的缺口,讓參加者通過——但當時我們有一千人﹗
以往以政府總部作終點,參加者能在閘口聚集一會,喊口號、交請願信,然後和平散去——至少以動物權益為主題的遊行大都是這樣。然而,當穿過鐵馬後,我嚇了一跳——中聯辦門口被警察鐵馬和行人路上的花圃夾成一條只容一個人通過的窄路,警方不斷叫遊行者向前行,而本來在龍頭的拍檔,正在中聯辦門口和警察爭論。我來不及了解發生甚麼事,只見龍頭已經走過中聯辦,走過一個街口,到了八十米以外了。他們不斷被呼籲「向前行」,但到底要去哪裡﹖我們還沒宣佈結束遊行——我們沒有「被給予」這個機會呀。
我又跑到龍口,讓不知要往何處去的參加者停下來:「警方不容許我們在中聯辦門口逗留,中聯辦也不會派代表接信﹗我們來噓警察三聲﹗」我從來不是直接挑戰警權的人。我只是一個書生。遊行期間我甚至跟其中一個前線警員攀談起來。然而那一刻我別無選擇。作為有份組織的人,我至少得讓參加者知道發生甚麼事,我至少得讓參加者在和平的情況下宣洩情緒和表達訴求,我至少得讓集會順利結束。
我跟大家說:氣球一放,我們就散去。於是我又跑回中聯辦門口,讓拍檔把氣球放掉。可是,原來他就是和警方爭拗這個問題:警察不讓我們放氣球。這束氣球共四十個,每個直徑十吋,完全符合民航處「直徑不超過十二吋、數量不多於五十個,無須申請」的規定。那只是小朋友生日會上見到的最普通的橡膠氣球,警方卻說會影響民居。
我們是遊行主辦者,希望訴求得到重視,同時也希望參加者能安全地離開。直接地說,我們已到達遊行目的地,接下來就是要走。我們需要一個離開的儀式、理由,然而警方的防備,就等如讓一群本身已有訴求、不滿的人,更長時間地聚集,更長時間地累積怨氣與怒氣。
「氣球一放我們就走,」我跟警察說,「我已經跟那邊的參加者說了,氣球一放我們就散去。」難道你想我們賴在當地嗎﹖
最後,我們爭取到把綁成一束的氣球分散放走。我又跑回八十米前的龍頭宣佈。數分鐘,中聯辦門口上空飄起四十個心型白色氣球;我們遠在八十米之外的,看見了。
事後我想:「放氣球」只是湊巧想到的點子。如果那是一個「腳踏實地」的儀式(唱歌、綁絲帶、寫心意卡、獻花、遞信等都是十分常見、和平的活動結束方式),那麼,被指點到八十米外的,下一條街的參加者,根本不知道終點發生何事,也因此無法離開——活動結束不了。
近年來,香港出現各種各樣的示威方式,我也不會逐一評價。但至少直到目前為止,香港的愛護動物人士是一群和平到不行的示威者。我們當中還有些帶了動物來,根本衝擊不起。警察先生,其實我們很想和平散去。下一次,當我們遊行到中聯辦時,請你們讓我們走,好嗎﹖
(特別感謝各位參加者,在無法得悉前方發生甚麼事,又被迫漫無目的地往前走的情況下,仍然克制、忍耐、包容,連一句疑問都沒有。質素之高,令人動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