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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述戰: 內地官媒《香港佔中十問》VS 中文大學老師《香港發生甚麼事了?17問》

論述戰:  內地官媒《香港佔中十問》VS 中文大學老師《香港發生甚麼事了?17問》

導讀:

論述戰在於社會如何建構出事實。第一步應先理解論述的來源,了解北京是如何理解和平佔中,然後便可理解北京如何教育中國人民理解佔中。

大家可以看一看「中國新聞網」在2014年10月3日下午1時57分發佈的《香港佔中十問》。
這是衝著9月28日中大梁啟智老師的網絡熱文《香港發生什麼事了?》而來的文章。

泊埋兩篇文章,也許是一種自我評測:
1.當中有多少你是同意?有多少是你不同意?
2.如果真的有潛移默化,你受哪一套影響較多?為甚麼?
3.你心中會條件反射地反駁哪一些論點?反駁哪一些論點對你而言較容易?
4.甚麼是真理?你信哪一種事實?你喜歡哪一套?

簡直可以做通識、批判思考或自我認識的教材。

對我自己而言,梁啟智老師的文章順眼多了!

內地官媒《香港佔中十問》

2014年10月03日13:57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一問:香港“佔中”怎麼回事?

答:“佔中”指的是正在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發生的“佔領中環”非法集會。“佔領中環”,全稱“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簡稱“和平佔中”或“佔中”。“佔中”於2013年3月27日發起,至2014年9月28日正式啟動。近年來,“佔領”運動在各國都有出現,已經成為一種街頭政治的主要表現形式,是社會部分公眾尤其是血氣方剛的青年學生表達政治訴求的主要手段,表現出更強的對抗性。這類“佔領”活動在社會對抗情緒嚴重的國家經常會導致流血衝突和社會動盪,而這種通過激烈對抗表達訴求的行為,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非法的,警方都有權依法處置。

二問: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問題的決定究竟說了什麼?

答: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決定明確,從2017年開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普選時須組成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由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產生二至三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候選人均須獲得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的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合資格選民均有行政長官選舉權,依法從行政長官候選人中選出一名行政長官人選;行政長官人選經普選產生後,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三問:為什麼說中央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沒有變,也不會變,而且一直是香港回歸以來的最大支持者?

答: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行政長官普選,不僅是香港民主制度的歷史性進步,而且關係到“一國兩制”方針的正確實施,關係到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關係到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9月22日,習近平主席會見香港工商界專業界訪京團時,明確指出要“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堅定不移支持香港依法推進民主發展,堅定不移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理解了這“三個堅定不移”,就可以明白中央一以貫之的誠意和決心,就能夠認清香港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所在,對如何解決香港目前所面臨的問題,也會有一個正確的判斷。

實際上,香港回歸17年以來,中央政府一直是香港最大支持者,至少在八個方面有所體現:一是政治上講信用,比如嚴格執行回歸時確定的“一國兩制”方針,將香港作為政治特區。二是財政上不用繳稅,作為中國的一部分,比如香港從來不用向中央政府交一分錢的稅。三是在發展上特殊保護,比如中央政府一直保護香港在國際經濟中的特殊地位和傳統優勢。四在貿易上免稅通關,比如香港的產品進入內地絕大部分實行零關稅,這就意味著,內地巨大市場對香港基本上是敞開的。五是在旅游上全民支持,比如中央政府一直大力鼓勵內地居民到香港去旅遊,而去香港旅遊的最主要項目就是購物。六是在經濟上甘當後盾,在中國成為全球最大市場的今天,比如香港一直在內地享有投資經營的某些特權,特別是金融、服務業。七是在民生上優先照顧,香港幾乎沒有農業,比如基本民生需求依賴內地,包括食品、水、電、氣的供應。八是在大力支持香港根據基本法和國際組織、國際會議章程的規定積極參與國際事務。

四問:香港“佔中”發生的本質原因是什麼?

答: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給外國勢力代言人成功上位奪取最高香港治權,設置了難以逾越的門檻。如果接受全國人大相關決定,就意味著西方多年扶持的反對派勢力,將長期無緣問鼎特區行政長官,這將使外國勢力費心費力費錢支持扶植香港反對派、試圖控製香港治權的多年努力落空。因此,外國勢力及其支持的反對派勢力十分焦慮與恐慌,於是採取“佔中”這種孤注一擲的動員方式,力圖通過誤導民眾參與的大規模群體事件,迅速削弱香港特區政府的管治,迅速控制話語權,迅速拓展反對派的政治生存空間,甚至企圖迅速催熟一種由反對派左右香港治權的政治土壤,這便是香港激進反對派之所以不顧多數港人的反對迫不及待地推動“佔中”行動的重要原因。

五問:為什麼說香港“佔中”活動是違法行動?

答: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在民主社會中,表達行為必須要符合“法律上的必要限制”,權利必須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行使才能是理性的。“佔中”沒有法律依據,已經不是在行使正常的表達自由,超出了國際公認的權利和自由行使的正常範圍,必然會損害香港的公共利益,破壞香港法治,影響香港社會未來的發展。“佔中”公然違反香港法律規定,衝擊政府,嚴重阻塞交通,擾亂社會秩序,是把少數人的政治訴求凌駕於法律之上。少數人為了一己之私劫持香港民意,損害的是香港社會安寧和經濟繁榮,動搖的是香港核心價值和法治精神。更重要的是,它阻礙2017年 香港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目標的實現。

六問:香港“佔中”,誰在搗鬼?

答:長期以來,香港“佔中”背後的西方勢力,如鬼魅般如影隨形。為什麼這樣說,這裡有幾個例證:

一是,美國駐港總領館官員丹•蓋瑞特,近期他曾經就講過,“華盛頓要求繼續在香港推動民間、社會力量爭取民主訴求運動,尤其是推動青少年在社運扮演先鋒角色” 。這個丹•蓋瑞特不簡單,他於2011年在香港修讀博士學位,之前曾在美國不同部門從事近30年的情報工作,來港之前的職位是美國國防部部門主管,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高級間諜。

二是,香港中文大學有一個機構叫“香港美國中心”,它壟斷了香港8所大學的通識教學教材。這個中心表面上看,是一間非盈利的大學聯盟機構,但實質上美國駐港總領館才是這家機構的真正的靠山。該中心今年3月15日至16日,舉行了兩天一夜的“工作坊”,就“名正言順”培訓大學生作為“佔中”骨幹。“工作坊”實際上是由一些政黨要人、國際學者及神秘政治人物授課,教學生如何面對大型示威抗議活動中的“談判策略”,並為香港普選定下所謂的“不可退的底線與立場”等。

三是,5月8日美國助理國務卿拉塞爾訪港時,就曾經單獨見過反對派,並公開支持“佔中”派。

四是,壹傳媒老闆黎智英5月底就曾密會美國國防部前副部長、前世界銀行行長保羅•沃爾福威茨。媒體報導,實際上,在一年多前,黎智英就約見過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黎智英邀請施明德等人到家裡開過會,當時有幾個香港朋友在座,黎智英還沒收在場所有人的手機放在隔壁房間,以防竊聽。黎智英向在場人士表達想要執行“佔中”活動,但不知如何占領,施明德問黎智英有沒有準備坐牢的決心,黎智英斬釘截鐵地回答,不但準備坐牢,還準備死。

而這些例證也僅僅是冰山一角,它反映的是西方勢力一直在伺機而動,搗鬼的也正是他們。

七問:為什麼通過“佔中”不可能迫使中央改變決定?

答:有一點必須明確,香港的政治發展必須以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為準繩,這是底線,不容置疑。全國人大常委會8月31日關於香港普選問題的決定,是依據基本法的規定,在充分聽取香港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作出的,具有不可挑戰的法律地位,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製訂行政長官普選本地立法的憲制基礎。“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有最高權威,必須得到貫徹執行,決不會因外來壓力而改變。任何尊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人,都應當尊重和遵守這一決定。也就是說,自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政制發展問題做出決定後,其他與此不符的方案、建議就不應再堅持,部分人想通過“佔中”迫使中央接受他們明顯違反基本法的要求,甚至改變人大決定是不可能的事,是天方夜譚。

八問:香港主流社會對於“佔中”行為是什麼態度?

答:“佔中”行為嚴重影響香港廣大市民生計及正常生活,甚至引發暴力及違法行為,擱誰誰都煩。調查顯示,大部分市民對罷課及“佔中”等活動抱反對態度,被訪者也認為教育界和家長應當明確反對中學生參與這類活動。比如港大校長馬斐森呼籲參與“佔中”的師生盡快離開示威現場。比如香港中文大學校長沈祖堯向全體師生髮公開信,深切期望師生冷靜下來,立即撤離現場。更有不少市民和團體就“佔中”影響生活和生意、耽誤緊急醫療救治等提出投訴,或公開斥責。香港總商會、民主建港聯盟、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等社團組織也呼籲全港市民抵制“佔中”,譴責策動暴力和“佔中”的幕後黑手,防止暴力事件重演,認為這不但罔顧自身及公眾安全、破壞社會秩序,亦無助推進香港民主政治向前發展。

九問:為什麼說香港“佔中”組織者用心叵測?

答:“佔中”組織者是以破壞香港的經濟穩定與特區政府的正常運轉來要挾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這是非常危險的。如果任由少數組織者為所欲為,則大多數港人將被“綁架”,最終必將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香港社會面臨的分歧,要用包容、對話的方式解決,而不是採取極端的抗爭方式。對抗沒有出路,和解對話才是唯一的渠道。

“佔中”組織者不是不明白這些,“佔中”行動給香港社會造成動盪和經濟損失,更引發衝突與損傷,也充分證明了這一點。但“佔中”組織者仍然一意孤行,可謂包藏禍心、居心叵測。目前,“佔中”發起人之一戴耀廷“承認”局面失控,並指未來的情況無人可預見。可恨的是,此人早前承諾“佔中”一旦出現破壞秩序或人群失控,將會宣布解散,但現在他眼見場面失控,卻改變口氣稱已非自己力量可以叫停,這是典型的點了火頭,然後拍拍屁股溜走,是不負責任的小人行為。組織者陳健民稱佔領行動已經不再屬於任何組織,聲稱除非政府回應市民訴求,否則行動不知何時完結。另一位組織者朱耀明則帶頭煽動民眾高叫“撤回方案、重啟政改”等口號,揚言政府一日不滿足他們訴求,就永不撤退。此兩人暗藏殺機的言論顯示其為達目的勢不罷休,可能會不負責任地進一步加強衝突烈度,即使出現惡性事件、釀成大禍也在所不惜。此外,他們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還絞盡腦汁散佈諸如香港警察開槍、解放軍出動等謠言,妄圖激化矛盾,煽動市民對抗政府。對於“佔中”組織者的種種卑劣行徑,香港社會一定要高度警惕啊。

十問:為什麼西方媒體把香港“佔中”看成是香港版的“顏色革命”?

答:“佔中”,打的是“民主”“自由”旗號,受的是西方國家在全球推行“顏色革命”的外在影響,當然,它與香港獨特的地理位置、政治地位以及香港內部的社會生態相互作用,密不可分。“佔中”從表面上看,是要尋求“真正的民主”,實質是一些懷有不可告人目的的人搞亂香港進而搞亂中國的圖謀。  

其實,西方媒體已經作了定性,即“佔中”實際上就是世界上一些地方曾經多次上演的街頭政治、“顏色革命”在香港的翻版。香港“佔中”啟動以來,一些西方媒體可謂欣喜若狂,它們毫不掩飾地公開宣稱香港“佔中”是一次“顏色革命”。美聯社以“雨傘革命在香港擴散”為題加以報導;美國《時代》周刊亞洲版將香港“佔中”稱之為“雨傘革命”登上了雜誌封面;英國《獨立報》更是將香港“佔中”稱之為“雨傘革命”;英國《金融時報》更是以《雨傘革命讓人質疑一國兩制》對香港“佔中”進行報導;《華爾街日報》以《香港民主覺醒》為題,稱香港人“現在終於明白到只有爭取,才有機會得到民主”。  到底誰在背後興風作浪,相信世人都看得明白。

香港中文大學老師梁啓智的《香港發生什麼事了?》17問
2014年9月28日 17:59

來源:梁啟智老師Facebook
中文大學老師梁啟智《香港發生甚麼事了?17問》

問題一:香港發生什麼事了?

答:香港人現在正以和平方式爭取一個平等和開放的普選方案。《基本法》規定香港的行政長官最終由普選產生,而人大常委於2007年也決定了香港最早可於2017年實行普選,現在香港人對普選的期望正正是基於這些承諾。現時香港的行政長官由一個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候選人只要得到當中601人的支持便可以當選,整個過程和香港的民意沒有必然關係。

許多人認為這1200人不能代表所有的香港人,因此要求改變選舉制度。然而人大常委於2014年8月31日的決定卻列明日後就算實行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參選人也一定要先經由同樣是這1200人出任的提名委員會篩選,要得到當中的過半數支持才可以成為正式候選人。換言之,香港人爭取普選是因為覺得這1200人沒有代表性,現在改革的方案不單止沒有換走這1200人,反而給予他們更多的特權,香港人感到被忽悠了。

問題二:我不明白。這1200人的委員會到底是什麼的一回事?

答:這1200人的正式名稱是選舉委員會,而人大常委則決定要讓他們成為普選行政長官時的提名委員會。這1200人的代表性是現時爭議的其中一個核心。首先,香港現時有超過350萬選民可以在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當中投票,但是可以直接參與產生選舉委員會的選民卻不足24萬。也就是說,一開始就已經有300多萬人是這個選舉委員會所代表不了的。

再細看選舉委員會的組成,則發現它的代表性是極不平均的。舉個例,委員會當中有30人是教育界的代表,由中小學的教職員選出,而登記在教育界的選民共有81831人。委員會當中又有60人是漁農界的代表,香港是一個現代城市,漁農業只佔人口和經濟產量很少的部分,現在只有4千多人的工作是和漁農業相關的,但漁農界的代表卻竟然比教育界多一倍。更大問題的是這4千多名漁農業工作者其實是沒有資格投票選出那60個代表的,只有政府認可的158個「投票人」才有資格。為什麼選舉委員會的代表組成要這樣分配,誰才有資格成為「投票人」,基本上都是上屆政府說了算,這點就足以決定這個委員會的組成不可能是公平的。

選舉委員會當中有不少界別是以行業劃分的,例如飲食界、旅遊界和出版小組等等,但這並不代表從事這些行業的人都可以參與,而是只有這些行業的老闆可以參與。這種安排產生了兩個問題。首先,有意種票的人可以給錢開設很多間的空殻公司,便能夠增加在選舉委員會的影響力。第二,選舉委員會明顯地向商界傾斜了,參選行政長官必須要先討好商界而不是香港市民。

問題三:香港是資本主義社會,選舉制度向商界傾斜也是應該的。

答:選舉制度向商界傾斜不利於香港資本主義的發展。資本主義往往會拉闊貧富不均,而過度的貧富不均會引發社會的不穩定,需要政府適當的介入來維持。香港過去十多年來的貧富不均已經嚴重拉闊,為社會增加了許多不穩定的因素。一個向商界傾斜的政治制度會訂出很多短視的政策,引發社會不穩定,最終其實同樣不利營商環境。資本主義的另一個條件就是公平的市場環境,而民主制度是掃除貪污腐敗的重要條件,所謂向商界傾斜很容易會變成向個別利益集團傾斜,市場也就變得不公平了。

其實環顧全球運行資本主義的國家和地區,其經濟和政治制度雖然有所差距,但公平的政治制度也是必須的。香港現在已列全球裙帶資本主義的首位,這樣的制度只會於短時期內有利於一小撮人,對其餘所有人也是不利的。

問題四:不要和我說外國怎麼樣。無論香港的選舉制度如何改變,也要顧及中國的國情,要按實際的情況,不可以照搬外國的一套啊!

答:中國政府答應了香港的政治發展要按國際標準。《基本法》規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香港適用,該公約例明公民參與政府管治的時候,不應該設有不合理的限制。甚麼叫作不合理的限制呢?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對公約的進一步解釋,公民的參選權是不應基於一些不合理或帶有歧視性質的原因而被剝奪,例如參選者的政治聯繫,個人的政見亦不應成為剝奪任何人參選權的理由。

有關按實際情況這一點,香港現時的實際情況是沒有真普選的話政府將會難以運作,對真普選的追求是為了理順香港的各種政治和社會問題(詳目問題六)。事實上,沒有人要求把美國或英國的選舉模式照搬到香港,大家要求的是「確保市民在選舉中有真正的選擇」這一點能夠在選舉制度中得以落實,具體的方法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方案。

至於中國國情這一點,1944年2月2日《新華日報》的社論清晰地說明:「真正的普選制,不僅選舉權要『普通』、『平等』,而且被選舉權也要『普通』、『平等』;不僅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選舉權,而且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被選舉權」。相信在承受政治改革這一方面,今天的中國各方面發展迅速,國情應該不會比解放前還要差。

問題五:民主要一步一步來,就算提名的過程有問題都好,但最終投票的人數從1200人變成350萬,這不是也算是走前一步嗎?

答:如果按現時的方案改革的話,民主進程將會是倒退了而不是進步了。香港有過五次的特首選舉(四屆特首和一次繼任補選),每一次也是由選舉委員會過半數支持產生,但成為正式候選人只需要八分之一的委員支持,過去兩屆也出現過不同政見的參選人,可以以正式候選人的身份在電視直播的競選論壇上同台辯論。因為選舉委員會都是由既得利益所把握(詳見問題二),把成為正式候選人的門檻從八分之一上調到二分之一(如每名委員可從眾多參選者當中選擇兩到三名成為正式候選人),那麼篩選出來的正式候選人已不能提供真正選擇,350萬選民所參與的已不是一場真正的選舉,而是變相被迫一起當群眾演員,為已經內定的候選人當橡皮圖章。因此,不少香港人也表示:「寧願原地踏步,也不要行差踏錯」。

問題六:你們一天到晚吵吵鬧鬧的,香港怎麼發展?

答:無止境的政治爭拗確實令人煩厭!那麼我們該如何解決爭拗呢?社會中總有不同利益,爭吵的出現本來很正常,我們要做的並不是譴責那些爭吵的人,而是設計出一種大家都信服的制度來在爭吵過後做最終決定。這也是為什麼真普選是必要的。有了真普選,當權者大可以說自己是民意代表而堅持推行政策,不服氣的也大可以到下次選舉時捲土重來,雙方都不用無止境的糾纏下去。今天的香港政治亂局,就是沒有真普選所做成;而萬一繼續沒有真普選,爭拗只會變本加厲。現在爭取真普選的並不是要吵鬧,而是為解決無日無之的吵鬧而爭取。

有破壞冇建設當然不好,而真普選就是糾正這問題的終極方法。在香港的畸形選舉和議會制度之下,建制派永遠在朝,民主派永遠在野,這就是政治人才凋零的罪魁禍首。無論建制派支持任何後來被認定失敗的政策,例如地鐵和領匯上市,也不用受到懲罰;相反,民主派有什麼新的政策主張也不會得到實施的機會。如是者,建制派就沒有吸納政治人才的需要,而政治人才也沒有加入民主派的誘因,最終兩邊變成海軍鬥水兵,香港的管治水平越來越低。因此,如果為了糾正「只懂反對」的問題,才更有必要支持真普選。

問題七:但是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總不能自作主張吧?

答:中國政府答應過香港人可以自作主張。以立法會選舉為例,《基本法》例明立法會的產生方法如果需要修改,只要向人大常委報備就可以,不需要批准。回到1993年時任港澳辦主任魯平也表明:「將來香港如何發展民主,完全是香港自治權範圍內的事,中央政府不會干涉」,立法會的組成方法「不必要中央政府同意」。

回到行政長官選舉,香港有許多政黨和學者也提出過各種改革方案,當中不少都能完全合乎《基本法》的要求,完全沒有挑戰中央政府在香港的權力。舉個例,如果把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改為立法會議員,只要有若干比例的立法會議員支持便能夠正式參選行政長官,這樣的安排完全合乎《基本法》的要求,而立法會相對於現時的選舉委員會也明顯地更能廣泛代表民意。這些相對溫和的方案很不幸地也被人大常委的決定排除了,才是做成今天民怨的原因。

問題八:但是國家安全的問題呢?許多外國勢力想借作香港來為中國製造混亂,參選不設關卡的話怎麼辦?

答:真普選和國家安全沒有矛盾,大多數香港人也接受中央政府在行政長官選舉當中的最終決定權。《基本法》規定香港行政長官的人選於選舉後要報中央政府任命,也就是說中央政府有權不任命,而這一點在之前的諮詢當中沒有多少爭議。

如果有什麼外國特務要參選行政長官,中央政府可以立即公開相關線報然後表明拒絕任命,事情有根有據也容易操作。 相反,提名委員會的成員又多不是什麼國際關係的專家,他們根本沒有能力按國家安全的需要為港人排除外國特務當特首候選人。除非提名委員會只由國際關係專家組成,又或參選提名委員會之前要考一個國際關係基準試,否則所謂要為國家安全把關只可能是一個借題發揮的差勁藉口。

問題九:萬一選出一個對抗中央政府的特首怎麼辦?

答:那麼我們就要相信制度。美國總統由美國選民選出,紐約市長由紐約市民選出,兩個人不用是同一個政黨,紐約市長有時候會罵美國總統,也不見得紐約市的發展因而受到影響。曾幾何時,英國保守黨控制國會,工黨則控制倫敦市議會,議長天天在市議會拉橫額批評就對岸的西敏寺國會,這些都是成熟政治制度的表現。就算是在華人社會,中華民國的總統和台北市的市長也不一定是同一套政治觀念的,一樣可以運作如常。如果我們對香港市民和中央政府有足夠的信心,就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問題十:其實香港已經很自由了,為什麼香港人還不滿足,還要諸多要求?

答:自由民主和法治三者是相輔相成的。不是由人民選舉出來的政府,就沒有壓力保持人民的自由。就算有公正的法院,如果法例本身不是按民主程序訂立的,法院還是要跟着來判案。過去十多年來,香港人發現香港的自由和法治正在不斷受損,而原因正正在於沒有民主的保障。《中英聯合聲明》要保障香港既有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但是沒有民主制度的支持,這個承諾又可以由誰來監管呢。

問題十一:你們要民主是一件事,就算要爭取也不該訴諸暴力手段吧?

答:沒有任何一個爭取民主的團體提出要訴諸暴力。示威者現在是透過公眾集會向政府提出要求,他們唯一的行為就是在這些地方出現,沒有帶同任何攻擊性的武器。現在唯一使用暴力的人士,是強行把這些示威者趕走的警察。號召示威的團體也多番強調,當警察要清場的時候他們將不會作任何的抵抗。事實上每次警察和示威者衝突,示威者的第一個反應也是高舉雙手,表明自己手無寸鐵。

在示威集會之前,香港人其實試過很多不同方法,和平地表達意見。例如香港政府就政治改革所作的諮詢,市民提供了124,700份的書面意見,然而當中的許多意見卻被香港政府所曲解,沒有如實反映給中央政府。今天示威者選擇以直接行動的方式表達不滿,是因為其他的方式也得不到回應。

問題十二:學生們不是衝擊政府總部了嗎?

答:學生沒有衝擊政府總部,學生是爬過圍欄進入政府總部外面的廣場靜坐。這個廣場一直被認為是一個公共空間,也有負責的官員答應開放公眾使用,市民過去也是一直使用這個地方進行公眾集會,圍欄是最近才加上去的。及後的衝突都是因為警察不容許市民在政府總部外面聚集而來的,並不是因為直接衝擊政府總部。(本段原稱此處規劃上為公共空間,唯有報道對此說法存疑,現予以修正。)

問題十三:這些抗爭只是政客撈選票的表演吧?根本是教壞學生!

答:這次抗爭完全由學生主導,政客一直被批評未能跟上時勢的發展,實情和所謂的「學生受政客唆使」的說法完全相反。

宏觀來說,有時候一些人示威看起來很激進,後面的原因卻很理性。在今天的香港,就算你獲得多數的選票,也只會得到少數的議席,更完全沒有機會執政。不正常的議會政治,源於不公平的政治體制。與此同時,我們也不要忘記過去數年以來,特首以及眾多問責高官醜聞不斷,官商勾結指控不止,卻往往連立案調查也困難重重。常言能力越大責任越大,香港官場卻是背道而馳,這才為我們的下一代豎立一個極壞的榜樣。

問題十四:我覺得這次抗爭一定是外國人指示的吧!

答:如果你擔心外國勢力影響香港選舉,你最好去查一查選舉委員會那1200人當中有多少人有外國護照。除非政府把他們驅逐出選舉委員會之外,否則外國勢力這個說法還是不要提了。

問題十五:這次抗爭只不過是香港人憎恨中國內地,看不起內地人的表現吧!

答:這個問題其實倒果為因,應該說是因為沒有真普選,香港人的不滿無路可訴,加速了香港人對中國認同的抗拒。香港人的身份認同有很多個面向,有些時候香港人會刻意和中國人認同區分開,有時卻會表現出極大的愛國情懷。香港這個地方之所以存在,本來就是因為有很多害怕共產黨的人在從49年起從中國大陸逃到香港,而他們的選擇使他們逃過了中國多次的政治動盪,故此對中國一方面會有情感上的聯繫,同時又充滿懷疑。以九十年代為例,一方面有數以十萬計的香港人移民外國,91年華東水災卻又於短短十天之內向內地捐出4.7億元賑災。這些都是香港人身分認同的一部分,那一個面向被反映出來,在乎於當時的社會環境。我們甚至可以大膽假設,如果香港能有真普選,現時刺熱的中港矛盾或能得到舒緩。

問題十六:為什麼從前港英時代的總督不是香港人選舉產生的,卻又不見香港人爭取?

答:這問題很常見,但也錯得很離譜。首先,港英時代有大量針對港英政府管治的民間抗議活動。遠的不說,「爭取八八直選」運動就是這問題最好的反證。第二,港英政府其實一直有打算在香港推行更多的民主管治,但是因為中國政府表明反對而沒有推行。早於1956年時,周恩來便向英國政府提出不容許港人治港的改革,當時英國政府為免給予借口讓中國政府提早收回香港,才沒有在香港推行政治改革。近至90年代,港督彭定康提出加快香港民主化,卻被中方批為「千古罪人」。因此,如果你認為英國在九七前沒有給予香港充分民主的話,請向中國政府而不是香港市民投訴。

順帶一題。從前香港是英國的殖民地,現在中國如果要拿當年英國人的做法來把自己在香港的做法合理化,邏輯上說不過去,從人民立場上說也未免有失尊嚴。

問題十七:既然人大常委已經決定了,你們還吵什麼?

答:人大常委提出的是香港普選的框架,還要變成具體立案,經過立法會三分之二多數的同意,行政長官許可,再交回人大常委確認或備案。換言之,人大常委提出的並非定局,香港人還可以否決。

最近梁啟智先生出了第二集:《香港怎麼了18問》繼續回應:
第二集:《香港怎麼了18問》

明白了北京是如何處理佔中信息,繼續尋找出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