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曾憲強這幾天接受媒體訪問時經常說,菜園新村村民不尊重「原居民」,所以解決不到被封路的問題。攔路柱所在之處為耀星置業有限公司擁有的地段,這間公司和八鄉原居民不相干,曾憲強所言,是不是指豎起欄路柱除了是耀星的意思外,也與元崗新村的原居民有關?又或者,換一個角度,曾憲強口中的「原居民」,實際上只是一小撮控制了鄉村私家道路和丁屋發展的「利益群體」。
圖片說明: 菜園新村(右下)至錦上路之間的車路,綠色是政府土地,黃色和藍色是私人土地。
這個「利益群體」的骨幹成員是「在村裏搵食」的原居民,他們透過非正式的影響力,控制了鄉村內的私家路,與外來的丁屋發展投資者一起,瓜分鄉村的土地開發收益。
由於政府拒絕為新界鄉村進行公共道路規劃,因此絕大部分鄉村內的私人道路都是由過去的農田地段組合而成。以通往菜園新村的私家路為例,五百公尺的私家路共涉及十九個私人地段。菜園新村村民之所以不能自行清楚明確地解決通路權問題,正是因為根本沒有可能得到所有十九個私人地段業主的批准(可以說,沒有任何丁屋能做到)。而反過來,十九個私人地段業主都有可能出於各種理由阻撓菜園新村的建設,警察也不會插手。這半年是LOT1842SB豎起攔路柱,下半年可以是LOT1990RP,再下半年可以是1991RP。
選擇住在新界鄉村裏的人,無論是原居民還是非原居民,都會受到這個「利益群體」牽制,令你不敢亂說亂動,也會乖乖地進貢給「利益群體」,以保平安。常見的收費包括建屋時一筆過的路權費、泊車費、道路維修費等。大部分丁屋業主都被迫依附於「利益群體」,在其批准下使用道路。
鄉議局在2011年時跟八鄉元崗新村的「利益群體」作為什麼安排,我們不得而知,但目前很明顯是,這個「利益群體」不再承認鄉議局的安排,自行以不同的形式及次序阻撓菜園新村工程,以爭取「利益群體」的整體、或個別地段業主的利益。
個別地段業主的「利益」包括什麼,沒人知曉,可能是現金,可能是發展權,甚至超出我們想像的東西。今日明報就報道,耀星置業有限公司委託了屯門鄉事委員會主席何君堯的律師樓處理有關LOT1842SB的問題。何君堯與鄉議局主席劉皇發的政治鬥爭人所共知,如果耀星置業有限公司真的有份阻撓菜園新村建村,那事件是否與兩人的政爭有關?
面對這個局面,菜園新村就像夾在中間的人質,他們沒可能自行擺平「利益群體」,只能透過傳媒向公眾求救,引入更大的力量以尋求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