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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碼頭司法覆核:引爆何志平的嘴巴

最新消息: 法庭已受理司法覆核,已排期下星期二審理.

「法定古蹟的評定極為嚴格,挑選的門檻極高,它們的歷史、考古或生物學意義必須是毋庸置疑的。現時全港只有63幢文物建築被列為法定古蹟,它們均為歷史價值極高及歷史年期較長的戰前建築物。」

何志平這番說話,就是朱凱迪及何來的司法覆核基礎,阻止政府拆皇后碼頭。

當何志平於五月二十三日說出這番話,大家也覺得異常荒謬可笑。這位當時的民政事務局局長兼古物事務監督,沒有與任何保育人士爭辯或研究過,他自己也沒有甚麼相關專業知識,僅自稱根據古物古蹟辦的文件資料,作出這樣的決定,不單毫無章法可言,甚至有點自己砸自己的腳;古物諮詢委員剛在五月九日,同樣根據古物古蹟辦的文件,結果卻評定碼頭為一級歷史建築,不要忘記,這些委員都是政府自己委任的。

但氣憤歸氣憤,市民也是無可奈何,你連罵他的機會也不多,因為,不到兩個月後,他已不再是民政事務局局長。要推翻他這個決定,更是談何容易。

我們知道,在香港這個畸型政治格局下,立法會面對行政機關幾乎等同無牙老虎,反而,司法覆核對行政機構的制衡還要大,但究竟如何可以

找到法律觀點及理據,進行司法覆核?

筆者不是法律專業人士,但我相信,難度不低,否則,不會要研究至今天才能提請司法覆核。事實上,自五月二十三日後,筆者曾多次追問朱凱迪等,律師的意見是甚麼,當時有好幾位律師都認為機會不大,但本土行動一些成員與律師潘熙及梁少玲多番努力研究,最後發現,以下的理據可能會滿足申請司法覆核的要求:

1. 何志平錯誤地理解了法例的要求或考慮了不相關的因素,他提出「門檻極高」、「毋庸置疑」和「戰前建築物」等字眼,都不是法例所採用的,也扭曲了法定的原則和法例中列明的要求;

2. 偏離了古蹟辦的文物評估及古物諮詢委員會的評級;

3. 在考慮是否列作法定古蹟時,也沒有依據法例先諮詢古物諮詢委員會。

最高法院將會審核此宗申請是否合理,並決定是否受理,七月三十一日上午九時半便會開庭,十時前便會知道。而司法覆核的勝負(那怕只是獲得受理),將影響保育皇后碼頭運動的去向,因為,如果受理,便可以進一步要求法庭發出臨時禁制令,要求政府停止開展碼頭清拆行動,律師估計,需要三個星期才會審結。

我相信,等待這個判決的,不單只是碼頭裡的市民,也包括全港市民。不管法庭是否受理,希望大家能來碼頭,見證這個關鍵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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