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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警察怕鳩嗚 ?

為何警察怕鳩嗚 ?

在彌敦道被通車,旺角人群被強制暴力清場後,香港誕生了一種新型的群體活動。它無定時,無定向,無處不在。它極具香港特色,本是歡天喜地,卻總憤怒收場。這位抗命界新寵,名叫「鳩嗚」。

在香港人「心知肚明」之際,卻總還是會驚訝,為何警方會對如此無害,甚至有助經濟(好多人真係去買野咖喂)的活動,如此懼怕,如此憎恨,以致小事化大,全副武裝去打壓全無衝擊之心的鳩嗚隊伍。

行動的必要

回觀928一役,為何警察執意對示威者進行暴力驅散?真的只是做錯決定這樣簡單?依我所見,引致警方作出如此決策的動機,不是「這群人在犯法」如斯膚淺的理據,這只是他們的藉詞之一。請不必把那套制服過份正義化,他們想要的不是以拘捕來懲罰所有的違法者。如此決策的主要目的,不是避免一兩次的暴力衝突,而是維持整體上的穩定和治安;警方最執著的,並非活動實際上是否和平安全,是否違法,而是對於維持治安和穩定的Risk(危機)和Threat(風險)。

為何在928警方看到了驅散群眾的必要,甚至出動南韓農民事件中所用過的催淚彈?不是因為「你們在犯法」,而是因為「我不知道你們接下來會做甚麼」。十萬人聚在一起,對他們來說,已是一個治安危機,因為這群人無論接下來做甚麼,警察和香港政府根本沒有能力控制。示威者存在的本身,已被警方視為一個威脅。對於「群眾」一物的不穩定因素,他們害怕之極,無論那懼怕是合理與否。

跟我的警察父親辯論時,我不斷強調示威者是多和平、多平凡的普通人,他卻說:「你地放火燒車點算?你地去佔領機場一鑊熟咁點算?」聽到他的語氣,我語塞。他們,真心地,拒絕相信這個世界上有「和平示威者」的存在。

所以他們的著眼點不是示威者是否手無寸鐵;他們根本不在乎你有沒有衝擊,是否和平非暴力,因為在他們角度,每一個舉高雙手的人,下一刻都可以成為暴徒。你這一秒的和平,不代表下一秒的和平,他們也沒法確保你們會否一直和平。所以無論如何,他們必會在群眾有能力生事前,把群眾驅散。他們看不到眼前事實,只看到當下行動的必要,不論那行動是正當與否。

而當香港人驕傲地展示給世人看,示威是有多和平,警察是有多暴力,他們便吃了一鼻子灰。以致接下來的日子,選擇了冷處理。

鳩嗚的可怕

對於鳩嗚這種無定性、無目的,流動性、可變性高的活動,他們更是莫名地恐懼。於他們看來,鳩嗚比佔領的不穩定性更高。他們對於「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甚麼」的恐懼很大,所以每一次都overreact,寧願有殺錯無放過,冒著濫權的指控,務求在生事前驅散或控制,更執意態度強硬,希望殺雞警猴。

同時,鳩嗚的不穩定性,是對「香港治安很好」這泡沫假像的最大威脅。香港只有三萬多警力,能夠平穩,堪稱東南亞最安全的城市,不是因為香港警察很「堅抽」,而是香港絕大部分人都不願犯罪。某程度上,警察是最和理非非的人,因為這就是他們的職責。

正如剛才所說,他們關心的是整體治安,只有一直努力維持穩定,才談得上治安,所以本質上警察會討厭一切有機會擾亂秩序的事物。而鳩嗚這類流動佔領,簡單易做,低成本、高效率、易號召、有噱頭,更可以全民參與,正正篤中他們死穴。

於是,他們再重蹈覆轍。

畸型的正義感

我不是要幫警察說好話,只是我們需要看清,警察不是因為支持689,反對真普選,才對市民大打出手。他們緊握於心頭的,是一份正義感,一份「我正為民服務」的使命感。而那使命要求他們做甚麼?維持治安:為了整體的安定,他們必須鎮壓眼前的暴徒,否則,「香港就會笠笠亂」。

他們在學堂已經把這份責任internalize,成為他們身份的一部份,並引以為傲。所以當七警暗角打鑊時,他們說是個別事件;所以當佔領者大罵他們是黑警時,他們完全瘋掉。因為這與他們眼中所看到的自己截然不同,他們拒絕接受。

可是這本應高尚的正義感卻是扭曲和畸型的。警隊,甚至整個香港,過去於人權教育上是可悲地缺乏。而且由於被放到了光譜的最極端處,他們對於集會自由等與日常生活不太切身的權利,不能理解,也看不到必要性;相對地,維穩和秩序是保持社回安定的必要條件。所以他們看到的,就只有一群搞亂香港的廢青,一群犯法的危險群眾。他們不能明白眼前的示威者,不能明白社會急需的變改,以及那變改所需要的手段。

站到前線,他們完全忽視、漠視了示威者的追求和聲音。因為穿上制服,他們必要保持所謂中立(苦笑)。對於市民和示威者的理念,對於真普選的價值,在那一刻他們可以輕易地置身事外,抱著那份使命感,說服自己是為了一個Greater Good,然後狠狠地毆下去。

他們不曾想過,自己一手一棍扑倒的,可能就是那個Greater Good。他們不曾想到,當他們以為在保護「整體」的同時,卻在傷害「整體」的利益。也不曾想過,其實他們自己,也是那「整體」的一部份。

終有一天要面對

要他們改變,支持抗爭運動(或至少不反對),是困難的。

一來,他們代入的身分和象徵,令他們本能上抗拒,自然地認為自己應當要反對。二來,他們拒絕反省;可能他們不敢面對或者不願思考自己有可能做錯。抱著正義感做人,他們可以有決心;質疑自己,便會喪失定位。更重要的是:要離開平常思考的Safety Bubble,非常困難。這點,每位覺醒者亦非常清楚明白:當初由不問世事到走出來抗爭,決心、勇氣需要多大。要警察幻想自己有一天會罷工,或是變成深黃絲一起去圍政總,對他們來說實在難於登天。

可是,難也一定要做。

我們一天不感化他們,一天不溝通,一天不讓他們明白,他們就只會一直站在對立面,把所有抗爭的矛頭指向自己。警方越暴力驅趕,我們越反彈;我們越反彈,警察越要暴力驅趕。這惡性循環,終有一天會爆破。

這警民對立,並不是爭取到真普選便能解決。雨傘運動成功並不代表能解決分裂。譴責、追究、投訴、指罵,都已無補於事。無論我們有多憎恨,有多憤怒,有多想要逐一清算,這次抗爭衍生出來的警民關係危機,終有一天要修補──這已經不是爭不爭取民主的問題。

即使我們贏了真普選,這分裂的對立面仍然存在。如果(理論上)政治中立的警察對市民一直懷有敵意,處處打壓;而我們處處反對,次次衝突;我們只會不斷將這一群人推離我們,逼到Spectrum的另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