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用兩句說話總結。
第一是我的個人前途,在現在這個所有香港人面對的困境中,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根本沒有所謂「我個人擔心與否」的問題。
我希望我們所有人都站在一起,去抵抗這個可以任意去進行政治報復的政權——無論是對待一個外國記者,抑或對待一個香港公民的政治參與權利(,都用強權動輒報復的政權。)
第二點是,我的政治主張由參選至今並無改變。因為我的主張,我在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才能當選。我不會辜負選民對我的付託。
2016年聲明的背景,是當時有主張港獨的參選人被取消資格,我們當時作出了共同的聲明。我們三個人——或者我不能代表另兩位——我自己當時至今的立場都是,我並不支持港獨,但我認為,香港人應該決定自己的命運。
這個權利,由八十年代初至今,一直被剝奪。《基本法》香港人沒有機會制訂,我們亦沒有機會參與討論憲法的內容。這個問題,若(北京)一直不面對,其實是北京虧欠了香港人。
片段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