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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內地子女爭居留權15年 促撤年齡限制讓家庭團聚

港人內地子女爭居留權15年 促撤年齡限制讓家庭團聚

(獨媒特約報導)對渴望團聚的家庭來說,1月29日是個意義深刻的日子。15年前的今天,終審法院裁定港人內地所生的子女有權在港家庭團聚。同年6月,香港政府首次提請人大釋法,推翻法院的判決,令港人內地子女不能擁有居港權。昨日,約40名爭取內地子女居港權人士齊集於灣仔入境處,一同遊行到金鐘政府總部,向特首、官員及多位議員的代表遞交請願信。遊行隊伍敲打大鼓,拉起橫額高喊「釋法可恥,還我居港權,還我家庭圍聚」丶「一個都不能少,一個都不能拖」等口號,要求政府尊重終審法院在1999年1月29日的裁決,撤銷年齡限制,讓所有港人內地所生的子女來港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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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甘浩望神父

家人團聚不分年齡 尊重人權禆益社會

遊行隊伍到達政府總部後,曾組織絕食抗議行動的甘浩望神父(甘仔)表示,在15天前(1月14日),團體已率先「佔中」,一直留在政府總部外靜坐及派發單張作宣傳,爭取港人內地所生的子女可在港與家人團聚。甘仔表示,團體會繼續堅持,爭取家庭團聚的基本權利,並認為過去15年來的堅持有成果,令政府在2011年4月時推行新政策,接受8萬個「超齡」子女,即當時在內地而且仍未滿十四歲的子女來港團聚。但他批評政策以子女年齡為限,並不公平,建議兩地政府應撤銷有關的年齡限制,因為不論是14歲以上或以下,他們也是港人所生的孩子,應享有家庭圑聚的權利。他指出當人權受到尊重,將不止部分家庭受益,而是對全港社會,甚至中國都會有正面影響。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代表批評政府口說支持弱勢,實則無誠意處理事件,處理新政策的進度十分緩慢,過程又不公開。現在仍有4萬多個名額等待批核,學聯要求政府善用餘額,盡快安排港人子女來港團聚。

2011年推新政策 證釋法錯誤

香港政府於1999年終審法院作出判決後,錯誤估算來港子女的數目為167萬,藉此於同年6月首次尋求釋法,推翻終審法院原有的裁定。甘仔指新政策反映當局承認當年釋法的決定錯誤,令很多家庭冒受分離的痛苦。實際上,合資格來港的子女只有數萬人,不少家長因當年釋法後的決定,至今仍未能與內地子女共聚。甘仔認為香港政府官員常誇大來港人士對綜授、工作機會等的負面影響,「故意製造社會的反感」,除了內地子女,同樣的處理手法也應用在雙非、綜援及外傭Erwiana的案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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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歲婆婆盼一家團聚

遊行隊伍中,不少是年紀老邁的家長。步行到政府總部後,他們都累得坐下來休息,但仍堅持落力地大聲喊口號。八十二歲的林婆婆是其中一名家長,她指「香港咁做唔岩,好陰公」。林婆婆育有三子,只有一名兒子居港,其餘兩名兒子因當時剛滿十六歲,不符合資格,被拒絕申請來港。她指法例有灰色地帶,當時丈夫在港正在辦理手續,等待發放正式身份証,令兩名兒子錯失來港團聚的機會。她指現在只能每四個月,靠兒子以單程証來港才可見面,自己因身體狀況和經濟條件所限,不能來往內地探親。她希望政府安排子女來港,一家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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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特首梁振英派代表接收請願信。

記者:黃梓汶
編輯:劉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