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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民主課室:周保松「自由主義與雨傘運動」筆錄(二)

日期:2015年1月31日

開始入正題。第一個問題,何謂自由主義。我覺得不要說得這麼複雜,也不需談甚麼思想家。我覺得自由主義最重要的一個特徵是它重視個人自由。自由主義希望我們的社會裡,每一個個體都能夠享用充分的自由,以這充分的自由去過他的生活,去參與公共生活。所以很多時我們說自由社會時,例如我們說香港是個自由社會,會將它和羅湖橋對面的祖國作一個對照;很多時我們說香港的核心價值就是自由,其實意味著我們覺得自由是構成社會很重要的一個value,一個很重要的基礎。所以當我們說自由時,其實是甚麼意思呢?舉個例子,當我們說自由時,我們會說香港社會,我們享有言論自由,例如我們現在過了羅湖橋,在深圳想搞一場這樣的talk,會被人說我們聚眾鬧事,非法集會,甚至煽動叛亂;是不可能(搞talk)的。所以這個moment,我們在這兒做這個活動,證明我們享有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這是「自由」的表達。

所以自由是甚麼意思呢?自由最基本的意思是我們可以不受政府或強力的限制去阻止我們做我們想做的事。例如這個moment我想說話,你們想坐在這個草地聽我說話,旁邊沒警察阻止我們做這件事,意思就是我們享有這個自由。但如果有一班警察走來說你不可以在這兒說話,你一說他們就會拘捕你,就會控告你,意思就是我們不享有這個自由。所以自由的意思,最basic的自由的意思,是說我們是free from constraint, free from interference, free from oppression;免於限制,免於束縛,免於壓迫,然後去做我們想做的事。

所以當我們說自由時,實際上我們不是在談一樣東西而是很多各種各樣的事,包括言論自由、思想自由、信仰自由、參與政治的自由、新聞自由、學術自由、選擇我們職業的自由、拍拖的自由;你讀大學時,你要選擇讀甚麼major、甚麼科目的自由。所以你見到自由是一張清單,自由其實是一個list,不是只有一樣東西。其實你可以想像,在我們的社會裡,我們的生命裡有很多各種各樣的門;信仰是一道門,政治是一道門,或可以說是領域,不同的spheres,不同的領域。當越多這些領域、這些門越能打開時,我們就越自由。那些門,我一推便能打開,或沒人阻止我做這件事時,我就越自由。

所以你可以說自由其實是個眾數,不是一就是有自由一就是沒自由,而是視乎你在討論哪個領域,我們享有不受其他人限制去做事的自由。所以當我們說香港是個自由的社會時,我們不是說我們可以為所欲為,也不是說我們做甚麼都可以,沒法律的限制,不是這個意思;而是當香港是個自由的社會,或我們追求香港成為更自由的社會時,意思是我們希望在法律的框架下,我們能享有一些我們認為很重要的一些basic liberties,一些基本的自由,像我剛才所說的公民自由或政治自由,我們都會同意或會珍惜的,我剛才所說的新聞自由或資訊自由、集會、言論、結社自由之類。這是第一點。

我想說的自由主義最重要的一個主張、政治制度安排是,希望在一個社會裡面,我們每個公民都能享用充分自由去做他自己想做的事,而這些自由不是可以隨便被犧牲或被剝奪的,所以很多時我們說自由社會時,我們在說的是一個國家裡的憲法裡,白紙黑字清楚寫明,每一個公民享用哪些基本權利。我們視我們享有的自由為基本權利,rights,所以當我們談人權時,其實是rights to freedom,即是我們享有某些自由的權利,例如我們會說宗教信仰是我們的基本權利,集會自由是我們的基本權利。

當我們將一些(自由)視為基本權利時,意思是它有一個overriding的status,一個優先性,在一個社會裡面,我剛才說過,很多時(這些自由)會被寫在憲法內,當其他社會目標和我們這些基本權利、基本自由有衝突時,我們會說這些基本權利有優先性、一個overriding的status,有凌駕性的一個位置。所以你看《世界人權宣言》,看美國憲法,你看我們的基本法,甚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實內裡都會寫明我們作為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政治自由,哪些基本的公民自由。當然大家都知道,我們憲法裡寫的自由,很多時都沒有實踐出來,所以很少人覺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個自由的社會,因為那些憲法寫明的自由無法好好地落實在我們的生活裡。這就是我所說的自由主義。自由主義有很多其他的訴求,但最基本的訴求是,是我剛才所說的自由,它很強調個人自由,而那種自由,放在我們社會裡最重要的位置。

我這樣說,大家可能覺得很平常,甚至覺得其實有甚麼特別呢,我們平常都是這樣了。但想像一下,將我們剛才的講法放在中國社會,想像一下二百年前的一個中國社會裡的年青人,想像一下你有個時空穿梭機,將我們拋擲在《紅樓夢》的年代,清朝的時期,二、三百年前的時期,你會發覺,如果你真的被拋擲在滿清、晩清的時期,你會發覺你在那時候的生活和現在完全不一樣,我相信其中最大的分別就是你所享有的自由其實是相當、相當之有限。譬如,最basic的,你沒有拍拖的自由,因為你拍拖,你和哪個結婚,其實不是你決定的,是你父母決定的。你看《紅樓夢》的女子,個個都沒有婚姻自由、戀愛自由的權利。今時今日你覺得(這些權利)很正常,但假如有一天,香港政治、梁振英說你們不可以隨便拍拖,那是政治不正確,尤其不能和那些港獨分子拍拖,你就會覺得很不能接受。所以以前中國沒有婚姻戀愛的自由,沒選擇職業的自由,假如你是女子,你沒有接受教育的自由,你不可以接受教育,或你在教育裡,你讀甚麼書,你不可以選擇你的major,你可能只能讀四書五經,規定你只能讀一種的思想,你不能接受異端的思想,例如你不能談甚麼自由主義,這些思想會被排除出去。當然你沒有政治自由,因為那時是行君主專制,當然沒所謂「我是否可以選擇、選舉皇帝」,這是天方夜譚,連想像也想像不出。

我想說的是,我想讓大家有個感受,我們現在活在香港,我們一出世已擁有相當多的自由,我們未必很意識到,一個非自由社會,一個non-liberal society,和我們的差異有多大。若你有些想像力,你會發覺,二、三百年在中國的年青人所生活的處境,和我們是完全不一樣。這是何謂自由主義的第一點。

接著你就會問一個問題,或我invite大家一起去思考一個問題:為何我們如斯重視自由?為何我們覺得自由是我們的基本價值?或在香港我們稱之為核心價值。為何我們會覺得為了捍衛我們的基本自由,我們願意去抗爭?最明顯當然是二零零三年時,可能你們還未出世,你們已出世了,sorry,一九八九年時你們應該未出世。零三年時,大家記著當時有五十萬人上街,當時反對廿三條立法。為何當時有五十萬人上街反對廿三條立法,其中一個原因是很擔心廿三條立法後,基於所謂國家安全的理由,他們會限制我們一些很基本的自由,包括我們的新聞自由,包括我們的學術自由。所以你見到我們香港人是願意為了自由走上街去抗爭的。

你會見到今次的雨傘運動,如果我問大家,為何你會願意食催淚彈,被警棍打,你都依然願意站出來呢?我猜很多人都會說因為我們要真普選,因為我想要民主,所以我站出來。我再問下去,想要民主的意思是甚麼?是我想有選擇。其實民主的意思是我可以有選擇,而不是讓一千二百人去選擇,或阿爺appoint一個人出來;我們想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有選擇誰坐在這個office的自由或權利。所以其實我們是很care自由的,當然大家也很care上網的自由,大家去拍拖的自由、信仰的自由,其實大家都很care的。只要有天政府說你們沒有這些自由,我相信你們會上街的。所以我想問大家一個問題,為何我們這樣care自由?自由對我們每個個體為何重要?我覺得我們需要嘗試理解這個問題,因為不理解這個問題的話,我們就無法理解我們為何做這麼多抗爭,或為何我們身邊這麼多香港人,這麼多年來就堅持做這些抗爭。

關於為自由是重要的,我先列出兩種很popular的講法。第一種講法是迫於無奈,因為這社會有各種各樣的人,例如,這社會有各種各樣的宗教信仰,如果你不讓人有信仰自由,人們會做反,社會會不穩定,所以迫於我們社會越來越多元,所以無法不賦予人們自由。這是一種很popular的論述,甚至某程度上可以解釋到自由主義的興起,因為自由主義作為一個政治思潮,最初興起時其實和西方歐洲當時的宗教戰爭很有關係。當時西方歐洲,譬如十六、十七世紀,其實各種各樣的教派之間有各種各樣的衝突,例如新教和天主教之間,或者天主教和基督教和回教之間有各種各樣宗教的衝突。大家發覺當在一個社會裡面,當不同教派都相信自己所相信的是真理,或相信自己所相信的上帝就是最真的上帝,或唯一的上帝,或我對上帝的interpretation是最好時,就會有各種各樣的社會衝突、宗教衝突。

第一個講法是這是迫於無奈之舉。我覺得這個講法不全面,無法好好把握為何自由對我們如斯重要。原因是若這樣說,若社會不是這麼多元,或若政府有方法令社會不是這樣多元,我們就不用給他們那樣多自由。如果我們可以減少宗教,或我們在我們的小學、中學課程裡不要有那麼年青人接觸這麼多異端思想,令他們更愛國,而電視台只播放一種節目,或者嚴格限制新聞自由、資訊自由;當大家生活在一個單一的社會裡,你就沒有這個問題,就不用給你們那麼多自由。這就好像意味著,這個純粹是維持社會穩定的方式。我覺得這個argument不合理,第一它把握不到為何自由對我們每個個體如斯重要。

第二個argument也很popular,甚至更popular,那是類似價值主觀主義,或價值相對主義的論述。為何我們要給自由大家?因為世界上所有選擇,給大家自由等於給大家選擇。為何要給大家這麼多選擇?因為這世界沒所謂對錯好壞,所有價值判斷,或所有喜好都是很personal的東西,都是很個人、很主觀的口味來的。所以你選擇甚麼宗教是你的口味,沒所謂對錯,你喜歡就行。你選擇男朋友女朋友,你選擇讀甚麼科,選擇甚麼政黨,那些都是你的選擇,是你的personal choice,很主觀的。既然這些是這樣主觀,政府就不應限制我們的自由,應盡可能讓我們選擇我們想要的。這是一種價值是相對的,價值是subjective的,主觀的(講法),所以我們給自由給你。

這種講法很普遍,很流行,但很多也是不成立的,原因很簡單,如果價值是這樣主觀、相對,我給自由和不給你自由又有何分別?我們之所以覺得自由重要,如果我問你自由為何重要,你答,很主觀,你覺得重要就重要。你說香港的核心價值是自由,但我們的警務處長所說,這些很subjective,很主觀,你覺得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很重要,我覺得社會安定很重要,我覺得警權大哂。如果你相信主觀主義的話,你會發覺你會面對一個自我撃倒、一種self-defeating的狀態,即係你本來想argue自由是你的核心價值,但當所有價值都是主觀時,你如何argue民主、法治、自由是普世價值,或為何我們所有人都應該重視自由呢?就算當有人跟你說自由不重要,搵食更重要時,你說不是的,搵食固然重要,即是有首詩,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你說到這麼犀利,自由比生命、愛情更重要,然後你跟我說,其實都不是的,其實價值是自由、是主觀的。你會無法defend自己。這是第二類的理由,這論述亦無法defend自由的重要性,或the value of freed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