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7凌晨,本打算吃完宵夜就回家,終究放不下現場而走回警總現場。外牆被肆意破壞,同僚的拙劣行徑,警察打破連日來的隱忍也是意料之中。
正門外被驅逐後的聚集點,是分域街謝斐道交界,往立法會示威區的路已被封鎖,抗爭者明顯已失去方向,有堅持留守賭警方會因為在場衆多外籍酒客而投鼠忌器,有希望就此散去保存實力,結果是留下的人再被趕到循道衛理香港堂的門外。(當時見到有男士仍在指罵警察,曾鼓起勇氣走前勸說他撒退,結果在警察一湧以上包圍他時,只敢大喊兩聲「做乜嘢」,便可恥的逃了,事後得知他沒被拘捕,心裡稍安。)
在循道衛理堂外再次掀起無休止的爭論,楊逸朗當時明顯也受到其他人影響,提出逐個街口退守的意見,得到部分人附和。
警方用行動證明清場的決心,人們跑到皇后大道東,再沿利東街跑回莊士敦道修頓球場對面,中途退得比較快的,被要求等候前線,前線的又嘗試組成人鍊保護後排,各種雜亂聲音讓人群更加無所適從,不等商討得出結論,餘下的人就在當地被一網成擒。
筆者無意責怪任何人,身為被圍堵者之一亦不接受楊逸朗的道歉,「條路自己揀,仆街唔好喊」,在場的都有份促成當時的行動節奏。更不希望有人再抹黑甚麼鬼甚麼魯莽,其實我們很多只是抱著一起來一起走的心態留到最後。
需要反思的是,區區幾十人也不能在短時間內達到共識,沉默仍然佔大多數。到底在對家明顯露出清場的意志時,留守者該如何應對?齊上齊落的呼聲又是否真的恰當?群眾又該如何決定自己的去留?
在十多小時後律政中心的安全散水(抱歉在我眼中那即興遊行其實就是為了撒退),是否顯示出組織在行動中的重要?不是說任何行動都需要領導,而是大部分群眾需要有人指示方向。
最後,衷心感激一直陪伴著抗爭者的鄺俊宇、譚文豪、楊岳橋、社工們。他們一直給予不同的意見,亦沒有試圖左右現場風向,在警察並不當議員社工為一回事的時候,他們的支持對孤身一人的筆者影響甚巨。
在怙燥地等待放行時,腦海浮起過無數的如果,如果每次圍堵有上千人願意通宵留守、如果遊行集會後有一成人願意逗留、如果⋯⋯每次看著身邊人一個一個離去,那種孤獨感其實足以呑噬人的意志,自傷自憐時,只能把鍾耀華2014年說過的一句話重讀一遍:
「是不是看得太多漫畫以為真有英雄拯救香港?拯救香港的人,其實就是我們每個自己。」
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