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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貓

母貓

吳姑娘和我其實是兩個世界的人。

初相識的時候,我實在不太懂得與吳姑娘相處。她說話嗓門很大,街頭說一句話,街尾也能聽見;大伙兒在談論政策問題,她會忽然岔開,由油麻地街貓說到新界北狗場,一頭又一頭幸或不幸的貓狗,一個又一個貧或富裕的義工,一個又一個短或長篇的故事。政策、權益、壓力團體、社會運動……這些玩意兒她不懂。

然而,吳姑娘間中還是會打電話來跟我閒聊——我也說錯了,對吳姑娘來說,她都是在談「正事」,也就是指她日復一日地照顧街上的貓們狗們,餵食,看病,一個晚上捉七、八隻貓街坊,然後召相熟的客貨車,自付車資,送到愛護動物協會做絕育手術(註一),然後又把送回原居地。這是吳姑娘多年來的日常工作,她在正職以外的專業——吳姑娘的正職是鐘點女傭。

如同一切正事一樣,過程總有阻礙。這一天,吳姑娘對我說:
「昨天晚上捉街貓,有幾個尼泊爾人過來問我:『你捉貓作什麼?是不是作非法用途?』我跟他們說是捉貓去絕育,他們『哦』了一聲,就走開了。反而是幾個本地人,對我冷言冷語,哼。」

所以我說,我和吳姑娘是兩個世界的人。當我坐在家中,喝著熱茶,對著電腦寫文章批評漁護署政策時,吳姑娘正在寒冷的街上守株待貓。冬天半夜,大街上尚有幾檔夜店,桌面上冒著火鍋的煙,交織著猜枚聲與么喝聲。昏黃的大光燈後,吳姑娘,化身成巷口的一個黑影中,嘴角叼著一支煙,雙手交叉胸前,眯著眼睛,視線遠遠地溜向無光的深巷。一個黑影『啾』聲飛過,『卡嚓』一聲,籠門關上,傳來貓的淒厲叫聲。一點火星在黑夜的半空中拋出半圓的弧度,是吳姑娘把煙頭準確地丟進不遠處垃圾桶中。她慢條斯理地走過去,蹲下來,手指叩一叩籠頂,笑著說:

「貓呀貓,乖一點哦,過兩天便可以回來了。」

以上只是出於看武俠片太多的想像。想像中沒有現實的疲累與挫折。那個晚上,半夜十二時到凌晨四時,吳姑娘捉到六隻貓們。而我,一個善於想像而拙於行動的寫作人,早已沉睡夢中去了。
可是吳姑娘不計較這些。她只想找一個能聽她說話的人。許許多多的故事,都是吳姑娘在電話中,或是用短訊告訴我的——她不懂上網。吳姑娘自然也沒有「網友」,她只有現實世界中的朋友、義工,聽她吐苦水的,吐苦水給她聽,然後大家吸一口氣,又繼續往街上跑,餵貓、捉貓、放貓……苦惱過後,貓和人都得繼續活下去的,在疲乏與失望之後偶爾碰上幸運和善意。有一個男人,每晚遛狗的時候,會替吳姑娘把貓餅拋上某處高高的簷篷,讓那兒的貓早點得溫飽。「他長得高,我長得矮,他來了,我就不用四處求人。」

這天,吳姑娘又接到一個「個案」:「有一個婆婆,養了十多隻貓,其中有五隻患了金錢癬(一種很普遍的皮膚病),沒錢醫,說想抱著貓兒一同尋死,我說千萬不要呀,金錢癬容易辦呢,於是便往藥房買藥膏,教婆婆如何照料貓,後來貓就痊癒了。我還得天天打電話去,聽婆婆哭訴呢。」我說:「吳姑娘,原來你待動物好,對人也不差。」吳姑娘像是料到我會有此一說,「嘿嘿」地笑了兩聲:「有時關心動物,也得關心牠們的主人呀。」

後來,我終於知道吳姑娘何出此言:很多年前的一個下午,她在回家的路上,看見街邊一頭懷孕的母貓。除了肚子大,母貓整個身體都是一副骨頭,眼睛因為染病而瞇著,瑟縮在花團中。吳姑娘看見牠,就想起多年前的往事:大著肚子,單親,沒人照應,沒錢,沒飯開。於是,吳姑娘開始跑到街上餵貓——很多年前,那個絕望了的希望,如今她自行將之實現。

這天,我約了吳姑娘碰面,幫補她一點貓用藥物與食物。我看著她從對面馬路過來,左腳一拐一拐,便問候她的近況,她說是關節勞損——長年累月拖著吸塵機走來走去,晚上還得捱夜捉貓。我把東西交給她,她謝過了,又告訴我最近收到漁護署的傳票——三張,每張一千元(註二)。我知道那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而她也不是唯一有此遭遇的義工。之後,我看著她蹣跚地走進一間獸醫診所。我知道那間診所很好,七折服務流浪動物。而我看見吳姑娘從口袋裏拿出來的,是用橡筋圈捆成一疊的五百元紙幣。

周一嶽局長說過:「流浪動物絕育放回計劃未如理想。」(註三)我不太清楚局長口中的「理想」是甚麼。但我想,尊貴的醫生局長,和吳姑娘心目中的「理想」,應該大不同了。有時,我在街上碰見母貓。三兩個孩子在她身旁忘形地嬉戲,母貓卻環視四方,留意周圍的一切,盡她的所有能力去保護幼兒。她的眼神是澄明的。她的要求是無聲的。她的尊嚴是天賦的。是的,在母貓身上,我看見一個又一個的吳姑娘。

註一:
根據生物習性,如果把居於某地的動物捉走,會有另一批動物填補位置;而且,人類捕捉動物的速度,遠遠追不上動物繁殖的速度,因此,「捕捉/殺死」並不是減低流浪動物的最好方法。為流浪動物安排絕育手術,然後將牠們放回原居地,可以避免另一批動物佔據領域,長遠地減少動物的生育數量,而義工亦可在原居地繼續照顧這些動物,直到牠們自然死亡為止,是減少流浪動物數字人道而有效的方式。本港動物權益團體多年來努力爭取實行「絕育放回」計劃,惟漁護署一直拒絕試行。

註二:
流浪動物如被捉返漁護署,四日內無人認領,即會被處死。義工為免動物遭此厄運,往往自行為流浪動物安排絕育手術,再植入以本人姓名登記的晶片;萬一該動物被捕,仍可因這張晶片,保留一線生機。只是,署方往往以「該狗隻沒有以帶牽引或加以控制而出現於公眾地方」罪名,控告義工。

註三: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日立法會上周一嶽局長回答梁家傑議員提問。

(原刊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廿八日《明報》世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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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反漁護惡法,要救不要殺」大遊行
主題:爭取實行「社區動物絕育放回」
日期:5月2日
時間:下午三時十五分
集合地點:太子金都商場旁邊三角公園(彌敦道與荔枝角道交界)
終點:長沙灣政府合署漁護署辦事處
報名及詳情: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