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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仁行動聲明:為甚麼我們要抗議曾俊華

樹仁行動聲明:為甚麼我們要抗議曾俊華

2014年9月,天氣很熱,是去沙灘的好季節。但那年夏天,我們一班樹仁同學正忙於籌備罷課,每天都工作十多小時。有時在學聯開會,有時在文康開會,努力地想如何令同學投身在當年的學運之中、思考如何突破保守校風的枷鎖。

由922罷課開始的一場學運,最終演變成史無前例的街頭佔領運動。那時候,我們深信民主不只是一個選擇制度,更是一種生活方式。現在回首,別說我們的生活「民主」了,連當日爭取改善選舉方式、高呼的「公民提名」至今都沒有出現。

兩年半後的今日,我們見到許多民主派、參與過雨傘運動的朋友,還有更多更多認識或不認識的朋友都支持曾俊華。很可惜就算你喜歡曾俊華,但你連提名他的機會都沒有。

我們沒有公平的選舉,甚至沒有機會去討論「特首」是否應該存在,就已經有人指派了幾個人,做場大龍鳳後就決定整個城市未來的命運。我們很善忘,忘記當日我們爭取的是甚麼、忘記在街上叫過的口號、忘記我們曾經抗議過我們眼前這個人,他是政權的一部分。

曾俊華也許看起來是一個好人,但是他也設立了未來基金,為日後的大白象和迫遷做準備;他還接受人大831的框架,這個框架下不能讓人民有提名特首候選人的機會,仲講到明同習近平握過手是出選考慮因素,這個人怎可能是所謂民主派認可的候選人?

記得某位已落選的溫和民主派議員,曾在佔領運動期間到樹仁講talk,QnA時有同學問他從政的初心是甚麼、初心重要些還是選舉重要些,他就話,初心是可以隨時間和眼前發生的事情改變、不同時間有不同需要。又話以前相信先有民生才有民主,但現在覺得有民主就能改變民生。

傳統的政治人物總認為政治是妥協的藝術,通過選舉獲得授權後,就代表選民去Deal嘢。但就算是make deal都有限度,你在議會和街頭爭取公民權利,《基本法》23條、人大831框架都是根本地侵犯香港人的公民權利,那為甚麼落到一個看似是less evil的人手上就變成了正確?

初心並非可以隨時改變,無論是從政、從事社會運動,初心就是少年時代曾經追求的烏托邦,可能隨著年月,我們會變得現實、變得保守,因而渴望妥協和停止鬥爭;但當日你所期許的烏托邦,理應是永遠的美好、平等、公義,即使有所後退,也不代表部分基本的原則就可以放低。

也許民意清晰,也許潮流並不再站在我們一方,但作為昔日學運參與者,也作為組織者,參與社運不是為了順應民意,我們的倡議許多事甚至跟主流意志互相違背。為何沒有人支持仍要推動?因為至少我們深信,由當日到今日我們爭取的,只不過是很基本的公民權利,那本來是我們應得的。

有理有哲的抗議,就是對混沌世道最好的回應。但如果一個支持和參與社運的人,只懂計算誰是less evil、只懂順應民意而失去批判,忘記曾經在街頭呼喊過的口號,那就必然是錯誤的。當日走上街頭的人,如果都只為一張呃like相,只為感受街頭運動的浪漫,只因為人去我去的想法,然後三年後出個less evil就可以忘記過去,如果真的是這樣,實在枉費了大家這幾年來,努力在公民社會建設的心血。

抗議曾俊華,也抗議林鄭、胡官、葉劉等諸位支持人大831決定、23條立法的候選人、抗議公民提名的權利被剝奪。這不是為了人做我做,只是要提醒曾經在疾呼民主自由的你,要好好守住自己參與社會運動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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