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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政賢:和政治犯站在一起,我們就已在消除政府的恐嚇

楊政賢:和政治犯站在一起,我們就已在消除政府的恐嚇

20170817自由風自由 PHONE 楊政賢部份
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闖政總東翼前地 分別被改判監6-8個月
訪問︰楊政賢(2013年學聯副秘書長)

正如我們聲明所說,今次幾位(被判人士)是雨傘運動時的領袖,而雨傘運動,我們要回想是為了爭取甚麼,是爭取被香港政府剝奪了的香港人的選舉權、被選權、民主、自由、言論自由等的基本權利。而取回這基本權利不應得到坐監的刑罰,他們是成全了公義,他們應該得到市民的讚賞而不是被這個政府說他們是暴力、罪犯。

今日以至之前東北被(檢控)的朋友,我們會說他們是政治犯。為何這樣說?根據歐洲法庭之前定下的定義,政治犯的其中一個定義是那個刑罰相比之前的刑罰有極大的差距。比如我們看看今次,包括控告非法集結,過往在公安條例下,非法集結的刑罰多數是罰款或社會服務令,但今次有極重的監禁的刑罰。再加上,我們現在正正在讀判決,其中一點是香港和外地先進國家的自由是相近,我想問,這絕不是我們一般人認知的香港。香港人就是沒有其他地方的基本權利,沒有基本的言論自由,甚至用最溫和、去投票、十八萬選民的投票都可以被DQ,那麼香港是否還是一個正常自由的地方?

我覺得必須要認清一個事實,香港基於現在的狀態,不斷用監禁去恐嚇、懲罰追求公義的示威者,其實香港已進入專制的體制。我希望引用之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所言,其實司法獨立受到很大的挑戰。我想市民也可以想想,在一個專制的體制下,司法是否可以完全獨立、不受干預?我覺得這有非常大的危險。最簡單的例子是釋法,釋法是干預香港的司法獨立,而DQ案也影響了這判決等等。我們希望說出一個訊息,法庭覺得參與示威的示威者是犯了法律,但他們有沒有看清楚,在這體制下的不公義?他們有沒有去審視這件事?他們似乎無法為市民爭取基本的權利和公義。

我覺得政府的訊息非常明顯,就是希望透過極大的刑罰,包括監禁等,嘗試嚇香港人,令到香港人不敢通過政治行動、直接行動,去爭取原有的權利。所以第一,香港人不應害怕,我們要去多謝、肯定現時被囚的政治犯的付出。如果我們和他們站在一起,我們就已在消除政府的恐嚇,而下一步我們的陣營要團結起來,要思考究竟有沒有更好、更有效的策略,繼續透過街頭行動、直接行動,去爭取(我們的權利)。

我覺得(日後可能更多或更少街頭行動)兩方面都可能有,但現在的狀態是就算是正常的政治途徑例如投票或參選也會被這個政府打壓,這會否激化一班人用更激進的手段?完全可(能),但同時,我想現在的極之溫和的遊行人士也可能和警察有少少口角也可能被判坐監,這是很恐怖的現象。但同時在這麼大的打壓下,一些正常的表達途徑也被打壓時,港人到某個程度會有極大的反彈,而大家也看到昨日支持政治犯的集會,多了很多年輕臉孔重新走出來,這已是一個很明確的訊息,就是年輕人也好,香港人也好,他們不會被監禁嚇怕,他們會重新走出來。

Credit: RTHK Pod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