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聯梁麗幗於「香港雨傘運動的回顧與展望」討論會上發言
發言部份
大家好,好多謝我校的學生邀請我來。其實我的身份有少許尷尬,因為我不是政界也不是法律界的,我是學界的,我到現在也堅持我是學生的身份,結果今天我被分配的題目有少許特別。我見到很多前輩,很多同學,他們的題目是比較有前瞻性,或概括整個雨傘運動一直以來發生的事; 但我的題目相對,好像是談過去一個時間點,就是談學生和政府的一個談判。既然這個時間點這樣清晰,只有一點,我在此也談多一點那件事的事前及事後,我的一些心路歷程,再加上現在我如何回望,回顧這次談判。
其實在這次談判之前,我記得很多人對這次談判是不予厚望的,但同時他們也很珍重這次談判機會,因為他們覺得,這次談判機會得來不易,包括它是1989年之後,第一次在中國的領土內,有學生和政府有平等對話的談判。但同時為何他們對談判不予厚望呢? 可能是因為這次對話內,大家也很清楚,其實香港政府的口袋內,可能是一元也沒有,它拿不出任何東西給香港市民。我們進去談判桌之前,我想大家也很清楚,社會上有很多輿論,例如民情報告可能已經是政府可以給予的最大退讓,已經是它最能給予香港的市民,除了這個甚麼也不會拿到。我們當時進去時是帶著這個想像,對於這個對話,其實,大家都好清楚,心知肚明,其實在政府的口袋裡能拿到的東西其實不多。
反而這令我反思一個問題,其實很多我們拿上枱面,要政府即時作出回應的議題、法律觀點、政治觀點,其實本身已經很多,亦有很多前輩在各自的文章或他們的立場上已經羅列出來。而我們作為學生,入內重新羅列這些觀點,其實特別之處在哪兒? 或者為何這次談判仍然是重要的,為何學聯要去呢? 又或者要由學聯去呢? 其實這些問題,大家心裡可能已問過很多次。其實我們一開始也有談過,到底希望對話最後達到甚麼成效,包括這次對話的對象是誰,是否真的像一場辯論比賽般,雖然林鄭司長一開始說不希望(對話)是辯論比賽,但其實大家心知肚明,它是一場辯論比賽,因為就著人大831的決定,有正反雙方,到底它有沒有違憲等這些爭拗,有正反雙方; 對於雨傘運動裡面,港府應不應該回應市民的訴求,也有正反雙方,作為反方的政府會認為,我們是違法作出這些訴求,所以不需要回應。大家對於政府的觀點也很清楚。
在這場辯論比賽內,我們知道,作為反方的政府,它口袋內既沒有東西拿出來,同時它不介意在這場辯論或談判是拿不出東西來。因為在這次談判或對話內,它只需做到一件事,就是出席這場對話,告訴別人它是願意和這班雨傘運動的參與者談話,其實它已完成它的使命。在這情況下,我們擔當的角色到底是怎樣? 當時,可能學界內不同的同學,對這件事也有不同看法。但我想大家都有個共通點,就是大家都很清楚,在這場辯論裡面,最重要的對象不是台上的五位政府官員,而是下面七百萬的觀眾。而事實亦證明了,這談判的過程成為了大家最覺得學聯或者學界可以代表到大家的時間。
事後回望,可能在對談裡面,在談判裡面,我未必有很多觀點是闡述得很清楚,大家真的很明白,但在那次有這場運動的一個分水嶺的角色,因為那次對談之後,大家有段時間,即使可能沒有走出來,沒有走入佔領區的人,他們對於那次對話都是有正評的,都覺得那次對話有其價值,因為他們看到我們有清楚的訴求。而那次對話,可能它出現的時間有點特別,因為佔領已發生,有些人可能對於整個佔領運動已有它的一貫看法,例如覺得這個表達訴求的方式是違法的所以不對; 但是,同樣地,這場談判也給予一些可能當時在立場上是未有清晰取態,但會在家中看電視的人,包括我的父母,他們很清楚,其實學生或佔領的人士,他們的訴求其實是有理性的一面,他們是希望能和政府有對話。
而這一場對話可能並不是到最後大家到現在還是覺得很重要,但對我而言,我到現在還是覺得這場對話是整個雨傘運動裡一樣很重要的東西,因為那次對話為整場運動定了性,最起碼我們之後可能在表達方式上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朋友提倡不同的表達方法,未必同意學界或雙學在這場運動最後的一些表現方法; 但大家都同意,這場談判清晰地表達了一些佔領的訴求其實是甚麼。
另外一個就著這場談判的問題,可能大家也有想過,就是為何是由學聯去作為這次談判的代表? 為何不是雙學而是只有學聯? 我覺得這個很偶然發生的事。本身學界,即是學聯,曾在之前發信,希望能和林鄭司長有個對話,希望能和她就著政改有討論甚至辯論。但在這過程裡面,其實雨傘運動發生之前,其實一直受到政府冷待,包括和我們說,林鄭司長到十月、十一月,都不會有任何檔期可能給我們去見她,所以在發生這件事後,有人可能有些陰謀論,是否叫學聯去,希望學聯成為代罪羔羊,令到大家覺得學生無法帶領這場運動,然後運動就會潰散。
到最後這件事沒有發生,固然可能在過程中,我們未必可以講到大家心中最想說的話,但是,在這過程中,很感謝大家,在這談判的前後,對於學生的表現都是較多正評。但是在對話之後,為運動定性之後,其實這場運動很多不同的分水嶺,但是我自己看今天的題目,我只需談這場談判的話,我覺得(談判)裡內所談及的論點其實未必真是最重要,因為論點大家之後還會繼續聽到,大家可能在我剛剛去的英國國會外交事務委員會去做的一個視像會議,其實又聽到一些類似的論點,包括今次(視像會議)是關於中英聯合聲明等。
但本身這場談判,無論當中內容是甚麼,只要它serve到一個目的,它就已完成它的歷史使命。那個目的就是為雨傘運動立下一個定位。而這場談判也的而且確做到這個使命。或者這個題目在之後的討論未必是很重要,因為它本身是歷史內的一個時間點,但是,我現在回看,我是會這樣去定性這場談判。至於後續如何跟進政府承諾給我們的民情報告,又或者一個多方平台,到今時今日,我也覺得,這兩個只是政府的幌子,包括是之後的事態發展是,林鄭司長說她用個人名義,去簽了反佔中的名,她也明說了在民情報告內,她不會只記錄大家對於政改方面,某一部份人的訴求,她不會只記錄學生的訴求,她會記錄一些不知有多少水份的數字入這份民情報告。那麼到現在,我們只否還要著眼於她提出的這兩個方案? 個人而言,我覺得這兩樣政府提出的所謂退讓其實也沒有實質的效力。
我覺得到現在,回望這場談判,也不妨考慮一下,和政府談判的時間,和政府的談判,到底對象是誰。我希望大家去回望這場運動時,大家可能會想起一些波瀾壯闊的景象。但的而且確,這場談判亦讓大家看到,這個政府其實是怎樣回應我們的訴求,可能它是置之不顧,但同時其實我們在這場談判裡面,如果能好好把握到時機的話,其實亦都贏到一場比賽,而這場比賽其實,我們贏到的是我們一直在說,為何要落社區進行深耕細作。我相信這也是和這場談判有個扣連。最起碼,其實我身邊的朋友或親戚也是因為這場談判而改變了對這場運動的看法。我希望我剛才的分享能提醒大家,兩個月前曾發生這樣一場談判,而希望大家記得這場談判會記在歷史上。
討論部份
就著剛才謝議員問大家的一個問題,就是人大831決定是否可被收回。剛才我沒舉手,但後來回心一想,現在中方可以連中英聯合聲明都說是失效,其實要收回一個831決定其實真的不是件難事。這個是它自己的決定。所以我會舉返手。我覺得是可以被收回。以後剛才謝議員沒有真的回答一個問題,我們也未問這個問題,就是他如何看中英聯合聲明是否已失效。但是若然他的答案是否定,覺得中英聯合聲明是仍然生效的話,那我不太明白他在一開始致辭時說的話,包括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是兩回事; 這個,我覺得其實非常清楚,其實一國兩制本身在中英聯合聲明裡面寫得很清楚,包括之後人大律師提到的八隻字,其實中英聯合聲明也有清楚講到。而基本法的preamble也清楚寫到,其實它是為了貫徹中方在中英聯合聲明內寫下的對香港要實行的基本政策而寫出來的。兩者其實有個很強的扣連情況。在這情況下,我不太明白剛才謝議員提到兩者是分開是怎樣。如果有時間也希望聆聽謝議員的高見。
- 因為剛才謝議員說他自己左、中、右都不要緊,按理他應該不太介意被叫作「西環契仔」這個花名,我不太理解他剛才的發言。總括之言,今天希望帶一個message出來,就是,在接下來的時間,運動可能會有很多不同的路線在進行,包括可能是泛民議員、學界,學界內也可能有不止一種聲音,這是事實。哪怕是大學生裡面,也有很多種不同的聲音。但這場運動繼續下去時,我覺得是可以有不同的路線去進行,甚至剛才Joshua提出,武裝革命的路線。沒錯我現在看不到有人是ready,但會否將來真的可能有人去做這方面的準備然後去做這件事,我相信這是之後我們香港人要再討論,及我們香港人到時要思考的是,我們是否要走這一步,等等。所以現在不是時候去rule out不同的possibilities,而我亦覺得這場運場可能帶出一個副作用,就是不同路線的人可能開始互相攻擊,哪怕理念其實是相近的,可能純粹只為某個手段能否達到某個目的,所以會有意見上的分歧。但我覺得這是我們在雨傘運動的過程內,現在運動未完,我們還要繼續下去時,都要思考不同的路線的co-existence的問題。
剛才這位同學提到「中國邏輯」,這是存在的,我也認同,而且也是「鑊鑊新鮮鑊鑊金」,我們是永遠無法理解到所謂的中國邏輯是如何思考。但如果我們明知中國邏輯是一套錯的邏輯,是一套不正義的邏輯,了解了它,是否等如我們可以跟著它思考? 我覺得二者是有分別的。我會嘗試了解它的邏輯,包括透過它可以宣稱中英聯合聲明可以是失效,去斷定它下的一些決定其實是政治決定,我們可以draw到這些conclusion。但不能夠跳入這邏輯就覺得是改變不到現在我們面對的困難,甚至跟著它的思維去思考。另外這是如果是走火入魔,去到一個極端,好可能是曲線以為自己進入了建制就可以改變一些事情。這個建制不是指制度,我不反對進入制度,但進入制度的同時,如果你是背棄了自己的一些原則而進入制度,那我覺得是很有問題,如果走火入魔時可能出現這現象。以及路線的問題,剛才亦有提及,這場運動顯示了,其實香港人有很多不同的路線想嘗試、想行,正如剛才余小姐說到重要的一點,現在到底我們覺得走了出來,一開始有七十萬人,到後來,就算清場當天,回去的也一定沒有七十萬人,甚至額外我們見到六百多萬人是在理念上他們可能是認同,但他們未願意走出來。而現在我們進行的可能是和理非非的抗爭,其實相對是門檻是較低時,參與的人數也不樂觀時,我自己覺得個不達標的數字,如果要帶來一些實際轉變時。那這條路線是仍然需要存在,至於是否可以開拓其他路線,我覺得這個空間是存在的。但一個團體是不能走兩條路線,這是很明顯的。所以在這情況下,我們需要堅持像雨傘運動一開始出來時,我們希望這是個非暴力的抗爭,所以清場時我們也是沿用這個原則。但這之後其他的發展空間,我覺得是沒有排他性。
Source: Socr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