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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任臥底需向律政司申請 亦不可煽動違法行為

林卓廷:任臥底需向律政司申請 亦不可煽動違法行為

(獨媒特約報導)民主派今午舉行記者會,回應昨日警察的暴力。民主黨林卓廷認為,警方派出臥底,需先向律政司申請及獲批准,亦不可煽動違法行為。他質疑警方早已派員混入示威者,過往示威活動部分違法行為,有多少是便衣警員有份煽動,「依家係無辦法知。」

民主黨林卓廷質疑,警方派員假扮示威者的安排「做咗幾耐」,在示威活動中的角色,有否煽惑或參與其中。林卓廷表示便衣探員只能兩種可能,一是臥底,二是便衣探員在拘捕時現身。他指臥底是長期假扮參與活動的成員,而臥底根據法例,必須事先向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申請及批准,否則便沒有刑事檢控豁免權,原則亦是不能煽動違法行為,「只能夠跟」。林卓廷認為,警方或早已安排一批警員混入示威者當中,過往示威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有多少是便衣警員有份煽動,「依家係無辦法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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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亦指,便衣人員作拘捕前,必須表明警員身份,但昨日該批警員在完成拘捕行動後,連傳媒詢問是否警員亦無法回應。他同斥上週在深水埗鴨寮街拘捕浸大學生會的探員,「好明顯唔係休班警員啦!」

對於警員昨在太古站外亂槍掃射正逃走的市民,林卓廷認為警方要再拘捕,只需使用最低武力,而非從後無差別射擊逃離的人士,屬濫用武力、對市民的懲處。他亦要求警方交代,是否刻意對準人頭射擊。

記者:胡伊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