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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案13被告罪成 押後判刑 官表明考慮判監

東北案13被告罪成 押後判刑 官表明考慮判監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6月13日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前期撥款,主席吳亮星意圖「剪布」,約百名示威者衝擊立會大樓,多人被捕。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等13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企圖強行進入、及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案件在9月展開長達10日的審訊後,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所有被告參與非法集結罪名成立,裁判官要提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明年2月19日下午兩點半判刑,全部被告繼續擔保外出。

被告包括梁曉陽、黃浩銘、劉國樑、梁穎禮、林朗彥、朱偉聰、何潔泓、周豁然、嚴敏華、招顯聰、郭耀昌、黃根源、陳白山。除了黃根源以外12人均不認罪。法庭裁定所有被告非法集結罪名成立,企圖強行進入罪名不成立。梁曉陽的另一控罪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亦成立,黃浩銘被控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的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溫紹明回應辯方的論點時表示,辯方律師提出的人民自救一點,法庭的問題是甚麼是暴政,若現場有1,000人,便有1,000個答案,這便不是法治,便是人治。

辯方律師郭憬憲在求情時表示,被告在城規會和公眾諮詢等所有合法用途都用盡,但都沒法改變,這是行政、司法和立法都沒法解決的問題。郭表示這和人權法中的表達自由有關,又提醒裁判官不應該判處具阻嚇性的判刑,應判處「復康性」的方法。溫質疑郭為何假設法庭重判,表示很多同事在判刑時都很寬容。

被告:諮詢及公聽會無用 採直接行動

第2被告黃浩銘自行求情,表示去年的財委會會議事發當日,所牽涉款項近3億4,000萬。他表示前期工程通過後,接下來將會是東北居民被迫離開家園。他指「我們這一班人」是針對上述議題才出來,均認為政府的諮詢不公道,尤其迫走老人家。

黃表示去了多個諮詢和公聽會,遊行又做過,但未能扭轉情況。他認為當日會議最離譜的是吳亮星粗暴剪布,自己準備了一堆議案予議員作提出並討論,但當日卻沒有機會討論。他最後表示自己毫無悔意,不求法官輕判,發言只是作法官量刑:「今日嚟就係承擔刑責,不怕坐監,怕的只是公義沒法彰顯,沒有人行出來。」

第7被告何潔泓自行求情,她提到反東北計劃是人生的轉捩點,自反高鐵運動後,一直關注土地議題的運動。她同樣提到,在參與不同的諮詢及公聽會處處碰壁,所以在案發當日採取直接行動。她強調動機明確,真正的暴力是推土機摧毀家園,立法會的大門一天後就可修復,但村民家園卻是永久的受損。她表明不會認罪,願意接受任何判刑作公民抗命的代價。

第13被告陳白山共有7次刑事紀錄,他求情時表示自己為17個網絡數據中心作維修工作,判監會對全香港的網絡受影響。裁判官溫紹明質疑「你大我呀?我都唔知咩係數據中心。」陳白山質疑法庭缺乏政治中立,裁判官指他原打算給予機會陳白山求情,但被告卻東拉西扯,並且手舞足蹈:「我幾想你有律師,不想和你直接對話。」

溫紹明最後表示要提醒所有被告,法庭沒打算重判或輕判,只想到的是作合適的判刑,表明法庭不是講政治的地方。溫表示,如果熱愛一個地方,作社會服務令是為罪行負責,和各被告的理念應該一致。他表明不認為罰款是合適,量刑包括判處監禁、社會服務令及感化令。溫紹明更明言:「唔會做呢啲事既人有獎都唔會做,會做既人即使有阻嚇都會做。」

黃浩銘表示要就正式定罪及判處刑期後,再考慮是否上訴。粉嶺北居民聯席代表區晞旻表示,預期當局將在明日就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刊憲。她形容政府把工程斬件,是偷步開展工程及官商勾結。

現場聲援人士眾多,一度迫滿法院,近20人一度要站立旁聽。一眾被告及聲援人士在上庭前先高叫:「政治打壓可恥,撤回東北計劃!」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表明不論判刑如何,都定繼續抗爭叫停新界東北發展計劃。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9月時曾就案件出庭作供,強調當日的「召警」決定並沒有政治考慮,是現實上評估到立法會大樓有可能會受到衝擊。

【案件編號:ESCC3658/2014】

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