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零零五年一月廿二日,一向以爭取「公義」、「自由」、「平等」為口號,自命是大專生的良知先鋒之代表的學聯,召開了第四十七屆的第三次代表會。會議當中,發生了一場完全沒有辯論餘地的……
在二零零五年一月廿二日,一向以爭取「公義」、「自由」、「平等」為口號,自命是大專生的良知先鋒之代表的學聯,召開了第四十七屆的第三次代表會。會議當中,發生了一場完全沒有辯論餘地的「激辯」,當少數的異議者發現根本連發言的餘地都不被容許時,決定離席抗議,當他們要求素不相熟的代表會秘書在他們離席前寫下備案時,不料,代表會秘書梁靜友同學,在此時亦一聲不響地收拾了書包,離席,並拿起咪,表示對主席和代表們弄權,實在太看不過去,決定率先離席抗議:
「絕對的權力,就是絕對的腐化!……我參與學聯四年,沒有見過這麼差的代表會,這麼差的主席……你們喜歡可以遺憾我、彈劾我,隨便你們,這些對我一點意義都沒有!我知道我反對都沒有用,既然我舉手沒有用,我就用我的腳來投票!」
這是一個很漫長的故事,當時受打壓的同學已經筋衰力竭,身心俱疲,會議過了三日,我才能勉強撐起沉重的心情,決定盡量簡短地留下一個紀錄。雖然我當晚沒有正式發言,但我身為一個目擊者,覺得無論如何應該講出來──既然事件牽涉廣大市民的千萬鉅款和學聯自稱代表的七間大專院校同學,就將事件交由廣大的市民來判斷吧!
筆者申報立場:
我雖仍有收到學聯電郵組的電郵,但早已不是學聯的正式成員,但我自己所屬的民間團體──錄影力量──與學聯旗下的<社會運動資源中心>(民間團體之間簡稱為「八樓」)有多年合辦活動的伙伴關係。我理解社運資源中心是學聯成立以支援本土社會運動的,是標示著學聯關懷社會及與民間社運團體連結的路向,也是學聯的一部份,因此,我亦以一個合辦團體和一個伙伴的身份,這數年都有列席旁聽負責管理資源中心的管委會同學(以下簡稱管委)的工作報告,希望了解學聯其他同學對我們所合辦的活動的意見,以資參考和改善。
因此,對整件事的來龍去脈,我自問都有一個相對清楚的認識,其實,在這次的會議前,發生了兩件看起來毫不相關的事:一,學聯的常委會同學想把另一個原本架構上與其平排的委員會(即管委會)收歸自己管輆;二,學聯有一新發展計劃,要在旺角黃金地段搞新會址搞福利部。
以下,便是這幾個月來我眼見耳聞的故事:
聽故事的基本資料:
在討論所有問題前,大家先需認識幾個事實:
一)學聯錢財,得之於民
學聯的錢,雖然有學生會會費,但其實,學聯接近二千萬的財庫中最大的一筆錢,是得之於市民,原因有二:
1)當中大部份來自當年學聯旅遊與學聯因路向不同而分家的錢,亦即是市民的錢;
2)當年六四時,有不少市民捐款予學聯希望協助中國民運,因而有現在的學聯中國民主運動基金
因此,可以說,學聯運作的最大筆經費,除了得之於大專學生,更是得之於香港市民,因此,學聯的財政問題,絕對是與廣大市民有關。
二)每個大專生,都是學聯基本會員
可能大家不知道,在每個同學每年交的學生會費當中,有$6是交給學聯的,而在學聯的代表,就是由各院校學生會委派出任,因此,廣大同學就是學聯基本會員,廣大同學才是學聯的主人,學聯的代表理應向所有同學問責,而所有的會議亦應歡迎同學參與才對。
三)學聯代表會向來都開放會議
據我理解,過去十年,學聯的所有會議,都是開放的,基本會員故然有權列席旁聽,其他社會人士也歡迎參與。這種會議傳統,亦某程度上,代表了過去同學對學聯的理解,以及對自己的自信:歡迎質詢問責。
因此,向來學聯代表會都有非代表的大專生或非大專生出席。
四) 學聯基本架構:
最高權力機關為周年大會,次權力機關為代表會,代表會下直輆六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財務委員會、核數委員會、修章委員會 、中國民主運動基金委員會及社會運動資源中心管理委員會。當中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和社運資源中心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的委員都應是由七間會員院校派出。
按照會章,常務委員會的權責是管理學聯秘書處的運作,社會運動資源中心管理委員會則管理社會運動資源中心的運作,兩個委員會間並無管治與被管治的關係。
詳見學聯會章:http://www.hkfs.org.hk。
故事一:學聯發市,想搞生意?
1)發展旺區新會所本欲動用三百萬
在去年的第二次代表會上,通過了成立一個「學聯發展計劃專責小組」,負責研究在旺角旺區商業大廈購買樓上新會所,發展福利部,希望漂亮的會所,可以吸引同學。當時,管委主席黃漢邦及其他管委曾經提出疑問,包括每間院校學生會都有福利部,但也不見得吸引到同學關心學生會等,但由於不想妨礙有心的同學去研究,於是,沒有舉手反對。
後來,該專責小組開了七次會議,當中管委會代表黃漢邦及同時是管委會及修章委員會委員的袁智仁,以及其他關心學聯發展的資源中心參與者,都曾出席會議或在學聯的電郵組上多次提出一些疑問。
當時主要的爭抝包括:發展小組的主流意見是要動用全部三百萬流動資金來購買新單位(當中還未涉及裝修等雜項費用),預計做展銷場、福利部等,做生意令新單位自負盈虧。管委認為風險過高,而用這樣大一筆資源來做福利,將牽涉學聯的路向改變,事情重大,最少應直接諮詢廣大同學。甚至,學聯現今最大的財富,其實是當年學聯旅遊與學聯分手時的分手費,那即是,學聯每年運用的錢根本就是市民的錢,其實廣大市民也應該有權討論才對。又或者,如果有同學覺得學聯與同學疏離,是否可考慮去每間院校設分部,做好「地區工作」,而不是忽然動用大筆款項,在院校外的某處商業區買樓?或者,動用大筆款項,是否應先做可行性研究才提交代表會表決?......
等等,很多問題。
2)以關閉資源中心為要脅,迫令管委會停止異議
發展小組主席及秘書(亦即學聯整體的財務秘書杜偉傑及代表會主席曾瑋衡)在會議內指責有關人等提出這些問題「浪費時間」、「妨礙會議進行」;在電郵組內,雖有較長的回應,但往往是將原則性、路向性等根本的問題說成的「實行的」、「行政的」問題,推說到代表會通過了他們研究的方向才會實行。當中有一次,二人與一直列席發展小組提供意見的財務委員盧偉明來到資源中心,聲稱向資源中心的人解釋整個發展計劃,希望釋疑。可是,來到以後,曾瑋衡就指不會與在場的非管委討論任何事,直至中心總幹事郭達年提出是否應以學聯長期的歷史和脈絡來看待發展事宜,曾同學揚言:不要跟我說這些口號式的東西!然後拂袖而去。到曾、杜二位同學都離場後,盧偉明便留在現場指出二人有多不成熟,但有「善意」等。
到後來,有前學聯成員大概因為擔心發展小組的主流人員會不顧風險去買樓,便介紹一位商界朋友與之討論,因此,小組的主流意見才變成了發展計劃第一階段只會租新單位,而福利部也推後至不知何時才會實行的「第二階段」。至於後來杜同學與曾同學竟指是因為聽了管委同學的意見才改買樓為租樓,直令人啼笑皆非。
在這整個討論之中,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插曲,就是身兼代表會主席及發展小組秘書的曾瑋衡曾不只一次,私下或公開,明示及暗示一件事情:如果資源中心的人再對發展計劃囉唆,就動議關閉資源中心。
期間,在發展小組內的管委同學(事實上袁智仁雖為管委,但他同時是修章委員,而他在發展小組內是代表修章委員會的),一方面想堅持社運資源中心內一向重視的民主元素如建立良好的溝通關係、希望以共識作為決策機制等;另一方面,又一直都在這種權威性的恐嚇之下,希望保有社運資源中心這樣一個支援本土社運及結連大專生與社運界的地方,於是,一直都沒有正式地在小組內動議任何議案要求表決。
其實,在這個過程中,我間中見到黃、袁二位同學,聽到他們描述會議的境況,都覺得他們對對方的態度實在是太過溫和,但他們都因為覺得,不想大家同學之間關係搞得太彊以致無溝通的餘地,那麼我作為一個在旁邊的人,也當然只能尊重他們的決定。
這樣一直到了代表會前最後一次會議,發展小組的報告在會議通過後便要提交代表會通過,但最基本的可行性研究還未曾做過,而代表管委的黃漢邦、代表修章委的袁智仁及一些社運資源中心的 參與者,在會上一再提問原則性問題,又一再被指為「浪費時間」,且換來極不友善的態度。
最後,在討論無望下,黃、袁二人及其他資源中心的參與者雖然明白到,作出反對的聲音終將對資源中心不利,但大家亦不想只顧自保,而棄學聯未來路向、廣大市民的血汗錢於不顧,終於無奈地,黃、袁二人在八次會議中第一次提出動議,要求「反對通過發展小組工作報告」,投票後當然是不獲通過,二人亦明白這個投票動作是表達立場的姿態,投票後二人亦同時離席抗議議案未經充份討論及研究便貿然交代表會投票,亦有寫出聲明放上學聯電郵組,解釋這樣做的原因。
然而,這個動作,後來就成為某些掌權學生在代表會上針對社運資源中心和管委會同學的直接口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