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2 東區法院
李柱銘再三質詢,李國章遲疑發怒
證李國章要求報警,保安經理指控馮敬恩:「駛唔駛用手指佢出嚟?」
2016 年 1 月 26 日,港大學生圍堵校委會,李國章圖在保安擁簇下突圍,遭學生圍困折返。
李國章指控馮敬恩對他說「唔好俾佢走,隊冧佢」,在庭上受辯方律師李柱銘盤問。
李國章說,原擬邀記者上樓,召開記者會,但保安匯報,謂示威者已混入記者之中,故取消。他要求學校報警,維持維序。及後警察抵達,便嘗試奪路離場。
李柱銘先閒話家常套近乎,但提問愈來愈緊。校委遭包圍,是否因為陳文敏無法出任副校長?李國章遲疑:「未必有直接關係。」
李國章謂已決定成立小組,審視特首校監必然制。但李柱銘問,會上是否說過要等 UGC 報告?他否認:「完全冇依件事」。李柱銘問:「學生想要時間表喎?」他說小組「已經成立」,但「搵人」需時,「唔可以俾時間表。」
李柱銘引述馮敬恩,是否說過「(小組)已經唔係議程之內」?李國章說「唔記得」。遭受盤問時,李國章多次顯得不耐煩,三番四次反問:「你係咪捉我字蝨?」
裁判官勸李柱銘不必再問此爭議:「我知係關於誠信問題,但問到依度已經足夠。」李柱銘同意作罷。
談到正題,李國章說學生攔阻,開路不果之際,馮敬恩在他右邊出現,相距兩至三米,朝他喊「唔好俾佢走,隊冧佢」。
李柱銘質疑,究竟在擠擁之間,兩人有幾多人阻隔。李國章強調,馮是「衝埋嚟」,清楚地聽到馮喊以上的話,而且大聲到引起其他人和應。
他斷言馮敬恩在大樓內打手機,就是「發 meassage 打報告」,「誤導」場外群眾,令同學激動。他形容馮是「主謀」,「煽動示威者攻擊」。
控方以有線新聞和熱血時報的影片佐證,但場面混亂,沒聽到誰說「隊冧佢」。裁判官亦說,他只聽到混雜的背景聲,根本聽不出誰說什麼話。李柱銘認同是合理懷疑,裁判官答:「唔係,依個係根據事實嘅唯一答案。」
控方傳召第二證人,港大的保安經理。他說「根據觀察和經驗判斷」,大約有八人混在記者之中,並見學生和群眾把守各大要道,遂向上級報告,取消記招。並證實是李國章要求報警。
在李國章身邊開路的他,斬釘截鐵地形容,「絕對睇到」馮敬恩「好似司令咁樣」,喊「唔好俾佢走,隊冧佢」,群眾起哄附從,「更加唔俾我地走」,令他們寸步難行折返。
控方要求指認被告,他主動離座:「駛唔駛用手指佢出嚟?」
星期一繼審。
筆者礙於工作,無法全程旁聽。詳情請見學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