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面臨新界高速發展及融合,在地的農民往往成為了最便宜的「開刀」對象。然而,農民在收地過程中,就連最基本的賠償政策也欠奉,政府因循殖民地時代留下來的「恩恤」,進行青苗補償,以侮辱性的打折制度計算農作物、先破壞後補償等方式,令受影響農民的生計得不到延續。
本土研究社為這個鮮為人知的「青苗政策」解密,透過研究石崗菜園村受高鐵影響農民之個案,揭示箇中問題及探討出路。
--> 下載《「不正償」的新界農民》報告全文
行政摘要
研究背景
由2009年迄今,石崗菜園村的抗爭運動給香港社會留下深刻印象。但一直較少人提及農戶在收地過程時面對的相關政策配套。政府經常提及向受收地影響的農戶發放「特惠金」/「特惠津貼」,補償其損失,但「特惠金」/「特惠津貼」其實是一種「恩恤」救助(ex-gratia),即一種沒有義務的協助 (settlement without obligation),而非按農戶的實際損失發放的正規賠償。
每當這種恩恤賠償方式一出,便隨即惹來公眾對農業補償之誤解︰公眾以其「特惠」之名,便認為政府以「特殊」的賠償方式「優惠」了農戶,事實上政府只是按既定程序和計算方法進行恩恤。
事件主要問題
一‧補償機制與廿一世紀的實際農業生產和銷售完全脫軌
A) 狸貓換太子-以批發價代替零售價的「農作物真正市值」
政府強調「按農作物的真正市值」釐訂補償,但「真正市值」卻是指蔬菜統營處的農作物批發價,而非市場的零售價。雖然青苗賠償會被視為政府大量購入(bulk purchase)農產品,故訂價較零售價低。但青苗補償是政府因強制徵用農田而補償農戶的農作物損失,農戶根本不能拒絕,只能被迫放棄他們的農作物,不屬市場行為。其次,整個過程並無消費者,故以經濟學邊際效益概念為基礎的批發價值不應被應用於青苗補償機制之中,所謂「真正市值」其實無法反映農作物的真正價值。
B) 「青苗生果金」違反私有產權精神;「補償損失」混淆公眾視聽
政府在釐訂青苗補償時,只以田產重量決定賠償的高低︰田產重量/產值越高的農地,其土地價值會越高,而不會考慮農產品質素。事實上,作為一種「恩恤」機制,政府只求「多快好省」︰粗略以「重量」為彌償的準則,草草利用最快捷的方法和最少量的賠償額,盡快敷衍打發農戶搬遷離開,以小恩小惠(favour)的恩恤津貼安撫失去生計和家園的農戶。
由於強制徵地與私人產權精神相違背,故政府希望以「青苗生果金」混淆視聽,避免受公眾和輿論指責。但農作物屬農戶的私有財產,受到《基本法》的保障,應獲得相等於農作物實際損失的補償,政府卻利用低於市值的青苗「特惠津貼」,強令農戶放棄他們的農作物。這不單無助政府脫離「違背私有產權精神」的泥沼,反而更有力和尖銳地指出農作物補償機制嚴重違反私有產權精神。
C) 「青苗生果金」50年不變,全賴強行收地作後盾
政府官員聲稱政策早在60年代便已制訂,一直沿用至今接近50年,政府認為「政策向來行之有效,無需修改」,拒絕進行任何檢討或諮詢。「政策行之有效」是因為政府在決定特惠津貼金額後,不會因受影響人士對特惠津貼的機制和執行過程有不滿或懷疑,而暫緩其清拆和收地進度,反而用盡各種方法,務求在限期前成功收地,受影響人士接受特惠津貼機制與否對政府的收地進度絲毫沒有影響。有「強制收地」為後盾,青苗補償政策當然是「行之有效」。
D) 疑似罰則,青苗生果金隨時折上折
青苗補償政策當中還有一些疑似罰則的措施。果樹類別的農作物一旦被打上一至三星( * / ** / *** ),註明這些項目為培苗 (nursery stock),該棵果樹的價值便會被打折。既然青苗補償政策只是一種沒有義務的協助(Settlement without obligation),其計算方式本身已不為公眾知悉,政府還安排了暗黑罰則,所謂刻意培苗亦只有「官字兩個口」,一旦有官員點算時有遺漏或有任何誤會,農民基本上沒有任何澄清及辯解的機會。
二‧收地補償程序混亂,猶如土豪惡霸
青苗補償過程也有不少予人感到程序不公的情況,包括:1) 漁護署職員在點算農作物時並不專業︰點算時曾將價值較高的朴樹估作「雜樹」;量度果樹時,職員也曾用肉眼低估樹木高度;2) 離實質徵地階段只餘一個月之際,政府仍不願將農作物補償清單發給農戶;3) 政府「打死狗講價」,主張先拆毀建構物後再談補償,令農戶喪失任何議價及重新估算的機會。農民失去生計後才獲得補償,令農戶上訴及重置的機會更形渺茫。
三‧侮辱農民尊嚴的「恩恤」特惠津貼
政府強制收回土地,先無視受影響農戶意願,將收地扭曲為一買一賣的交易,將農耕生活換算為現金價值;甚至行利用青苗補償機制七除八扣,將賠償減至最低。農戶失去了農田、家園、生計和耕種生活,最後只換來侮辱其尊嚴、極為低廉的「恩恤」特惠津貼。
總結及建議﹕
各種矛盾都是源於青苗補償政策以「恩恤」為主要原則的行政措施所致。恩恤為一種殖民地時代的施捨,政府不單不承認其破壞市民日常生活的責任,甚至要求農民們為青苗的恩恤而「感恩」,這樣與殖民地政府看待市民的態度無異。
近年社會漸漸了解及珍惜本地農業,政府必須正視農作物賠償,並將之納入正規政策。政策理念必須由「以小恩小惠驅逐農戶」糾正為「以延續其農耕生活」,照顧受影響農戶的生計問題,包括向受影響農戶解釋青苗計算方法、主動提供資訊,安排復耕協助重新建立耕作生活。
目前青苗補償的計算方法,主要不斷將農作物的批發價「打折」,做法不合時宜,更損害農民尊嚴。政府必須根據廿一世紀的實際環境,重新釐訂賠償準則及計算方法,令賠償能真正照顧受影響農民。若政府繼續以現行政策發展新界農地,未來勢必引起更加重大的紛爭,故政府及民間都必須尋求政策上的突破,令農民獲得更公平、公開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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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研究社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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