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導說元旦大遊行時,陳巧文指長毛抽水(!),翌日,當某電視台打算跟進報導時,我已表明除非社民連會就事件作出評論,否則我不會有任何回應,但他們於電話中要求我評論其他事情的sound bite,卻被剪輯仿成訪問,然後再找來長毛回應我的評論。要還長毛甚至我本人一個公道,別無選擇地要在此澄清一下。
陳巧文沒說長毛抽水,但陳巧文及至少二十個青年人確曾說過「反對社民連抽水」。我從沒怪責長毛提醒及勸籲我們一眾年青示威者,也明白到他的關心及憂慮,因而我們有關「抽水」的言論,矛頭亦非指向長毛。某些不在場的網民提出我們對著長毛喊「社民連抽水」跟喊「長毛抽水」沒分別的言論亦是不成立的,因為我們一眾叫「反對社民連抽水」時長毛跟本不在我們視線範圍內。確實有抽水的人當然沒膽量過來跟我們對質,但長毛當場顯然激動得不願/未能聆聽我的解釋,只顧罵我「不是人」等等。
批評一個黨的處事行為,是否就要被罵「不是人」,就見仁見智,不過我也能理解,雖然影帶也紀錄了我們確實只喊「社民連」,然而當場的混亂及嘈吵也許令長毛誤以為我們是指他個人,所以才會如此激動。
令我們憤而指出社民連抽水,當然並非如長毛所誤解,因為他提醒我們當場的環境存左危險,呼籲我們冷靜,而是其他「社民連大佬」的行為。
帶頭推動鐵馬、衝往對面中聯辦的,差不多全都是自發的市民,而非社民連一眾。圖片可見,第一排沒幾個紅衫的,後來卻說成全是社民的人/點子,真令人費解。我們衝前,黃毓民罵我們不冷靜;我們不斷被警察推、撞、拉、甚至打,唯有坐下以示和平及希望能阻止警察的推撞,黃毓民竟然在此時用咪高風說:「陳巧文,你唔好玩野啦!」
一,保護自己、堅持抗爭,何為「玩野」?二,為何要指名道姓,公開惡意中傷一個小市民?社民連大佬使用擴音器或其他平台點名侮辱一些堅持沒大佬批准而抗爭的小市民,已非首次,而黃主席亦非唯一者,當然也非只有在下領教過。訂定、實行抗爭,是大佬們的專利嗎?
言歸正傳,若沒有市民自發衝往中聯辦門口的,大家(包括社民連黃毓民、陳偉業及許多其他社民連一眾)可能還是一直呆在對面被指劃的區域。但推開鐵馬的是我們,領工就是他們,早前說不要衝門口,及後鐵馬被衝倒,沒衝前的社民連大佬就立時指揮場面,要怎怎怎抬棺材到門口,又把四五行動的棺材說成好像根本就是社民連的。一位在場的自發市民及後在網上指出:「其實唔係我地要功勞, 推跌個鉄馬有幾出奇, 只係d嘢明明唔係lsd做, 佢地就攞彩」。我們希望要credit任何人的,就credit一群也許是無名的自發市民,而不是被一些沒甚功勞或甚至開始時便反對衝擊警察的政黨(大佬)。
那沒打緊,抽水便抽吧 ---- 反正我們亦樂見棺材能被抬至中聯辦門外。眾人讓出一條路給抬棺,另一社民連大佬陳偉業卻居然呼籲「現需30個社民連糾察過來維持秩序!」,要紅衫糾察手拉手地站於自發市民和棺材將經過的位置之間攔著我們!在場多名友人都即時暗忖,這安排將令一片紅衫入鏡,又可順帶顯示社民連維持秩序,抽水抽得太明顯吧?但抽水還抽水,為何要做到彷彿我們自發年青人是要受到控制才不會防礙棺材通過?我們不是早已讓路嗎?還要「作狀」手拉手攔著我們,不是吧?
某些人在不同場合也用盡辦法抽水已不是第一次,抱怨的也不只是什麼「80後」。現場還有更多未能於此一一導出的事情,亦不曉得能否將當場氣紛呈現,實在只想帶出一個信息:當場那那麼多高叫「反對社民連抽水」的市民,與其責罵陳巧文一個人、斷定批評社民連就一定是不對,或許社民連大佬們及其支持者也不妨反思一下,為何這些一向支持民主自由、支持草根抗爭、甚至曾經支持或仍在支持社民連幾位大佬的年輕人,在今時今日會認為社民連某些人是只顧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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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喊「反對社民連抽水」的根本不單只我一人,不肯面對這事實,繼續single out我一人,對於一些盲目反對任何對社民連之質疑的人來說,的確有好處 -- 只要對一個女孩作人身攻擊便成了。但公道自在人心,看片便知道當場不滿社民連抽水的年青人多的是,又怎會是我一人誣告社民連來「出風頭」呢?當然,人們大可繼續一如以往,於我作出某些他們不愜意的言論,便罵我發言只因愛上鏡,然而大家可曾採用同一標準去衡量經常出鏡、言行比我更出位的社民連大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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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 comments on our action by someone (and my replies)
pica: "下次, 唔該你真係想"坐低"的話, 行隊尾, 企埋一邊
等其他黨派d人走得七七八八, 你先同你d fd坐埋一邊坐飽佢.":
不是有計劃地坐低,as i said,我們不斷被警察推、撞、拉、甚至打,唯有坐下以示和平及希望能阻止警察的推撞,我們一伙人坐下再起來都幾次了,只是想尋找最安全的方法,在中聯辦門口表達意見,繫上黃絲帶
也沒事先計劃衝破警察防線:大部分人事先也不知道有防線,而當時行動,是因為身變自發的市民都不滿警察的安排,決定堅持到對面請願
"中聯辦都冇人辦公, 中央d人都睇唔到. 你最多只係同緊警察對抗, 而唔係中央."
香港警察就是為中央辦事嘛!影響不到中央的話,又何必如此緊張呢?再說,香港警察不尊重我們的基本公民權利,即使沒有中央在後操縱,我們也要對抗,以捍衛自己及其他人的權利!
"如果你係去擋坦克的話, 死左至少會有人懷念話你有吉屎..呢個場合, 冇乜犧牲價值"
每個人民要表達意見但被阻撓,堅持自己的公民權利都是有意義,有價值的!!!
倘若我們為爭取到中聯辦門外表達對民主的訴求而犧牲,而沒人懷念我們,那由它吧!我們知道我們做了對的事!
我們不是希望犧牲,但我們有承受風險的準備,而一同過來的市民也一樣。社民連或其他人怕被牽連的話,不要過來,劃清界線就好了(而當初她們的確如此)。這爭取民主的大遊行不是屬於社民連的,是屬於所有參與的市民包括自發或其他政黨的 -- 有非社民連或非支持五區公投的人在場,莫非你曾叫黃毓民停止用擴音系統宣傳自己的政黨及五區公投?總不能說因為有他們的人在場,我們便不可繼續堅持我們的公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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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 comments made by other non-LSD people who were there on the day:
"群眾衝出去時,社民連大部分人正執行與警方商定「可由二十人抬棺材到門前」的「協議」。
群眾突破封鎖而影響既得利益者,在他們眼內這不叫「玩野」?!"
(my replies: 表達意見的自由是每個公民都應嚮有的,要代其他市民談判的話,便應堅持安排給機會所有人到中聯辦繫上黃絲帶及示威:為什麼20個社民連自己挑選的人有特權可代表其他未授權予她們的市民?民主精神到那去了?)
"「現需30個社民連糾察過來維持秩序!」這筒真令人發火!!!
如果社民連覺得自發人士是暴徒,他們連暴徒也不如!(當然,我看到有少部份社民連成員也有份推鐵馬,不過黃幫主太可笑)"
"其實唔係我地要功勞, 推跌個鉄馬有幾出奇, 只係d嘢明明唔係lsd做, 佢地就攞彩, 唔發難等幾時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