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獨媒記者 Gundam
(獨媒特約報導)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在「失蹤」近一個月後,昨日(12月16日)親自主持記者會,他指自9月28日佔領行動至今共有955人被捕,警方會在3個月內完成調查,包括將其他主導者緝拿歸案,大有秋後算賬之意。除了所謂的「主事者」外,未成年少年亦是警方針對的目標。
在900多名被捕者當中,不少是未成年的示威者及佔中支持者。民權觀察者成員沈偉男指,雖然被捕人士享有法津賦予的權利,但即使是成年人也不太掌握當中的細節,他擔心未成年的青少年會在受嚇的情況下,向警方提供對自己不利的資料。
因參與遊行示威三度被捕,今年就讀中三、年僅14歲的學生組織「學生覺醒」召集人張浚豪,在今年7月2日亦曾參與預演佔中,是511名被捕者當中最年輕的一位留守遮打道的行動者。在人大831落閘後,他和其他北區學生成立「中學生政改關注組」,集中在北區的學校宣傳早前的學界罷課行動,及後再成立學生組織「學生覺醒」。在雨傘運動的兩次被捕過程,其權利均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
學生覺醒召集人疑遭警點相拘捕
在11月25日旺角亞皆老街清場時,張浚豪被警方以「藐視法庭」及「阻礙公職人員」罪名拘捕。他憶述被捕時遭近20名警員「捉實」,當中有警員更曾點名高叫:「係你啦,捉住你啦!」他指當時的20名警員是「撲上嚟,捉實我唔放」。他表示自己當時嗌咪是和執達主任交涉及呼籲群眾離去,後來因現場擠迫,被迫到最前的封鎖線。
在到達警署後,他曾要求致電予家人,但警方只准許他提供電話號碼後代為致電。他指警方「開大冷氣」及不斷對他冷言冷語。及後至26日凌晨4時,有警員對張表示早上會向法庭申請保護令和「把他送到男童院」。張浚豪表示,在26日早上7時被送到東區法院,但當時因法院無「庭」可用,警方一度考慮把他送到粉嶺法院,後來直至下午1時才「成功」在東區法院上庭,案件最終押後至1月中再審。
警恐嚇「你以後行街小心啲。」
第三次被捕是在12月14日,張浚豪在旺角與友人一起「食魚蛋粉」時,當時警察設封鎖線查身分證,在核對過他的資料後就把他拘捕。在警署中,警察除登記他身分證、電話及住址等資料外,更被問及家人電話和就讀學校等個人資料,有警察更曾對他說:「你以後行街小心啲。」
民權觀察者成員沈偉男指,除了擔心未成年青年會在受嚇的情況下,向警方提供對自己不利的資料,又認為警方登記未成年人士的身分證和背景,是要透過家庭與學校去向青年施壓,令他們不敢再參與相關遊行及示威行動。
濫捕製造白色恐佈
自雨傘運動爆發以來,警方以「不誠實使用電腦」、「非法集結」、「煽動他人犯罪」、「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等罪名大規模拘捕示威者及佔中支持者,再選擇部份案件進行檢控。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早前撰文指,以「不誠實使用電腦」入屋拘捕,即使最終不加以檢控,已經足以製造白色恐怖。從警方就旺角「鳩嗚」人潮作出的封鎖、查身分證再拘捕的手法,恐嚇對像明顯針對未成年青少年。
早前一名15歲少年在今年6月於新界東北發展撥款期間,在高登討論區發佈衝擊立法會指南,內容提及可攜帶滅火筒、梳打汽水和萬樂珠噴向執法人員,他在作供時已承認「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罪」,被法庭判進入更生中心。他曾要求保釋以就刑期提上訴,但申請被拒絕。
負責為佔中期間提供法律支援的「佔中被捕支援組」曾多番呼籲示威者及被捕人士不要在律師不在場下錄取口供,惟很多被捕者在警署裡均沒有行使「箴默權」,部份人權工作者便憂慮警方會利用相關資料,作大規模的秋後算賬。
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