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 高等法院
暴動案重審,梁天琦作供
梁天琦:「要保衛香港嘅一切。」
「我記得好清楚,係六萬六千五百二十四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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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案重審,控方已傳召所有證人,輪到辯方由梁天琦作供。
他的代表律師馬維騉,先向陪審團盤點一次案情。
馬向陪審團解釋,2016 年 2 月 8 日(年初一)到 2 月 9 日(年初二)的旺角事件,共分數個階段。
馬維騉強調,梁天琦從未否認他初到旺角,見警察推高台入夜市,便用背部阻礙高台推進。惟警察承認雙方沒有衝撞,控方亦無意憑此入罪。
馬說控方證人幾乎全是執法人員,他們作供時對本民前成員帶著「有色眼鏡」,屢次稱呼他們為「暴徒」、「指揮暴動」;多番使用「我認為」、「我印象」、「我相信」等主觀字眼,既欲合理化自己行動;也欲為被告罪名蓋棺定論。
馬列舉兩個例子。一是警方以交通阻塞,重開馬路為名清場。但當晚是年初一深夜,沒任何證據顯示當晚當地的交通出現問題。結果警方勞師動眾,為了動員大批機動部隊進駐,封鎖了周遭更長的道路。
由於控方始終沒有傳召警方的最高指揮丘紹箕*,無法要求他解釋原委,「可能永遠唔知佢有咩盤算。」
(註:丘紹箕已升職為「刑事部支援科總警司」。)
二是警方證人皆篤定,梁天琦以選舉遊行為名,煽動群眾非法集結為實,「目測」本民前同伙逾 30 人。但當辯方重播片段,要求警察交代誰是誰不是,證人卻無法辨別。
案情的關鍵在 2 月 9 日 凌晨一點後。梁天琦宣布舉行不超過 30 人的選舉遊行,警民對峙了頗長時間,但相安無事。期間梁天琦多番宣布,他們只是「留喺度保護大家」。
但後來民前一行人變卦。黃台仰、梁天琦等本民前成員,率眾衝擊警隊防線。「梁天琦有份向前衝,點解佢有變化?控方最著力打依點。」
馬維騉向陪審團說,應該區別梁天琦和其他本民前成員。作為受審的被告,梁只能為自己行動負責,其他人的行動不能加諸他頭上。
在刑事審訊中,控方負上舉証責任,必須證明被告的犯罪意圖和犯罪行為並存,而且毫無合理疑點方告罪成。馬期望梁天琦現身說法,能向陪審團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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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步上證人席,先向陪審團自述身世。
1991 年他生於武漢,一歲偕母來港與父團聚,從此在港生活 26 年,今年 27 歲。
梁父任職中學老師,教中文和中史。梁很敬佩父親的學問,梁父自幼提點他做人道理,行有餘力便要助人。
梁母原為家庭主婦,湊大了一子一女後重投教職,現任私人補習老師。
梁與妹妹皆於港大畢業。梁修讀哲學和政治;妹妹修讀文學與音樂。
梁說自己的價值觀由香港塑造,是紮根於此的香港人。
他回顧自中學起關心時事,認識到民主是「民治、民有、民享」,追求民主成為他的理想願景,中五開始參加六四晚會、七一遊行。
傘運結束後,本土民主前線於 2014 年底成立。2015 年 7 月,梁天琦通過中學同學李東昇,認識本民前的黃台仰,繼而加入。
梁天琦解釋本民前的理念,就是本土和民主,主張以香港為本位思考。語言和文字是香港的載體,所以要保護香港文化。梁認為崇尚自由乃香港的價值,同時要為香港爭取民主。「要保衛香港嘅一切。」
2015 年 11 月,政改方案遭否決,湯家驊求去。議席出缺,黃台仰建議他參加補選,梁考慮到 12 月應允。
此前適值區議會換屆,傘後組織東九龍社區關注組的黃子健當選,其選舉代理人即何蔓兒。黃台仰重視其勝選經驗,引薦予梁天琦。何雖非本民前成員,但答應無償出任梁的選舉代理人。
梁坦承「勝選渺茫」,首次為自己拉票,可謂「見步行步」,但他解釋選舉不僅止勝負,也是量化指標,反映理念有多少支持。通過選舉為平台,作辯論和宣傳,可以闡揚香港本位的政見,也可鼓勵年輕人參選。
梁正在其時出席選舉委員會簡介,收到選舉指引,得悉候選人可舉辦不超過三十人的遊行,符合公安條例。而且他們亦曾在上水付諸實踐,與十多名義工結隊遊行,反對水貨走私,若干警員隨行監察,但順利完成。
馬維騉問到選舉結果,梁天琦毫無窒礙地答:「因為係第一次,我記得好清楚,係六萬六千五百二十四票。」(66524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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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農曆新年,本民前已曾落場協助小販,但彼時梁尚未加入。
2016 年 2 月 7 日,農曆新年的年三十晚,梁天琦在家陪家人食團年飯。但他內心「唔舒服」,因為新東補選涵蓋的選民達 55 萬,若干義工正在土瓜灣的本民前總部,通宵貼選舉通函。
團年飯後,梁出門去惠康買食物,到土瓜灣慰勞義工,返回個人另租的居所休息。
其時本民前的通訊群組,正討論應否幫助小販。因為是年政府打壓從嚴,聲援「腸粉大王」的劉小麗剛因擺檔而被捕。本民前亦收到小販求助,希望今年他們繼續協助。
梁承認自己一直猶豫應否現身旺角。因為他正參選,亮相必惹來記者的鏡頭,公眾的目光,或會貽譏為「搏出鏡」,為「拉票」才撐小販。二來競選日程繁忙,難得新年休息,「唔係真係咁想出去。」
翌日 2 月 8 日,梁天琦起床上網,方知本民前在 facebook 發帖,公開宣佈將落區支持小販。他一直與何蔓兒聯絡,終決定一起到場幫忙,於夜晚 9:40 到達旺角。
梁解釋自己不懂駕駛。乃因黃台仰為了助選,賣去其電單車,籌得約兩萬元經費,改租一架小型貨車,運送選舉物資,包括直幡、海報、單張和本民前的藍衣。當晚小型貨車亦在旺角,黃台仰一度站在車頂發言。控方指控本民前用該貨車運送盾牌等裝備。
梁甫抵旺角,便見證的士受困的衝突,警察持圓盾到場為的士解圍。民眾對事發起因眾說紛紜,擔心警方利用此事增派人手清場。
迄至 10:30,警察與的士離開,民眾欣然歡呼,希望警察不要小事化大,轉而針對小販。乃後是約一小時的和平期,梁不過在周遭閒逛,樂在其中。現場恰似逢年過節的墟市,熱鬧但和平,民眾自發維持隱然的秩序。縱使因為排隊的人太多,部分人在馬路走動,但他們沒有故意堵路。
深夜 11: 47,梁天琦正和朋友閒談,忽聞聲響鼎沸,眾多警察推高台進場。他見警察齊備整裝,有圓盾和旗手,料定他們一心想驅散群眾,故背向警察,用背脊阻擋高台前進。
同時民眾亦上前奧援,梁夾在警民中間,在雙方推撞下跌倒。他沒有與警察衝突,跌倒後返上行人路。很快警察便揮舞警棍並發射胡椒噴霧,他救了一名中椒的記者離開。
凌晨約 12 點,何曼兒首先建議,可舉辦選舉遊行緩和情況,因應上水的經驗,警察應該無權對付選舉遊行。
梁依然顧慮,因為正在參選,高調行動或被批評「搏取鏡頭」。惟黃台仰進而和議,梁天琦決定實行,換上本民前藍衣宣布遊行。
梁天琦偕本民前成員站在民眾的前線,與警察的防線對峙,期間氣氛漸趨緩和,不再見肢體衝突,再次進入約一小時的和平期。
他用大聲公批評警察和食環署的行逕,一如公安和城管。呼籲「係香港人就留喺依度」,他們也會「留喺度」保護民眾。
凌晨約 1 點,一些泛民支持者指責本民前拿出直幡,喝倒采喊「收旗」和「收皮」。梁還口:「攞支旗出嚟好韾香咩。。。叫民主黨。。。(羅列民主派政黨)。。。楊岳橋拖三十人出嚟幫手啦。」
梁解釋他當時感到難受和委屈。因為動用直幡非他本意,他曾明言不需要,但後面的同伴傳遞上前。其時他們挺身而出,或遭暴力對待甚至秋後算帳,梁不解他們何以斤斤計較。
梁形容自己當時較 defensive,因已想過避忌但仍遭批評,故按捺不住反唇相譏,若大家都不想警察驅散夜市,大家都可出來搞選舉遊行,毋須針對他一人。
凌晨約 1:28 ,警察替班,換上更多裝備的防暴警察,配備長盾和頭盔,部隊後排還見有催淚水劑,他判斷警察決意武力清場。
凌晨約 1:40 ,警方警告本民前干犯未經批准非法集結,將用最低限度武力清場。
督察向梁喊:「唔好再煽動在場嘅人。。。」梁駁斥道:「我冇煽動!」重申公安條例允許舉辦不逾三十人的選舉遊行。「我地唔會走,我地會留喺度,你要清就過嚟清!」
梁解釋整個本民前不過三十多名成員。當晚部分人留在土瓜灣幫手,過來旺角的成員不多,故他肯定一眾成員合組的遊行隊伍不過三十人。
梁天琦申明自己的心意,是想和選舉隊伍留在原地,橫亙在警民中間,從而保護市民。
在對峙結束前最後一刻,後排傳來黃色工業頭盔,但他將之戴在身旁另一人頭上。是故由始至終,梁身上沒有任何裝備。他只是戴著口罩,手上拿著一支蒸餾水。
馬維騉問梁天琦為何不保護自己,梁答「冇諗過。」
不過稍待片刻,黃台仰呼喊「三、二、一」,率眾前衝,梁天琦亦在其中,他的變卦成為案件最大的爭拗。
梁解釋當黃台仰決定先發制人,梁質疑問:「點衝呀?」並向黃示意雙方懸殊,抵敵不過警方布陣。但黃台仰答:「你唔衝,佢地都會衝埋嚟。」隨即倒數並率眾行動,梁亦同行。
重溫自己衝上前的片段,梁天琦稍稍閉上眼睛一刻。他解釋自己撞向一長盾,警察用警棍打了他的頭幾下,隨即中胡椒噴霧而退後。
最後馬維騉問:「你有冇想用暴力?」
梁天琦答:「冇咁諗過。」
辯方其他律師將繼續詢問梁天琦,之後轉由控方盤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