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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倡議模式的終結?

政策倡議模式的終結?

攝:Alex Leung

文:龍子維(影子長策會成員)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剛過去的立法會特首答問會回應朱凱廸議員的提問,直指香港要向前發展,難免有人要作出犧性,這種對立的場面,不免讓人想起十年前的7月29日,明報頭條罕有地刊登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與其時「本土行動」成員朱凱廸「對決」的照片,辯論皇后碼頭的去留。十年過去,行動者變成立法會議員,局長亦「升呢」成為特首,昔日的皇后碼頭已填海成為龍和道,今日的橫洲村民亦前途未卜,不免讓人聯想,昔日以直接行動推動倡議的模式,是否已經失效過時?

十年前,直接行動的倡議模式還是方興未艾,承接2003年七一50萬人上街所累積的氣勢,公民社會的倡議模式,自九七主權移交之後,開始有所突破,出現直接行動帶動政策倡議的模式:在形式上,傳統的壓力團體透過媒體和議會向政府施加壓力,然後政府有限地放權讓利的「成功爭取」模式,在基本法限定立法會權力的框架下,無法回應社會的最新形勢。在皇后碼頭事件之前,「保育」是「環保人士」的專利,與城市規劃無關;皇后碼頭象徵著一個綠色運動年代的開端,由城市的民主規劃,走到鄉郊講推土式發展和農業復興,政府其實無法透過放權讓利的做法,參考社福政策的模式,回應各種零星直接行動對發展政策正當性的挑戰。

從這個角度理解,過去十年香港社會運動的激進化,就是對政府發展政策正當性的一個解魅(disenchantment)過程:正正是由於有越來越多的人相信,發展不應預設及化約為單純的經濟增長,城市創新的前提是生活的多樣性,而過去的發展卻不斷扼殺人的創意、自由和選擇權利,於是乎回歸城市,回歸土地,回歸本土,回歸社區,就是回應單一發展最直接的邏輯,維繫壓力團體倡議模式背後的共識,一種維繫既有發展社會秩序於不墜的邏輯於焉逐漸瓦解,這也解釋了過去十年,為何政府發展政策為何寸步難行,為何殖民時期的行政吸納手段無法收效,歸根究柢,這就是政府管治正當性日漸喪失的一個過程。

以上的背景,在目下中港矛盾主導政治議程的前提下,很多時都被掩蓋,甚至乎被簡化成所謂發展與保育的矛盾。在雨傘運動之後,雖然不認同政府發展政策正當性的人有所增多,但一時之間還難以撼動既有政制;雖然深切理解議會制度以至壓力團體運作模式的局限,但卻無法再鼓動足夠的群眾進行直接行動。在這樣的一個背景下,我最關心的問題就是:究竟政策倡議是否還有意義?十年累積下來的城市鄉郊運動資源,如何承傳,如何推動下一波的城市鄉郊革命?

在此,我想拋出一個想法:我認為,除了政黨及個別具能量的組織者以外,NGO仍然是其中一個最重要的運動累積載體。道理非常簡單,NGO較有條件專注在自己關注的議題,成為該個領域的專家並推動議題能量的累積,這並非一般鬆散的非制度化組織或關注組網絡可比。

請留意我並沒有強調這是倡議型的NGO──其實我並不太同意把NGO分為倡議型或服務型的劃分,一來NGO無論提供什麼類型的服務,實際上也有倡議「政府或社會應該增加該種服務」的議程;二來有關倡議型或服務型的區分,實際上默認了殖民地政府時期對非政府組織領域的威權式控制,認為非政府領域必須在議題設定、財政來源對政府高度依賴,甚或乎要擔當政府服務NGO供應者的角色,於是乎,政策倡議才會成為不少NGO不可宣之於口的inconvenient truth。

理想的NGO組織形態,絕不是現時以大型NGO為主導的公民社會,因為以香港目前的狀況,民間的捐款比例還不到佔香港GDP的0.5%,只有美國的四分之一強。NGO為求生存,往往側重申請政府的基金,而商界的資助,亦只會集中在社會服務方面。這固然是社會承繼殖民地時期重社會服務而輕倡議的整體方針,而更根本的是,這一波的城市鄉郊運動和不少利益集團有不可調和的矛盾和衝突,要以NGO這載體來承載和容納相關理念並推展開去,絕對是困難重重。

剩下的唯一選擇,似乎就是成立眾多小而精的蚊型NGO,每一個NGO都只會聚焦一個狹窄的議題,人數不超過10個人,運用lean startup的精神,以近乎創業的心態推動組織的發展。相比起政黨,蚊型NGO似乎並無需要直接回應重大的政治爭議,得以保留空間在特定議題上累積、薈聚能量並狙擊政府;相比起大型傳統的NGO,蚊型NGO的負擔較小,能夠靈活地獲取資源,假如有意識地發展多元化的籌募策略,不容易為單一的金主左右決策。

組織細小的另一個好處,是比較能夠抗衡垂直型的管理,團隊更易建立並列和夥伴的關係。理想的組織形態應該像沙甸魚群:雖然一尾沙甸魚的力量十分弱小,但在大海裡的沙甸魚,是以群體迴游的方式抵禦大魚的襲擊。一尾一尾的沙甸魚是獨立的存在,雖然沒有明確的領導,卻能夠機動地一致行動,不會分散。這不單是商業組織應該有的形態,推動倡議的NGO更應該如此運作。

根據香港大學公民社會與治理研究中心的研究,香港2011年有142個和保育相關的NGO,當中只有50%有全職工作人員,但倡議效果卻不容忽視:每個組織每年平均動員到463位示威者,每個活動亦平均收集到8000-12000個簽名。組織細小不一定意味力量弱小,大衛也可以戰勝歌利亞,關鍵是我們能否在社會推動到以組織搶點的陣地戰,建立眾多推動變革的橋頭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