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府推動《逃犯條例》修訂以來,激起民憤,更爆發連場示威,警察對示威者的不合理及武力對待更引發連串衝突,政府弱無其事的表現正正就是默許警察對示威者展示凌弱暴寡的態度。對弱小市民,用最強大力氣去對付。但對於手持木棍無差別打人的元朗黑幫卻無能為力,警黑勾結的事實擺在眼前,政府卻一直不肯對香港人作合理交待。面對這個如此「痴線」的政權,我們對這個城市還有什麼盼望?
當有一部分所謂愛國愛港之士不停在批評示威者過份激進,甚至強加「搞亂香港」的罪名時,到底有沒有認真徹底地思考過其實真正搞亂香港的正正就是這個荒謬的政府、林鄭月娥。在以民為本的理論下,人民才是政權的根本和關鍵,統治者有責任要「保民」,在施政時應事事考慮民心。唯可怕的是,林鄭施政只考慮中央、權貴的感受,極力討好中央,漠視民意,出賣市民,意圖得到中央的欣賞,他朝一日攀上國家領導層之列。
明知大部分香港人對於大陸的司法制度及人權保護方面存在不信任,對於大陸的「被消失」、「被自殺」、「被患重病」的風氣都聞風喪膽。政府沒有經過民間咨詢硬推惡法,縱使其後表示《逃犯條例》修訂已「壽終正寢」這空泛的承諾,但仍不肯向民意屈服,正正式式的撤回。而且瘋狂的去拘捕示威者,「莫須有」地強加罪名胡亂拘捕示威者。在有老幼的大街小巷、港鐵站胡亂施放催淚彈。這霸道的管治手腕,正正就是跟市民對著幹,亦顯得這政府的囂張及跋扈,根本沒有誠意向市民釋出善意。
某些人與其不停指責示威者搞事,倒不如細思「官逼民反」四字,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市民並不是處處對政府唯命是從,市民有權自己去決定香港的命運。所以對於政府的壓迫,逐漸侵蝕大家的生活,還要啞忍嗎?我們是有靈魂的個體,並非機械人,我們能堅持自己認為對的事,能對自己居住的社會有所主張。這些主張,正正是我們知道大家不能居住在一個犧牲道德原則的社會,否則人的生活跟豬差無幾。「人群沒有道德來維繫,勢必難免為「率獸食人」的世界。如何得了!」-《人生的意義》殷海光
我們應繼續堅持,對這如此瘋狂的政府,不氣餒、不屈服,繼續抗爭,堅持自己心中的公義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