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推大肚婆落樓梯!受害者崩潰了!全城譴責!荼毒青少年!可恥歹毒!枉為人師!
我在想,橫豎都是老屈,不如再誇張一點吧。
戴耀廷所謂「港獨」言論,根本就是老屈。黨媒、林鄭、帝制派議員、湯家驊、法利賽人管浩鳴、新界校長會、霞姨的示威臨記全面發動攻擊,隊型整齊有如《挑戰者1號》裡面那些排著隊出動的IOI打手一樣。
「荼毒青少年、可恥歹毒、枉為人師」是那個新界校長會聲明的用字,不是我作的。西環要撳制,連堂堂校長會也要像示威大媽一樣照本宣科,真的很可悲。
戴耀廷搞港獨?邊度獨?睇過?
戴耀廷在台灣那個研討會講過什麼?他說,中共獨裁倒台之後,兩岸各地人民有權以自決方式決定下一步應該怎樣做,例如是自成一國、組成邦聯,還是組成聯邦,皆可由人民決定。
戴耀廷講的是如果中共倒台,不是現在。這個世界沒有永遠存在的政權,戴講的是如果中共倒台之後的事,那不是什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乜乜乜吧。說不定有一天中共領導人會改組中共、開放選舉,或者受孔子顯靈感召,建立中華帝國呢?
當然,我們不是白癡,對極權中共來說,你討論中共倒台後的政治,即是反黨反習。中共即使倒台,也不准你們自決,就像鬼片裡面惡女人死了之後也要回魂禁止男人再結姻緣一樣。你要討論中共倒台後的自決,就拿著那幾句自決來屈你是港獨。
中共批鬥人,不講道理是常識,會講道理才是新聞,反右、文革、零八憲章、709大抓捕,每一次都是莫須有。他們發動所有傳媒機器,還有特區政府來批鬥你,說你是港獨就是港獨,口口聲聲說你是「違法」,但當你問是違了哪條法,他們根本說不出。頂多就是湯家驊說那是刑事條例裡面的煽動,可是這個說法已經被法律界恥笑,那根本不構成煽動。
當他們說不出戴犯了什麼法,他們便會說所以要23條立法。明明2003年做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說國家安全相關罪行要涉及行為才算,可是現在她改口了。當年雄姿英發的湯家驊強調國家安全立法要遵從約翰內斯堡原則(大意是要涉及煽動暴力才構成刑事),現在他恐怕已經痛腳痛到忘記自己當年說過什麼了,變成以言入罪的啦啦隊。人沒有不說話的自由的話,可能比沒有言論自由更可悲,湯家驊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中共和港共批鬥戴耀廷,也不是今天的事。由戴耀廷提倡佔中公民抗命開始,他一直是中共的頭號打擊對像,所以才有港大副校長任命風波。現在中共找到了可以斷章取義屈他是港獨的言論,那當然是大造文章,不見血不罷休。
在這個時候,要抵住中共的全面批鬥攻勢,首要是號召香港人保護戴耀廷的言論自由。要做到這點,便要告訴香港人,現在戴不是鼓吹港獨,而是中共要屈他是港獨。如果這次讓他們的陰招得呈,以後他們要搞任何反對派也能予取予攜。
香港的講獨派嘲笑戴耀廷不敢認是港獨,又說泛民跟港獨劃清界線,現在就批鬥到他們了。這幾天,獨派很熱烈地說各界要多講港獨才能保護戴耀廷。
其實支持一個人的言論自由,不代表一定要支持他的言論。正如支持不同宗教的信仰自由,不代表要信那種宗教一樣。如果要把港獨主張和戴耀廷綁綑的話,結果很可能只是趕客,滿足了幾個百分點的人,但令輿論不站在爭取言論自由這一方,這是抵抗反右式批鬥最不利的情景。
反對派一直在要求的是不能以言入罪,訊息要入屋,就要強調這一條線。言論自由不等於要支持每一個受言論自由保護的論點,這道理說不清,就會被完全收編的媒體spin,結果就是愈玩愈縮,然後反右式批鬥就來了。這點不能不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