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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唔見得光」至鎂光燈下 傳媒充權或污名化性小眾?

從「唔見得光」至鎂光燈下 傳媒充權或污名化性小眾?

(左起)香港記者協會執行委員會成員潘雅怡、香港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講師譚蕙芸、大愛同盟總幹事及香港電台節目《自己人》主持梁兆輝、女同學社執行幹事郭可芹

(獨媒特約報導)女同學社上月底舉行第三屆同讀文化節,其中一節研討會為「性小眾與傳媒的愛恨交纏」,香港記者協會執行委員會成員潘雅怡、香港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講師譚蕙芸、大愛同盟總幹事及香港電台節目《自己人》主持梁兆輝討論傳媒與性小眾的關係。梁兆輝指,性小眾在媒體的曝光率增多,有助重奪語言權,但部份報導仍較獵奇。譚蕙芸認為,性小眾群體可多指導記者,增加他們對性別議題的認識。

報導用詞不當 建議設編採指引

潘雅怡指出,香港傳媒對LGBT群體的描述並沒有指引,記者大多依靠常識判斷。她指,外國組織GLAAD(Gay & Lesbian Alliance Against Defamation)出版了一份性小眾新聞用字指引,提議香港亦可以出版相關指引。譚蕙芸則指出,以香港媒體的生態而言,提供奬項吸引記者作出尊重LGBT群體的報導更有效。

梁兆輝舉例指《紐約時報》使用醫學用詞「Homosexual」描述同性戀,故GLAAD與《紐約時報》會面,又作出沒有約束力的指引,包括統一以「Gay」稱呼同性戀者,亦引起其他主流媒體跟隨;同時GLAAD亦有頒發奬項,鼓勵傑出的LGBT報導。

譚蕙芸指出很多時候以LGBT群體作主題的報導之所以觀感不佳,是因為有「好心做壞事」的記者。她舉例有學生採訪同志遊行,報導中使用「奇裝異服」等貶義詞,往往源於記者對字義或者議題不熟悉。故此,她提倡LGBT群體在平日多指導記者,增加他們對LGBT議題的認知。

性小眾日漸「浮面」 充權、污名一線之差

梁兆輝指出在八十年代,LGBT群體在鏡頭下的呈現往往是「唔見得光」,他舉例當時無綫電視有關同性戀的特輯中,要遮蓋主角面容,又或者「聲音經過處理」,令「同志」這個身份蓋上神秘感。他指網絡媒體則令LGBT群體可以真實呈現自己,重奪話語權,但亦批評部份報導放大LGBT的私生活,例如女保母虐兒案的報導,記者花上大量筆墨形容保母的私生活,梁批評報導重點與案件不符,「好似佢哋嘅私生活仲juicy過虐兒案咁」。

譚蕙芸亦指出,相較獵奇式的報導,有關同性戀者的報導應更貼近大眾生活,強化LGBT群體與大眾的相同之處,消除歧視,例如是LGBT群體作為專業人士、老人男同志的故事等。但梁兆輝表示,大部份LGBT群體都懼怕「出櫃」。譚認為,面對傳媒是令少數族群充權的過程,同時她又批評,大部份與LGBT群體有關的報導都比較單一和片面,消除了受訪者自身的個體性,令LGBT群體的形象變得刻板。梁指出,要令LGBT群體信任傳媒、同志能以真面目示人方能真正為LGBT群體充權。

主持人女同學社執行幹事、G點電視幹事郭可芹提出,LGBT群體之所以懼怕出現在媒體是由於部份傳媒的不恰當報導。譚蕙芸指出雖然未能聲討報導手法有問題的傳媒,但性小眾的家人可以向傳媒界解釋當事人的經歷、他對性小眾的看法、以及未來希望傳媒如何處理相關報導等。梁兆輝指出,不論對於性小眾和他們的家人而言,「出櫃」就會受到閒言閒語,故此,他亦多訪問支持性小眾的人,令節目不止流於只有性小眾支持。譚亦補充指性小眾的媒體應出更多面向的報導,以吸引非性小眾閱讀。

梁兆輝指出其實近年對性小眾群體的報導已經變得正面,藝人「出櫃」更是令性小眾重奪話語權,惟媒體報導時會出現「中立性」,反而助長了社會上的極端言論。潘雅怡指記者應該取兩邊聲音,梁則表示對「持平」有保留,同時他不接受「各打五十大板」。譚蕙芸表示不同意,指「新聞從業員不可能只作某一方面的報導,但她認同持平不等於「各打五十大板」。

隨著性小眾的曝光率愈高,大眾對性小眾亦漸漸接受,同時亦出現對立加劇的情況。被問未來同志平權的發展,梁兆輝表示要小心「回音壁」令聲音日漸單一,以及極端觀點日漸佔據公眾視線。潘雅怡對未來有信心,她指企業日益重視「D&I(Diversity and Inclusivenese)」,而且社會大氛圍日漸共融和開放。譚蕙芸則擔心保守主義堀起,會阻礙同志平權。

記者:陳泳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