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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四年萬六個案 齊來頌讚鍾樹根

早兩日沒有用facebook,有朋友傳來眾人怒屌朱凱迪盛況cap圖,貌似衝著其人接受TVB訪問[1]時的一句「我經常聽到鄺俊宇說的一句話,我覺得是很難忍受,他指他一年可以接2000個個案。我覺得做立法會議員任務不是接個案,而是推動香港民主運動,突破政治困局。」而來。當時的即時反應有二。其一:「喂阿哥,呢d水好心咪撚抽啦,個頭開到咁大,做唔到嗰陣俾人暴力恥笑就難睇喇~」;其二:「有乜好屌?鍾樹根廿四年做萬六個案[2],我哋係咪要拜佢做神?雖然換算起來,鄺俊宇每年做2000個案,若做24年則可做4萬8千個,足足是tree gun的3倍」。

回家後看了訪問原片及各種評論,更加嚇一大跳。說真的,單是看訪問片段,有關丁權和「堅持非暴力」的部分尤其值得質疑,應該要求解釋。但關於做個案那句,「做立法會議員任務不是接個案」,夠清楚把,不是說個案難頂,不是說個案沒意義,甚至不是說完全不做個案。不知為何有些評論會如此理解。

我還以為經過2014年周永康被有線和明報的標題黨玩死[3]引來無數惡毒咒罵一事後,大家會對大媒體經剪輯的訪問片段有多點戒心(諷刺的是,當時正是朱凱廸逐句為周永康澄清 [4]),但今次大家對「CCTVB」的報導可是照單全收,而且加以演繹。

然後問題的爭議點應該是「立法會議員的任務是否接個案」吧。覺得「是」的人,應該對於劉小麗承諾捐出一半議員薪金作成立義工隊服務長者之用拍爛手掌,雖然事實並非如此。黃俊傑說選新界西就是要服務新界西,大家笑柒佢。然後朱凱廸說接個案不是議員責任,大家屌柒佢。究竟大家的標準是怎樣的呀?

立法會議席不是好人獎或勤力獎

我不評論選舉策略,只談議員是拿來幹什麼的。今年二月時,不少受過楊岳橋幫助的人寫文為他拉票。有朋友就說,好吧看完這些發言,充其量讓我知道楊是一個見義勇為有政治意識的律師,但只是這樣的話他繼續做法律支援好了,與議席毫無關係。

如果同意立法會議員是「代議士」的話,朋友的評論當然是正確的。立法會議席不是好人獎或勤力獎。作為選舉策略,幻想市民期望要一個貌似勤力的人成為議員可能有事實基礎(但也只是「幻想」、「貌似」、「可能」而已),但不能反過來誤以為表現出市民想像中的那種勤力就是「代議士」的責任。事實上,市民在某些時候很清楚地區分自己需要什麼,區議會投建制派立法會投反對派的,大有人在。為什麼會這樣?因為他覺得區議會是服務,立法會是政治(即使這種區分也有問題)。尤其是現在反對派的市民對從政者要求改變了,更傾向先考慮立場、行動和主張,而這種傾向是跨階層的。在大眾開始政治化的時候,政黨反而繼續強調服務,是很奇怪的。

不走泛民路 豈不是好事?

議員「服務社區」,是歷史發展下來形成的一套工作模式。這套模式應否繼續存在,應如何按現時形勢作出調整,是急需討論的課題。但另一方面,如果有人覺得現在議辦地辦的運作模式不理想,有膽探索一些以前少見的做法,並透過實踐去驗證的話,豈不是好事(之所以說有膽,是因為服務社區和議席有無法驗證的因果關係,為了play safe跟從過去模式的人不少)?而朱凱廸在2015年《落區素人 咪學泛民》一文已經表示不會按泛民套路走,而且呼籲傘兵發展另外一些模式[5]。(此文同樣引來泛民怒屌,甚至說咁叻講咩podemos咪選個議席返嚟囉之類)。

最後也談談個案。個案工作的問題和限制,朱江瑋已經說得很清楚了[6]。幾乎一模一樣的內容在2013年12月某退修聽他講過一次。將近3年過去,個案把同工淹沒的情況顯然繼續存在,想來只能苦笑。在情況持續的時候,更不能怪有人批評這種模式,另闢新路。而個案是有很多種的。錢債家庭勞資糾紛寫信填表是個案,收投訴趕露宿者趕外傭打落木棉花也是個案。個案可以養成街坊依賴萬事屋,也可以強迫街坊學習如何自己解決困難。個案可以讓人了解社會問題如何具體地穿透一個人的生活,也可以讓人以偏概全以為自己接觸的街坊就是社會的全部。將朱的言論說成對個案工作的全盤否定固然荒謬,為了為個案工作辯護而一概掩蓋個案工作的好與壞更加荒謬。這樣的話,我們是應該拜鍾樹根為神的。

[1] TVB 朱凱廸自言處境如踩鋼線 堅持非暴力行動模式
[2] 鍾樹根2016年6月1日聲明提到:「本人自1991年至2015年擔任東區區議員, 1995年任市政局議員。期間與民建聯同人服務居民,多年來處理的求助個案超過一萬六千多宗。」
[3] 明報新聞網 周永康:圍政總證單靠升級未必有用
[4] 朱凱廸2014年12月22日facebook status
[5] 朱凱迪:落區素人 咪學泛民
[6] 朱江瑋2016年9月19日facebook stat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