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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左翼自由主義——福利國家的矛盾與新社會運動

圖一.政治分歧與可能聯盟的三角模型

有沒有第三條道路——
福利國家的矛盾與新社會運動

文/吳子峰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博士研究生

最近周保松教授在網上發表《什麼是自由主義左翼》一文,吸引到許多朋友的關注與討論。在這篇文章中,周老師提出了很多精闢的見解,發人深省。但於筆者而言,周老師所提出,能夠走出社會主義左翼和資本主義右翼的第三條路出路——自由民主制下的福利國家模式,實在值得商榷。原因在於,在全球資本主義經濟體系的宰製下,歐洲的福利國家模式已漸漸失去活力。在歐債危機日益深化,希臘、西班牙等南歐福利國家瀕臨崩潰的背景下,重讀法蘭克福學派第三代代表人物勞斯.奧菲(Claus Offe)有關福利國家的著作,有助於深化我們對進步主義出路的思考。

在1984年出版的《福利國家的矛盾》一書中,奧菲解構了發達資本主義福利國家內部的矛盾與張力,同時亦對新社會運動進行了深入的分析與討論。他把新社會運動視作「非國家主義的社會主義戰略」,是替代資本主義國家的可行方案。一年後,奧菲更特意寫作《新社會運動:挑戰制度化政治的邊界》一文,詳細地描述新社會運動的結構基礎和特徵。他認為新社會運動的成敗,關鍵在於傳統左派、傳統右派與新社會運動三者間的關係,唯有新社會運動與左派的聯合才能推進社會的變革。

一、福利國家-危機管理的危機
於奧菲而言,福利國家的出現是晚期資本主義社會最為顯著的特徵,目的是為了舒緩經濟系統內的矛盾。福利資本主義制度有三子系統-經濟系統、政治-行政系統與規範(合法性)系統。經濟體系缺乏自我調節的能力,存在著「自我癱瘓」的傾向,表現在壟斷、貧富懸殊和經濟危機等方面,使勞動群體失業,也使越來越多的資本撤出市場,對規範系統帶來負面的影響。為了避免制度的瓦解,政治-行政系統必須積極介入,調解經濟系統與規範系統間的張力,鼓勵資本繼續累積,並維繫制度的合法性。譬如,通過教育來提高勞動群體在市場的競爭力、提供社會福利讓工人免受市場所帶來的痛苦、大規模的基礎建設以刺激勞動力資本間的交換等。換言之,福利國家可被視為一種危機管理的體制。直到上世紀六十年代,福利國家的人為干預已涉及社會各個領域,政府成為經濟活動和社會生活的主要組織者。

但是,奧菲指出,福利國家不僅無法長遠解決資本主義負面的回饋,還帶來了新的問題與危機。這些矛盾包括:(一)財政危機——國家不斷投入財政資源以補貼再商品化過程,使國家的包袱越來越重,同時,隨著時間的推進,它們對經濟過程的貢獻也不斷遞減,有時甚至適得其反,例如,全面的社會保障降低了勞動者參與市場交換的心理動力、福利國家的干預措施破壞了市場的運作機制、高稅收成為資本不堪忍受的負擔,打消了資本投資的意圖;(二)管治缺失——穩定的管治,有賴於政治-行政系統與其環境的分離、內部分工以及協調。但隨著政府職能的擴張,這些條件都被破壞殆盡。為了能執行政策,政府被迫與特定的集團結成相互依賴的共生關係。此外,行政系統與政治系統的分離也因管理的需要或執政黨保持權力的策略而不斷收縮,協調問題也成倍地增加;以及(三)合法性危機——基於以上兩矛盾,國家的政策越見偏袒和不連貫,嚴重削弱管治的合法性。

奧菲認為,雖然西方福利國家實行代議民主制度,但是人民是無法單憑選票來扭轉政策的不公,這是因為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的政治-行政體系高度分工,以致沒有單一的國家權力中心可供佔領。結果,為了取得政治精英的控制權,反抗他們偏向某一利益群體,公民通過各種形式的政治,特別是非正規的政治參與,來表達其意見。從此可見,在福利國家裡,社會生活中的政治與非政治領域相互融合,這不但體現在社會政治安排上,還體現在公民作為基本的政治行動者層面上,國家與公民社會的二分因而受到置疑。

二、福利國家的可能替代方案-新保守主義VS.新社會運動
面對福利國家的問題與矛盾,不同學派提出來的替代方案迥異。新自由(新保守)主義試圖重新回到沒有國家干預的市場社會中去。而新社會運動的支持者,例如作者奧菲,卻認為新自由主義的替代方案是不可行的。他們主張,以價值擴展為基礎的新社會運動體現了對資本主義的反抗,是解決福利國家矛盾的唯一出路。從此可見,他們兩者對公民社會與國家的相互滲透,抱有截然不同的態度。前者提倡較為狹義地定義「政治」,把「非政治」的議題排除在政府議程外,認為公民非正規的政治參與損害了政府的權威;後者則認同公民的政治參與,主張政治化公民社會的不同部分,使它們不再受國家的管制。

從奧菲的角度看,新社會運動是唯一能有效替代福利國家的方案。但是,他並不認為新社會運動的出現必然帶來社會的革新與進步。作者寫作《新社會運動:挑戰制度化政治的邊界》的目的,在於討論何種形態的新社會運動能真正改造晚期資本主義社會。

三、新範式的特徵以及興起原因的結構分析
在《新社會運動》的開首部分,奧菲首先比較了政治的新舊範式。與舊政治範式不同,當代的新社會運動是不同社會經濟地位群體,因某種特定議題以或價值觀念而結合而成的集體行動者。他們所要求的並非物質生活的改善,而是生活世界品質上的提升。新社會運動參與者看到了以議會制、政黨制為基礎的資本主義民主的缺陷,認為這些制度化管道難以解決現代化過程所帶來的破壞性結果,因而採取了於體制外進行政治動員的抗爭模式,期望改變、約束社會其他群體的價值與行為。

結構因素,即社會行動者在社會結構中的地位,決定了誰會參與新政治。但是,新社會運動的訴求並不限於指定階級(Class-unspecific)。他們具有「階級意識」(Class-aware),但非「階級覺悟」(Class-conscious)。換句話說,新社會運動是一個階級的政治,而不是代表特定階級的政治。(A politics of a class but not on behalf of a class)。此外,作者認為,新政治的參加者在社會結構中的地位,絕非單純的邊緣性。他們大致可分為三類:(一)新中產階級(尤其是人本服務工作者以及于公共部門工作的人); (二)部分舊中產階級,如舊有中產階級,例如農場主、商店主、工匠等也會支持新社會運動,但是他們的加入,大多因為其經濟利益與抗爭內容一致,而非由自身的價值觀念所驅使;(三)市場結構以外,被邊緣或去商品化的群體,例如無業者、學生、家庭主婦、退休者等。從此可見,新社會運動挑戰了原有的社會分層結構。發起鬥爭的單位由過去的單一階級,變成許多階級或非階級的「社會聯合」。訴求的性質亦由階級特定,轉變為具有普遍性。但是,這些新現象,仍然以階級作為較基本的組織化單位。
奧菲認為,新社會運動的怨恨生產將不斷延續。這是因為新政治範式的崛起與現存社會結構的本質密不可分。在西方發達資本主義社會裡,國家的控制與剝奪範圍愈加廣泛、深入,並已呈不可逆轉之勢,促成了新社會運動的出現與發展:(一)壓迫的廣泛性——工具理性的負面影響不再集中於某一特定階級身上,而是分散在不同階層。這是因為,福利國家制度具有強大的衝突轉移能力,故此階級緊張可通過轉移成本至外部行動者,如區域發展不平衡,或改變其形式,如通貨膨脹,而得以舒緩;(二)控制的深入性——在資本主義社會裡,人們生活世界的殖民化日漸加深。經濟與政治規範不再單單影響個人行為的外在約束,而是通過符號與意義的生產,滲透人們日常生活當中;以及(三)積重難返性——福利國家制度存在「自我癱瘓」(Self-paralyzing)的傾向,無法通過制度化的管道解決它們自身引起的問題。

四、新社會運動可能出現的結果
在文章最後的部分,奧菲對今後新社會運動的發展提出了展望。他認為新社會運動能否成功對舊範式提出挑戰,取決於運動本身能否並如何擺平內部社會結構基礎的分歧(Offe, 1985: 857)。在新社會運動於上世紀70年代興起前,以分配資源方法為指標的單維度左-右區分便足以描繪西方不同的政治立場。在座標的一端為右翼/保守主義;另一端則為左翼/自由主義。但是,新社會運動出現後,一軸模型已經不足以形象化所有的政治立場。故此,奧菲認為應在單維度的政治光譜裡加入新的測量指標:以反對現代化過程的非理性為目的;自我防衛的抗爭行為(見圖一)。

根據奧菲的看法,傳統左派、傳統右派與新社會運動所構成的三角模型並非穩定不變,其形態取決於不同階層的聯盟是否組成,以及他們如何結盟(視乎新社會運動那一組成部分占主導)。簡單來說,新社會運動的未來發展,有三種可能方向:(一)聯盟一、傳統自由-保守力量(右派)與新社會運動聯合——當舊中產階級為多數時,傳統右派便與新社會運動聯合。該聯盟強調倫理、宗教與美學等前現代社會價值,鼓吹依靠市場機制來實現其保守主義主張,故此並沒有對舊政治構成挑戰,而是作出協商、妥協;(二)聯盟二、傳統左派與傳統右派聯合——邊緣群體對國家與私有財產都持有敵對態度,但同時他們並沒有提出可行的替代方案,只是單純的擺脫社會的紀律與規範。社會的不穩,致使左派與右派拋開分歧,組成聯盟。與奧菲而言,此一聯盟並不能促使範式的轉型,而是更有可能帶來持續的暴力衝突;以及(三)聯盟三、傳統左派與新社會運動聯合——若果新中產階級成為新社會運動的主導力量,他們便多與傳統左派合作,同時亦對邊緣群體保持開放與積極的態度。作者對此一聯盟是高度表揚的。他主張,不管其可能性如何,傳統左派與新社會運動的聯合是唯一可挑戰舊範式、推動社會改造的方案。

總結而言,福利國家的內在矛盾是無法調和的,故此社會民主主義並不能成為進步主義運動的出路。即使是提出「第三條道路」的英國著名社會學家安東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近日也不得不承認「第三條道路」模式已無法應對全球化與信息革命所帶來的挑戰。「第三條道路」走不通,那麼還有別的路可走嗎?奧菲1984年的研究告訴我們,唯有傳統左翼與新社會運動合流、以新社會運動為基礎的民主社會主義,才能擺脫新自由主義的枷鎖,帶來人類的解放。

參考文獻
克勞斯.奧菲(Offe, Claus)著,郭忠華等譯:《福利國家的矛盾》,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Offe, Claus. (1984). Contradictions of the Welfare State.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

Offe, Claus. (1985). New Social Movements: Challenging the Boundaries of Institutional Politics. Social Research, 52(4): 817 - 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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