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旺角開年後,激進抗爭不再是紙上談兵。隨之而來的是来自主張和平抗爭陣營—大堆的批評。綜合所得,論點包括"軍力競賽論"、"市民不接受論"、"鎮壓藉口論"、"推年青人去死論"、"振英開心論"、"末交出論述論",理據之多,大有蟻多可以嬲死象的格局。
新東普選後,激進力量輕舟過山,想"罵死"它已不再可能。惟謬誤的觀點不能讓它糾纏不清。本文嘗試對上述論點逐一評論,先從最容易的工作開始。
簡單地說,"軍力競賽論"認為政府擁有的武力是激進抗爭者的千百萬倍,兵力懸殊,與之武鬪必敗無異。阿媽女人,當然同意。而然所謂激進抗爭,與武裝起義相差又何止千萬倍。西方世界,暴力抗爭只是家常便飯,小菜一碟,抗爭人士難道要和擁有戰機坦克的政府在武力上爭長鬪短?舉凡軍力競賽,乃為內戰,史上不多見。現代社會更希罕。怕抗爭者和當權者兵戎相見,有点像見人講粗口就担心得要報警稱有人意圖強奸,令人失笑。現代社會,武力抗爭的如果有勝算亦只在動搖建制的管治根基,而非以武屈敵。
"市民不接受論"認為港人憎惡暴力,暴力抗爭只會令市民離棄抗爭,轉而支持政府震壓抗爭。論者特别担心選民因而揚棄支持抗爭的立法會議員,令泛民失去議會關鍵控制,無險可守,使當權者能通過全面震壓抗爭的惡法。論者更以六七年左派暴動為例子,顯示暴力不得人心而致失敗收場云云。類似論點,曾用於和平佔中的構想,質疑其違法之舉能否得到市民支持。及後雨傘佔領膠着,此論又以"佔領民心"的托詞借屍还魂。而然社會運動,無非是以行動促使人民之覺醒。若行動反受禁於人民之末覺醒,何來改變?回想昔日港英殖民時代,大學生走出校園發動抗爭,為主流傳媒譏為救世主。後劉慧卿卧道抗議,被冠名"瞓街卿"以譏其過激;長毛一士咢咢變身為票王議員。雨傘過後,建制揚言用選票把違法抗爭者驅走,而傘兵散落社區。旺角開年,"市民不接受論"甚囂塵上。我輩亦相信武力抗爭還須逆流頑抗—段日子,方可能成為氣候。然言猶在耳,激進派"暴徒"卻在新東補選和平派痛陳棄保下大盛,取百分十五選票居季。吊詭的是,不肯與"暴徒"切割,反與之握手擁抱,惺惺相惜的和平派候選人亦成功護盤勝選。凡此種種,足見"不得人心論"之短視。六七暴動之敗,在於港人作為逃共難民普遍反共,令運動根本不成氣候。説成港人天生畏武,實屬牽強。
本來市民是否接受新生事物,甚受知識界的詮釋所影響。知識界的職責,是求索正道後加以宏揚。部份知識份子反過來以民眾見識作為褒貶標準,就像科學家通過民意調查來辯證真偽一樣,是為不負責任。
顧名思議,"振英開心論"認為武力抗爭反而便宜了特首梁振英,故此並不可取。論者認為梁正努力挑撥矛盾對抗,好迫中共讓他連任震懾反對派。"香港愈亂,梁振英的權力愈穩固。"此說顯然神化了梁振英,仿似在梁的掌控下,港人不反抗會死,反抗亦會死。一切都鬥不過他的計謀。如果梁真的曾因旺角騷動開心過,那麼他像死狗地恭賀楊岳橋當選並承認香港有怨氣時,顕然再開心不起來。此類説法的問題,一方面在于得失難料,更在於事事以對手的得失來量己方行動的價值。似乎譲人佔了便宜,就是失敗,不必去審視行動對己方的意義。箇中偏頗,自不待言。